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的探索与未来
曾经一度淡出公众视野的区域电力市场,在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后被再次提上议事日程,引发新一轮建设小高潮。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就目前用户侧而言,对于降电价的需求并不迫切,健康理性的市场和相对稳定的电价及电量才是用户真正的诉求。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交易技术条件、交易平台和市场化交易机制的确立,而不是体现在交易的数量上,通过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才能充分实现和满足客观需要,更好地进行省际间的余缺调剂。遵循事物的客观发展规律,才不会因为急功近利而徒劳无功。
“能够推动经济、行业良性发展才是健康的市场,捋顺价格机制比盲目扩大直接交易电量要迫切的多。”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负责人介绍,“尽管目前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的交易品种、规则以及用户的放开程度还不尽完善,但南方区域市场牵扯到发用电多方利益,不能不考虑省为实体等现实因素而跳出市场谈市场。目前多方反映认为广东用户没有进入到省间市场交易,但是市场的放开是循序渐进的过程。这也是今年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推动的重点工作。”
据了解,2017年南方区域省间市场化电量占比12.5%,市场化交易电量主要集中在汛期。目前广东已有49家发电企业、云南16家发电企业进入跨区跨省电力市场。2017年完成的268亿市场化交易电量由广东省非市场用户承担。通过省间分配机制受惠的广东发电企业在报价策略和市场策略上都会有所体现,间接普惠于广东省内用户。
“目前云南和贵州的市场化放开程度很高,广东市场的准入和放开程度还需要政府来统筹推动,南方区域市场交易涉及两重交易,省间市场有清洁能源优先权的问题,省内又有市场主体准入批次和准入量的问题。需要政府从公平公正公开的角度协调统筹推进。”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负责人建议。
市场化离不开物理手段的支撑。目前云南、广东两省市场化电量的扩大并不取决于用户的放开程度,而是取决于通道富余能力。从2017年实际运行情况来看,框架协议之外的市场化电量相对有限,西电东送大通道的输送能力已被充分挖掘,即便放开用户侧,更大的意义在于完善了市场机制,对扩大直接交易的成交量效果甚微。构建区域电力市场首先要明确目标,一旦市场遭受过多干预,电网安全受到威胁,对数字的盲目崇拜未免有舍本逐末之嫌。
以现货市场“命题”未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发展
西电东送战略实施20余年的宝贵经验,奠定了南方区域电力中长期市场体系的基础。通过近年来开展的各个交易品种在不同周期的市场化交易,电力的商品属性和资源优化配置的改革初衷逐步体现。然而,在中长期交易中,仅简单考虑交易电量、价格和合同履约,未充分考虑供需形势变化、电网安全运行约束、清洁能源消纳、优先发电保障等要求,随着发用电计划规模的逐步放开,市场交易与调度运行的困难和矛盾日益突出。
2017年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南方(以广东起步)作为第一批试点,加快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在2020年后要具备开展南方区域统一集中式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的条件。
“现在供大于求的环境下,区域电力市场的建设和省内市场的建设,需要以现货市场来更好地体现电力的时间和空间属性,也有利于南方区域各市场主体得到真正的实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部相关人员坦言,“目前输配电价核定完成,更有利于清晰的价格信号产生,为需求方提供更多的选择权,无论对电力的价格、质量都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也有利于西部清洁能源消纳。”
建设南方区域统一现货市场一方面可以推动边际成本较低的清洁能源优先发电,促进国家西电东送战略和清洁能源更大范围的消纳,实现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作用;另一方面,以最优经济调度为技术手段,使用日前或实时阶段相对精准的电网信息组织市场交易出清,更有利于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同时,结合各类中长期电力交易,更有助于发现更全面的电力商品价格并促进规划投资。
区域统一现货市场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交易出清及安全校核必须紧密配合,交易流程必须优化高效。中长期交易采用的省间、省内交易独立运作、相互配合的组织模式必然无法满足现货市场交易的安全性、即时性要求,需要一体化组织模式进行运作。
“首先,构建电力现货市场应以安全为核心,调度机构与交易机构按照职责共同组织现货市场。其次充分考虑区域电网和省级电网基础条件,由国家级/区域级电力交易中心、电力调度机构主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稳妥起步,协调推进。”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负责人在介绍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推进路径时介绍,“南方区域现货市场类似于关税体制下的进出口贸易,以中长期协议计划优先保障为基础,紧密联合各省区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通过更广阔的交易渠道激发市场活力,不断培育更多的跨区跨省综合营销服务商,是推进区域市场融合统一的强大驱动力。”
区域电力市场仍需政府“扶上马 送一程”
南方区域拥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区域内囊括供应侧和需求侧,“八交十直”为市场化提供了坚强的物理支撑,“先天基因”明显优于其它区域市场。“宠儿”从蹒跚学步到茁壮成长,在迈向理想电力市场的道路上仍需积跬步以至千里。
“2018年我们在交易机制上作出创新,基于不可控的因素较多,月度波动性较大的情况,下一步将考虑拉长交易周期,范围不局限于月度,有可能扩至年度长协,并在月度进行分解,使月度报价不会对价格产生太大的扰动。”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负责人介绍,“同时南方区域市场化交易不仅仅局限于云南和广东两省,受端范围将进一步扩大,促成云南与广西、贵州间更多的直接交易可能。”
据了解,对于南方市场省间结合紧密,市场化交易品种逐渐丰富,时间窗口有限的情况,广州交易中心将在2017年《规则》的基础上在组织方式、价格成交机制上作微调,提高市场运行效率;针对年度长协增加双边协商、发电合同转让等交易品种;在月度增量挂牌机制中对结算、安全校核、偏差考核和信息发布进行更详细的规定。
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有了良好的起步和开端,市场各方对构建理想的南方区域市场有着热切且积极的初心。但装机能力普遍过剩和省为实体的基本国情是区域市场建设避之不及的障碍,更不是完全交由市场可以解决的问题。目前电力市场的试点、建设都是由各省级政府部门主导开展,但对于区域市场的构建,却没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进行推进,多方利益缺乏协调统筹。各省区出于对本省区GDP 的考量和省区内发电企业的保护可以理解,但要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长远的发展,更需要跳出眼前利益的局限。当壁垒一旦得到破除,更广阔的的公共福祉将会创造更大经济空间和社会效益。
电力是基础行业,也是政府严格掌控的资源,与行政力量的交集使得将所有问题交由市场来解决有未免些过于理想化。目前南方区域各省级市场的规则都是依据省内资源结构和经济环境制定,多方市场均不在一个“频道”,为省级市场与区域市场的进一步融合增加难度,因此,在交易层面尽量减少行政干预的前提下,在技术层面上还需要政府进一步考虑衔接问题。
构建区域电力市场需要有一颗做市场的心,更需要对市场有信心。相信在立法层面推出统一明确的规则,在政府层面强有力的主导下构建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平台和规范的业务流程,在市场各方主体以诚信为原则的良好协同下,区域电力市场能够摆脱昨日的纠葛与困境,在明日经济稳中向好的环境下向理想的电力市场加速前行。
本文刊载于《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8年1期,作者系本刊记者。
原标题: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的探索与未来
责任编辑: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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