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国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到底是多少?

2017-03-07 17:00:08 电力法律观察 作者:郑明  点击量: 评论 (0)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电改深入推进之年。2016年,我国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到底是多少,占全社会比重有多高?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蒙西电网各自区域有多少交易规模?业界非常关注,我们通过媒体公开


推论2:南网、蒙西电网区域直接交易电量预计不超过2033亿千瓦时。
 
2016年全国直接交易电量约8000亿千瓦时,国家电网区域直接交易电量5967亿千瓦时(不含省间直接交易),则南网和蒙西电网区域直接交易电量不超过2033亿千瓦时。如果将省间直接交易电量统计到8000亿千瓦时口径,南网、蒙西电网区域直接交易电量规模还将进一步缩小。
 
推论3:全国省间市场化交易电量预计不超过2150亿千瓦时。
 
2016年全国省间市场化交易电量累计超过2000亿千瓦时。其中,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织近2000亿千瓦时,广州电力交易中心2016年1-10月组织72.5亿千瓦时,后面两个月翻一番也不到150亿千瓦时。因此,预计2016年我国省间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不超过2150亿千瓦时。
 
推论4: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应在17%左右。
 
2016年,直接交易电量不超过8000亿千瓦时,省间市场化交易电量预计不超过2150亿千瓦时,两者之和预计不超过10150亿千瓦时,而2016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59198亿千瓦时。因此,2016年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预计在17%左右。
 
三、由数据差异引发的3个问题
 
电力交易化交易电量总规模以及各交易品种交易规模等市场信息,是一个公众关注的热点话题。在市场交易信息发布方面,存在以下三个问题,可能导致统计口径不一致:
 
1、交易品种分类统计问题。
 
新闻报道中有“省间交易”、“省间市场化交易”、“省间直接交易”、“省内直接交易”等名词,此外,还有发电权转让交易、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等品种,需要根据不同交易品种分类统计。
 
2、按合同电量还是结算电量统计问题。
 
合同电量是一种事前交易计划,而实际执行中往往存在偏差,结算电量与合同电量并不能完全一致。
 
3、如何定义市场化交易电量问题。
 
国家指令计划东送的清洁能源,由政府间商谈价格,算不算市场化交易电量?同一母公司不同子电力公司之间的交易,并未直接落实到用户,也非与省内发电企业同台竞价,落地价往往高于直接交易价格(省内发电企业价格),考虑送电方向并非由价格形成,是否真的“市场化”有待商榷。另外京津唐这种跨越省界,却共享同一张同频输电网历史形成统一的区域市场,是否可以将省级行政区之间的交易视为跨省交易也有些含糊。
 
以上初步结论是基于媒体报道中有关数据推算的得到,可能存在不当之处,在此敬请电力交易机构主动通过新闻媒体、交易机构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详细市场信息,以期后续及时更正。
 
原标题:数据打架,2016年到底搞了多少电力市场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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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大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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