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电侧改革背景下 售电公司的电力增值服务模式分析
售电公司可以自由选择售电公司是售电侧改革取得成效的一个重要体现,从电力统购统销到电力交易市场化,作为电力市场主体的售电公司的出现将售电业务从传统的电力系统中分割出来,从而形成了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相互博弈的局面,具体变现为售电公司要想获得高额利润,需要从电网企业或发电企业购买到低价电能,然后高价兜售给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之间交易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二者利益相互博弈的过程。
售电侧改革
在售电侧改革进程中,为了完成售电环节市场化实际增设了电力交易中心、售电公司等主体,从电力的生产到消费,中间媒介的增加给电力市场化交易带来可能的情况下,也势必影响电能输送的边际成本核算问题。目前,电力交易中心作为监督机构和交易平台体现的是电网企业的利益,同时也承担着保障性供电服务能够落实、电力交易市场能够平稳运行的任务。电力交易市场化,电力交易中心作为服务型的平台应当具备相对独立、规范公平的特点,但目前,电力交易结构设立过于冗余,制约了电力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能源供给侧改革
售电侧改革依据售电公司有无配网运行权或发电能力将其主要划分为三类,其中没有配网运行权及发电能力的售电公司不用承担保障性供电服务,这类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的博弈相对比较清晰,这类售电公司间的竞争也更炽热化,但也能在电力交易市场中表现出它的灵活性,与电力用户间的博弈更重要的在价格谈判选择上,由于没有保障性供电服务的负担优势,这类售电公司主要的电力用户集中在工业、商业电力用户类型上,相对电价较高,售电公司存在谈判余地,而工业、商业电力用户也有电力市场化交易获得性价比较高的电能。
资源决定博弈筹码
而拥有配网权或发电能力的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间的博弈可能要复杂一些,按照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思路,电力输配环节核算问题应该由第三方结构来监管,而谁来监管监管者能够客观公正的问题却又缺乏科学的依据。这类售电公司在与电力用户博弈过程中具有更大的筹码来平衡利润与市场份额之间的关系。
能源课堂
当前的电力体制改革政策的导向相对明确,但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比如售电侧改革中的售电公司的出现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了鱼龙混杂局面,首先是各地代表不同区域利益主体的电力交易中心在售电公司注册、公示、跨区交易等方面的规定缺乏统一的标准,目前全国涉及到售电业务的企业初步估算过万家,经各地电力交易中心公示过能参与电力交易业务的也超过了三千家,但由于各地电力交易中心的规定不同、等级及权限不同,实际上售电公司与售电公司间形成的竞争关系很难做到扁平化,而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之间的博弈却又因电力用户缺乏自由选择权的体现,延续的仍然是过去电网企业与电力用户之间电力输送关系。
能源课堂10分钟阅读与思考
就售电侧改革而言,若要真正实现售电业务的市场化,首先要规范的是电力交易中心的规则约束及门槛准入制度的完善,以顶层设计的姿态统筹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与南方电力交易中心的利益诉求,以电网输送格局规划二级电力交易中心的设立,而不是以地域利益为落脚点设立行政区域电力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及监管流程的统一规范化更有利于促进售电公司间的较量,也只有激发了售电公司的参与热情与增加售电公司间的竞争热度,才能更有利于发挥电力用户在电力市场交易过程中的选择权。否则缺乏自由选择权的电力用户很难与售电公司间形成博弈关系,而不能发挥电力用户参与积极性的售电侧改革一定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电力市场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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