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框架及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方法
1、电力市场信用管理的重要性
九号文中提到:“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加强市场主体诚信建设,规范市场秩序。加大监管力度,对企业和个人的失信行为予以公开,违法失信行为严重且影响电力安全的,要实行严格的行业禁入措施。”虽然我国大部分省份都开展了电力交易,但是其市场机制并不完善,对交易风险的控制没有一套健全合理的方法。《广东电力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和《广东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都提到应当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按照市场成员分类设置评价内容,信用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能力指标、财务状况指标、信用记录指标以及市场行为指标。
从上述方案看,其中提及的信用体系的建设也是停留在信用评估的部分,即仅考察市场主体的偿债能力。其中通过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进行信用评价是较为符合电力市场特点的,但是对于考察市场主体在后续市场交易中的风险,并以此为基础反过来监督市场主体的市场交易行为(如对其交易规模进行限制),则没有在方案中提到。而这也是电力市场信用体系的一个重要内容。
在电力现货市场中,市场主体往往要在交易行为发生之后才进行结算。国外的一般做法是,在市场主体交易之前就采取风险管理措施,避免市场主体信用不足产生违约行为。市场管理者应当事前就监测市场主体的信用水平,保证市场主体有足够的能力对自身的交易量进行结算,否则要限制市场主体的交易量或暂停其交易行为。
2、信用管理方法的体系框架
电力市场中,市场运营者对市场主体的风险控制办法可以分为信用评估与风险计算两个部分,总体原则是市场主体的信用,即市场主体的偿债能力,必须保持大于等于其总的交易风险,即市场主体可能产生的费用。各部分的关系可用如下关系图来表达。
图1 电力市场信用模块与风险模块各部分的关系
市场主体的信用本质上是指其偿债能力,包括由市场运营者给出的无抵押信用额度和基于抵押品的抵押信用额度。无抵押信用额度是基于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如何确定这一额度是一个重点。国外各电力市场所采用的方法比较类似,都是先考察市场主体的信用评分,然后在此基础上结合市场主体净资产给定其信用额度。纽约大学的Altman教授提出的Z-score信用评分法是一种被广泛应用的信用评分方法,它利用市场主体的数个财务特征值去判断其破产可能性。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结果也是判断其能否进入市场参与交易活动的重要准则。
无抵押信用不需要依托于实际的抵押品,而是市场主体因为自身的资信情况就拥有的信用额度,其本质是以市场主体自身的净资产作为抵押,但是其可靠性相比抵押信用较差。国外各电力市场一般不允许市场参与者将其作为金融性的中长期交易的信用额度,否则市场主体的投机成本将大幅降低。
市场主体的交易风险是指在市场交易中可能发生的损失。如果市场主体无法承受这些损失,则会发生违约行为,给交易中心及市场中的其他成员带来经济损失。市场主体的可能损失应考虑每一项交易的损失,需要先分别计算其在每一个交易品种中的风险,然后累加得到其总的风险。考察某一置信水平下其可能发生的损失是在险值VaR的思想,国外各电力市场对于风险的控制水平要求不一样,故他们对于市场主体风险的具体计算方法也有一些不同。
如何准确计算市场主体的偿债能力以及他们在市场中可能产生的最大费用是市场风险控制的两大重点内容。根据上文的论述,信用体系中的体系框架的具体关系如下式所示:
总信用额度≥总信用要求
总信用额度 = 无抵押信用额度 + 抵押信用额度
总信用要求 = 潜在的总交易风险
在实际应用中,除了中长期风险和现货交易风险,信用要求中还应该考虑其他特殊类型的交易风险。比如,如果市场主体是售电公司,在其违约被停止交易后,其代理的客户仍然需要用电,并且只需支付合同电价。停止交易期间客户用电所产生的合同电价与现货电价的差价费用,也是交易风险需要提前考虑到的内容。
3、信用评价体系
电力市场信用评价体系的主要目的是确定市场主体的总信用额度,主要内容如图2所示。首先,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评分,根据评分确定其信用评级;拥有被认可的第三方信用评级的市场主体,采用第三方评级结果。市场运营者将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评级判断其是否达到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的要求,并相应地赋予其一定的无抵押信用额度。市场主体无抵押信用额度和抵押信用额度之和,就是其总信用额度。
图2 电力市场信用评价体系
市场主体必须满足一定条件才能参与电力市场并开展交易活动。一般来说,市场主体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1.是与电力行业相关的个人或法人;2.必须有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3.必须受过市场培训,熟悉市场规则;4.对于市场管理方下达的指令能够迅速做出回应;5.市场主体的资产规模必须达到一定要求。
