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
中国计划于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于2017年底之前启动全国碳交易体系。碳交易市场涉及范围和纳入企业不断扩大,短期内将会增大企业的生产经营压力;但从长期来看,则有利于企业规避国际贸易摩擦中的
2.全球统一碳市场仍未形成,欧盟、北美、亚洲等各地发展不均衡
目前世界上还没有统一的国际排放权交易市场。在区域市场中,也存在不同的交易商品和合同结构,各市场对交易的管理规则也不相同。目前全球共有16个区域性、国家级和次国家级的碳交易体系在运转,包括欧盟整个区域和美国的部分州在内。主要的碳交易市场如表1所示。

欧盟(EUETS)依然是全球碳交易市场的引领者,自运行以来,碳产品交易量和交易额一直占全球总量的3/4以及上。2013年,EUETS第三阶段正式开始(2013年—2020年),多项重要改革开始执行。电力企业不再获得免费配额,40%的配额通过拍卖而非免费的方式进入市场。而最引人注目的是2014年3月份正式实施的“推迟拍卖方案”(back-loading)。该方案将9000万吨EUA进入市场的时间推迟。“推迟拍卖方案”仅仅是EUETS机制改革的第一步,调整2020年后的排放限额也在计划之中。此外,欧盟希望通过EUETS将2030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43%,以实现其2030年的气候变化控制目标。
美国目前还没有建立全国统一的碳交易体系,但已有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东部及中大西洋10个州区域温室气体减排倡议(RGGI)、加州全球变暖行动倡议等区域碳市场,进行配额交易和基于项目的自愿减排量交易。2013年起,RGGI提出了以缩紧配额总量和更改成本控制机制为核心的改革方案,该方案将2014年起每年的配额数量削减了45%以上。受此方案刺激,萎靡多年的RGGI碳市场重新焕发活力,市场价格稳步上扬。
澳大利亚最初设计的碳价机制分两个阶段实施:2012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为固定碳价阶段,固定碳价机制实施三年后,2015年7月1日自动过渡为温室气体总量控制和排放交易机制。2012年8月,澳大利亚宣布其碳市场将与EUETS进行链接:2015年7月建立部分链接,澳大利亚可单方面进口EUA;最晚2018年7月1日实现完全链接,建成统一市场。
亚洲地区碳交易起步较晚。2012年5月2日,韩国国会通过了引入碳交易机制的法律,是第一个通过碳交易立法的亚洲国家。2015年1月1日,韩国碳交易机制运行启动。该机制覆盖占全国排放总量60%以上的300多家来自电力、钢铁、石化和纸浆等行业的大型排放企业,在初始阶段95%的排放配额将免费发放给企业,剩下的比例将通过拍卖的方式进行分配。日本的几个重要的碳交易市场,如东京、京都、同川的特点和覆盖的范围都不太相同,但总体来说,市场比较有限。
如果2017年中国碳市场如期启动,将成为全球最大的国家级碳市场。据ICAP(国际碳行动合作组织)统计,到2017年底,全球将有19个碳交易体系运行,这些碳市场将负责超过70亿吨的温室气体排放,其所在经济体贡献着全球近一半的GDP,并占全球超过15%的碳排放量。
3.碳金融产品创新迅速,发展中国家成为主要卖方市场
碳市场出现以后,相应的碳排放配额和碳减排信用交易也相应出现,交易所根据政策规定设计相应的标准化合约产品,并提供交易的平台,为碳市场提供流动性,帮助碳市场参与者平抑风险。目前国际典型的碳金融交易工具主要包括碳远期交易、碳期权、碳期货以及碳金融产品的证券化四个大类(见表2)。一方面,开展碳交易权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可以提供高效的信息交流平台,形成公开透明的交易价格,既方便买卖双方寻找交易对手,也为相关企业的排放权现货交易提供权威公正的定价机制;另一方面可为相关现货企业提供有效的避险工具,由于排放权项目建成以后需要运行较长时间,在此期间所产生的减排量价格也在不断变化,通过碳排放权衍生品交易可以有效规避价格风险。

