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现货规则解读

2018-10-17 16:14:46 《南方能源观察》赖晓文  点击量: 评论 (0)
作为广东电力现货市场规则设计的深度参与者,在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规则征求意见期间,以系列文章对规则体系、市场特点和变化,以及各环节关键问题做出解读分析,希望借此帮助读者进一步殚解电力市场,了解即将来临的现货交易。

节点电价是什么?

节点电价指在满足各类设备和资源的运行特性和约束条件的情况下,在某一节点增加单位负荷需求时的边际成本,即代表在某时间、某地点消费“多一度电”所需要增加的成本。节点电价能够反映电能在不同时刻、不同地理位置的价值,体现电力生产和电网传输的稀缺程度,为电力资湶的优化配置提供价格激励信号。

南方(以广东起步)现货市场的节点电价将由系统电能价格和阻塞价格构成。系统电能价格反映全市场的电力供需情况,阻塞价格反映节点所在位置的电网阻塞情况。当网络传输出现阻塞时,市场将会“拆分”为多个分区使得不同地理位置的边际价格产生差异,偏离“无网络约束”状态下的边际机组申报价格。节点电价的内在机理非常复杂,一般而言,负荷大小和分布、发电侧报价、发电机组物理参数、网络传输能力是影响节点电价的主要因素。因此市场主体在参与现货市场申报时,需要结合市场运营机构公布的运行信息进行分析决策。

用户侧“报量不报价”“报量又报价”两种模式

用户侧“报量又报价”的模式是日前市场建设的目标。市场运行初期,用户侧尚不完全具备每日按节点申报量价曲线的决策能力,因此先从用户侧“报量不报价”的模式起步,逐步过渡到“报量又报价”模式。

两种日前市场模式在交易组织方式和流程方面基本相同,主要区别如下:

(1)用户侧“报量不报价”模式下,日前市场根据负荷预测进行出清;用户侧申报总需求曲线(无需分解到节点),作为日前市场结算的依据,不作为日前市场出清的边界条件。用户侧“报量又报价”模式下,日前市场根据用户侧申报的电力需求量价曲线进行出清;售电公司、批发用户需将电力需求量价曲线申报到节点,作为日前市场出清考虑网络传输约束的计算依据。

(2)用户侧“报量又报价”模式下,由于用户侧申报量价主要反映在日前市场上的购电策略、不完全体现实际用电需求,因此需在日前市场出清后增加“调度计划编制”环节,根据负荷预测再次优化计算,形成满足次日电网运行要求的调度计划。日前市场出清的结果作为日前市场结算的依据,调度计划编制结果作为次日调度运行的依据。

现货市场采用“双结算”方式

在现货市场中,以小时为基本结算时段,采用“日清月结”的结算模式,即每日清算、按月发布结算账单和收付款。发电机组以机组所在节点的小时平均节点电价作为结算价格。售电公司、批发用户以每小时全市场节点的加权平均综合电价作为结算价格。原有市场对用户侧市场主体进行“偏差考核”,对多用或少用超出允许范围的电量进行额外的惩罚。

南方(以广东起步)现货市场采用双结算:日前市场中标量按日前现货价格结算;实时市场中,与日前市场中标量相比,实际多发(少用)的电量将以实时市场价格卖出少发(多用)的电量将以实时市场价格买入,不再进行额外的惩罚;中长期合约和基数电量根据日前市场价格进行差价结算,起到锁定交易电量价格的作用。

为何设置用户侧实时市场偏差收益回收机制

市场运行初期采用用户侧“报量不报价”的日前市场模式,该模式下,日前市场根据负荷预测进行出清,用户侧申报的用电需求曲线仅作为日前市场结算的依据,不作为日前市场出清的边界条件。因此,用户侧申报的用电需求无论高低,都不会影响日前市场价格。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对用户侧日前和实时的用电需求偏差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投机者可能会通过类似“虚拟投标”的手段,利用日前市场和实时市场的价差,在日前市场大量买入、实时市场大量卖出而牟利。因此,在现货市场运行初期设置了用户侧允许申报偏差,若用户侧日前和实时的需求偏差超出允许范围并利用价差赚取了超额收益,则将超额部分收益回收,从而抑制利用日前和实时市场价差套利的投机行为

(作者为清华大学电机系博士后、北京清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C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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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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