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配网的利润与现金流之忧:投资收益的思考
前言:
亚当斯密说,“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市场配置资源最有效的逻辑就是有利可图,增量配网的发展进程需要资本来推动,亏本的生意自然是没法做的,也没有人愿意去做。现有的增量配电网用户的用电价格构成中,配电价格的空间会导致项目业主的盈利空间有限,甚至会有风险,畅想的其他服务及盈利模式也不确定,投资业主及资本的投资收益将影响改革的进程,甚至成败。
近日,我拜读了《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8年第03期中关于电力体制改革及增量配电网问题的系列文章,文章的作者我大多熟悉且已经谋面;文章中所写的试点项目,耳熟能详;文章中的问题,纠结已久,老生常谈。后来,我又读了一篇孙小兵写的《九问社会资本是否愿意投资增量配电网》的文章,一针见血,非常深刻,引人深思。近年,我们团队也做过一些增量配电网的规划、设计、评审及相关研究工作,对这些问题有着深刻的共鸣。
现在的提法,能源是革命,电力体制是改革。革命是颠覆性的,改革似乎只是对既有的体制进行变革,对既定的利益重新分配,以期释放出更大的市场活力。我就琢磨,为什么在提法上,会有这个文字的差异呢?能源的概念是混沌的,一锅粥,无定指,爱革谁的命都可以,大家各怀心思,各抒已见,热热闹闹,嘻嘻哈哈。电改与增量配网似乎就不一样了,这里隐约有“打土豪,分田地”的意味,所以用词得体,曰:改革。中国改革已经是激荡四十年,中国的电改也走过了激荡三十年,我们也有了改革的心得体会。纵观我们的历程,不论是哪一场改革,是什么形式的改革,都离不开“投资”这一驾有力的马车,当然,中国的电力体制与增量配电网的改革亦应不会例外。增量配网首要是“圈地运动”,圈了地,下一步就是配电网的基础设施建设,而且这个投资还是竞赛的意味,既要解决存量的问题,又要解决增量的问题。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曾经提出,“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这里面包含着一个深刻的市场哲理与资本天性,用一句更露骨的话:“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市场与资本都是逐利的,没有客观的利益存在,就不会有主观的利益驱动。市场化的投资,用市场去配置资源,这是一句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套话”,在本轮电改中,如何利用市场去配置资源?市场与利益驱动的经济模型是否已经清晰可见?
我们回过头看,当年的“集资办电”,背后有巨大的市场需求,客观上为电力用户解决了电力供应问题,平衡了负荷与电量,但在主观上,是投资者的有利可图,让资本找到了出路,大家盆满钵满。后来“厂网分开”,电力需求随着经济增长是长期稳定的需求,发电集团在市场的驱动下,在国家政策及地方政府的欢迎下,进行了大量的电源点投资,只要能够把账算得过来,市场就是积极的,投资的惯性思维,大家共同努力把发电装机干到了17.8亿千瓦(2017年中电联统计数据),发电集团与电网公司,皆大欢喜。今天,整个国家新能源兴起,也是在印证亚当斯密的这句话,市场的利益驱动,让传统的煤电正在快速的去产能而去拥抱新能源,国家的政策引导及补贴,有钱赚。
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从第一批试点的业主确定到第三批公布项目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除了两大电网公司之外(守土有责),发电集团“五大四小”也是积极的,然后是有资金背景的能源相关相近产业链的上市公司,地方能源投资集团,用能大户或有存量资产的用户,还有地方政府背景的管委会……我们发现这是一群“有米之人”,他们都有投资的需求,群情激昂,摇旗呐喊,跃跃欲试。试问一个由中央主导推进的增量配售电的改革并不顺利,投资者面对一个“蓝海市场”却表现出审慎与迟疑?
这让我想到了光伏与储能的发展,这两者的进程与表现也是截然不同,一个是有逐利资本推动的市场,另一个却是需要技术自己去寻找应用场景及商业模式,资本会遵循它的游戏规则,所以产业发展所表现出来的差异也是不言而喻的。我在这里并不想表达补贴的市场就是好市场,补贴有利于市场的前期培育,却不利于资源的有效、合理的配置。社会资本却是在自身规则的引导下,按它的方式进行渗透的,无孔不入也是唯利是图。
在已经公布的《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中,对增量配电网的用户电价价格为“上网电价+省级输配电价+配电价格+基金及交叉补贴”,同时规定用户终端价格不能高于直接接入本级电压等级的价格,目前福建增量配电价格机制已经出台,正是遵循《指导意见》。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基金及补贴都已经划定,那配电价格的空间又将何在?投资业主及资本的投资收益能否保证?
按照目前的试点项目操作来看,增量配电网以特许经营权方式,在业主优选中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在目前阶段,还是处于不具备操作的模糊概念阶段,我们可以从输配电价的核定中窥见一斑。
带有垄断性质的,公共基础服务中“准许成本+合理收益”是基本的定价原则:准许成本是政府和社会准许,不是增量配电网自己准许自己。如果我们说输配电价的核定很“奇葩”,将来的增量配电网价格的准许成本也会让你纠结,谁会是既得利益者?合理收益要完全剔除由于辅业的大量滋生导致的利益转移,它的核算基准是什么?以基础投资的成本还是未来的销售收入?这里面却又有很多的不确定性。可以料见,未来的增量配电网投资主体,也会有今天两大电网面临的主辅分离的管理和监督相同的境况。
投资需要回报,这是资本的天性。在电改的进程中,大家轰轰烈烈排起了长队做售电,做增量配网,可能更多业主的心态是先排上队,先搭上车,观望,小心翼翼,左顾右盼,风险分析,纠结……“摸着石头过河”,通过实践来指导我们改革与发展,这是唯物主义的客观规律。但是如果改革的进程中,投资业主感知收益风险的存在,甚至在全寿命周期或者在特许经营时间内无法收回成本,没有主观的“利已动力”,哪有客观的“利他”,若是硬想把资本逼进去,有悖规律。
年初,郑州航空港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公司兴港电力常务副总经理贾豫在接受《中国电力企业管理》记者的采访时说,“在前期政策不明晰的情况下,业务却跑到了前面……作为项目业主公司,刚开始我们就是在裸奔”。跑过一年,随着改革的推进,有些政策已经落实,逐步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是不是这样就穿上了衣服?增量配电网是电改的深水区,已经摸不着石头,卷在这场改革中的利益各方,如果不把利益这个关键的核心的问题理清,真不知道这会不会是一场“裸奔的盛宴”?
想起了安徒生童话中《皇帝的新装》中的结尾:“有一天,有个小孩说:“可是他什么衣服也没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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