其中特别需要关注的是第二点与第五点。电力市场比较关注市场主体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市场管理者一般会详细考察市场主体的风险管理办法,达到市场要求才允许进入。电力市场一般对市场主体的资产规模有较高的要求,资产规模较小的售电公司并不是直接参与到批发市场中。以PJM为例,其对参与现货市场的市场主体的资产要求是有形净资产达到50万美元或有形资产达到500万美元。此外,新英格兰电力市场ISONE还要求市场主体的信用评级必须在BBB-或Baa3以上。
计算信用评分的经典方法是Z-score模型,由纽约大学斯特恩商学院教授Altman教授于1968年提出,用来分析判断对象企业是否具有破产的风险。该模型的思想在今日仍然适用。Z-score模型通过分析对象的多个财务特征值将企业分为“将要破产”和“不会破产”两类。判断结果存在中间情况,即无法判断是否有破产风险。
Altman教授使用了1946-1965年间的66个企业的22个财务数据来拟合1968年的Z-score模型,包括33个已经破产的企业和33个未破产的企业。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发现包含下述5个变量的线性模型置信度最高。这个模型如下式所示:
Z = 1.2˙X1 + 1.4˙X2 + 3.3˙X3 + 0.6˙X4 +1.0˙X5
其中,X1是营运资本与总资产的比率,X2是留存收益与总资产比率,X3是息税前利润与总资产比率,X4是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与总负债账面价值的比率,X5是销售收入与总资产的比率。使用二十一世纪的数据进行检验,该模型预测一年后情况的预测准确率达到90%以上,两年后情况的预测准确率仍在70%以上。
随后,考虑到小规模非上市的企业,Altman教授在1977年提出了一个新的模型作为原有模型的补充。新的模型被称为ZETA模型,是一个包含7个变量的线性模型。相比起Z-score模型,ZETA模型不再考虑销售收入,而是更多地考虑与债务相关的流动性以及资产规模。ZETA模型预测一年后情况的预测准确率约为90%,五年后情况的预测准确率仍接近70%,相比Z-score模型预测时间更加长。
1995年,Altman针对发展中国家的新兴市场提出了Z3模型,相比Z-score模型,Z3模型取消了销售收入一项,并加入常数项。信用评分可以分为ABCD四个大的等级。AAA、BBB+ 、CCC+以及D对应的Z得分为8.15、6.25、3.30以及0。
国际上电力市场的信用评价大都采用该种思路。以PJM为例,市场主体可以由评级机构给出的信用评级得到信用评分,或由PJM根据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交易行为等进行信用评分。在当前的PJM信用评分体系中,涉及的评价指标包括:利息覆盖率,考察市场主体利润与成本的关系;净资产负债率和负债与利润的比率,考虑市场主体资本结构,一般来说市场主体的负债太多会导致风险过大,太少则盈利能力较差,适当的资本结构才是合理的;自由现金与负债比率,考察市场主体的短期债务偿还能力。此外,还考察电力市场的市场主体是否与政府相关,并根据密切程度给予不同的加分。这几项之中,利息覆盖率及净资产负债率的评分的比重较大,负债与利润比率、自由现金与负债比率以及主体类型的比重较小。然后将各项得分加起来得到市场主体的信用评分,见下表。
表1 PJM市场主体信用评分模型
其评分决定了其有形净资产比率TNW%,乘以主体公司有净资产后得到无抵押信用额度。除了无抵押信用额度外,市场主体还可以通过上交现金、信用证等抵押品以提高自身的信用额度。北美的大部分市场则允许使用无抵押信用,与抵押信用共同覆盖市场主体可能产生的费用,大大降低了参与市场交易的成本。以PJM为例,无抵押信用额度的计算公式如下式所示:
无抵押信用额度 = 有形净资产 * TNW%
其中,TNW%是有形净资产比率系数,其计算公式如下式所示:
TNW% = 2.5% * (信用评分 –40) / 60
市场主体的信用评分必须不低于50分,才有对应的无抵押信用额度,否则无抵押信用额度为零。并且PJM还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主体设置了不同的无抵押信用额度限额,最多不得超过5000万美元。不同的电力市场的TNW%取值是不一样的,对于给出无抵押信用额度限额的市场,FERC要求所有电力市场的无抵押信用限额都不得超过5000万美元。北美几个主要电力市场的无抵押信用额度限额如表2所示。
表2 北美电力市场的市场主体无抵押信用额度限额
除了无抵押信用额度,市场主体还可以通过提交抵押品而获得相应的抵押信用额度。由于不同抵押品的流动性是不同的,转换成信用额度时算法也是不一样的。
以PJM的规定为例,信用证和现金的流动性都很好,这两种抵押品都能够完全转换为抵押信用额度。对于其他的抵押品,比如第三方担保或者企业的一些实物资产等,PJM规定必须扣除10%后才能算作抵押信用额度。
欧洲的Nord Pool交易中心较为特殊,交易时市场主体的无抵押信用额度不被承认,其信用额度必须通过抵押品获得,要求参与到现货市场的市场主体必须始终维持至少3万欧元的抵押信用额度。这些抵押品包括现金、信用证等,它们的变现都较为可靠、迅速,是一种更为稳妥的选择。
4、小结
本文中,主要介绍了电力市场中的信用体系框架,从经济学的角度,阐述了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评价的常用方法,计算市场主体的总信用额度的基本思路。电力市场的信用管理中,除了要计算市场主体总的信用额度,还要计算市场主体总的交易风险。下一篇文章将主要介绍市场主体交易风险的计算方法。
责任编辑:仁德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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