国家能源局:将继续研究扩大参与绿电交易的电源覆盖范围

2023-11-27 18:42:23 国家能源局  点击量: 评论 (0)
国家能源局发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279号建议的答复。其中提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与有关方面加强沟通,加强绿...

国家能源局发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279号建议的答复。其中提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与有关方面加强沟通,加强绿证绿电市场与碳市场衔接,持续推动完善绿电绿证有关政策机制,研究推进绿证相关立法工作,提出完善绿证核发、认定、认证、交易、监管等制度体系的措施建议,为各方更好参与绿电绿证交易做好支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继续研究扩大参与绿电交易的电源覆盖范围,结合实际对存量常规水电项目等具体交易机制进行深入分析。

详情如下: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279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新能〔2023〕196号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绿电价值实现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推动绿电绿证交易,对于更好发挥可再生能源环境价值,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提升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水平意义重大。我们赞同您提出的建议,正在工作中推动落实。

关于完善绿电绿证政策体系。2022年以来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对绿证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2023年7月印发了《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对于规范绿证核发、完善绿证交易、有序做好绿证应用、衔接碳市场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与有关方面加强沟通,加强绿证绿电市场与碳市场衔接,持续推动完善绿电绿证有关政策机制,研究推进绿证相关立法工作,提出完善绿证核发、认定、认证、交易、监管等制度体系的措施建议,为各方更好参与绿电绿证交易做好支撑。

关于扩大绿电交易范围。发改能源〔2023〕1044号文已明确对所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核发绿证,绿证核发范围已扩展至水电、海上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光热发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和海洋能发电,实现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符合要求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均可参加绿电交易。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继续研究扩大参与绿电交易的电源覆盖范围,结合实际对存量常规水电项目等具体交易机制进行深入分析。

关于推动实现国际接轨。目前,我国向国际电信联盟(ITU)提交的《基于区块链的绿电消费信息溯源参考架构》、向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提交的《面向互联电力系统的绿色电力获取国际通用准则》、向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IEEE)提交的《基于区块链的绿色电力认证标识应用标准》3项国际标准提案均获批立项,发改能源〔2023〕1044号文也对推动绿证国际互认提出了明确要求。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完善我国绿色电力标准体系,积极推动国际组织的绿色消费、碳减排体系与国内绿证衔接,更好实现与国际接轨。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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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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