在碳交易市场成立初期,大部分碳交易主要发生在发达国家之间,尤其是美国和加拿大。但是,虽然中国仍是合同核证减排量的最大来源,但非洲国家在2011年开始呈现强势,占当年签订的2012年后核证减排量合同量的21%。
(二)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前景
虽然国际碳交易市场在发展中遇到了阶段性问题,但总体来看,未来仍将是产品不断丰富、交易逐步扩大的趋势,碳金融衍生品将成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是全球经济向低碳转型已是大势所趋。从全球来看,在政府的支持下,消费者对环保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公众需求又促进低碳产业和金融产品不断发展,由此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目前,全球各主要国家都将绿色发展作为经济增长的核心新动力。美国出台了《美国清洁能源和安全法案》,日本和欧盟分别制订了“绿色发展战略”和“2020发展战略”。据汇丰银行预测,2010-2020年期间,全球低碳经济转型需要的投资额度为10万亿美元。在国际能源组织设定的蓝图情景下(2050年在2007年基础上,能源相关的碳排放减半),2010-2050年间在提高能源效率和发展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投资也达到46万亿美元。
二是全球碳市场发展的深度和广度将进一步加强。全球范围内碳排放权因为其稀缺性而呈现的资产化以及国际碳交易市场的统一和各国市场的联结,都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2013年之后,全球版图上几个较大规模的强制性ETS依法相继确立,加州、魁北克、澳大利亚、韩国碳市陆续启动,不仅有可能改变EUETS一家独大的局面,也会使得全球碳市场进一步向成熟市场迈进(2020年各主要碳市场的预计规模如表3所示)。目前,欧盟碳市场成功与多个国家在推进碳市场连接方面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尽管连接形式有所不同,但总体来看,越相似的市场间越容易连接。如挪威碳市场从一开始就依照欧盟碳市场的指令进行设计,因此只需要通过已有的自由贸易区协议就可以进行相互交易。此外,加州与魁北克碳市场由于碳市场关键设计要素保持一致,也实现了双向连接。预计到2020年,全球2/3的能源生产和工业生产都将会纳入碳交易体系范围内受到管辖。

三是近年来气候变化谈判取得重要进展,为推动全球碳市场发展奠定基础。国际碳市场格局,正处于变革调整期。多哈会议之后,巴厘路线图完成了历史使命,德班会议对《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作出安排,启动绿色气候基金。2014年中美共同发表《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为2015年底的巴黎会议商定“2020年后全球减排目标”提供了坚实基础。2015年12月,法国巴黎气候大会召开,并达成《联合国气候框架》,各方承诺将在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
新的全球减排协议需要相应碳市场机制建设。目前,欧盟正积极推动的新市场机制,包括行业碳信用与行业总量控制与交易机制。此外,日本积极推动双边减排机制,韩国支持基于“国家适当减缓行动与政策”的碳信用机制。这些新市场机制,连同京都市场机制的存续与改革等问题,将撬动各国减排博弈,并伴随新一轮气候谈判全过程。
四是碳金融产品深受青睐,金融创新快速推进。目前,零售类、投资类、资产类和保险类产品是全球主流的四类碳金融产品。发达国家银行业以成熟的传统金融产品为依托,在碳金融领域作了诸多的创新尝试。如以个人、家庭和中小企业为主要目标客户群的零售类金融产品,其特点是交易金额较小,风险系数相对较低;能将公众的消费行为与碳排放挂钩,能使购买者既能得到一定的经济利益,同时又能履行一定的减排义务。以大型企业、机构等团体为主要目标客户的投资类碳金融产品,主要投向于清洁能源项目、能源技术开发项目等,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低碳技术投入资金不足问题,能够改善银行的融资结构,为低碳资金提供灵活的融资渠道。低碳资产管理类产品当中最受欢迎的项目—低碳投资基金,国际上一般由政府主导,由政府全部承担出资、或通过征税的方式、或政府与企业按比例共同出资,交易金额一般较大。除此之外,国际上大型保险公司和部分银行还积极尝试低碳保险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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