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市场化交易方案征意见稿

2016-10-21 14:22:36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昆明电力交易中心今日向各方下发关于征求《2017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和《云南电力市场运营规则》意见的函,主要内容概述如下:1、售电公司可以代理哪些客户?方案中的售电主体(为了理解方便,以下将简

 昆明电力交易中心今日向各方下发关于征求《2017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和《云南电力市场运营规则》意见的函,主要内容概述如下:
 

1、售电公司可以代理哪些客户?

方案中的售电主体(为了理解方便,以下将简称为发电厂)为并入云南电网运行的所有电厂,分为优先电厂和市场化电厂。 

优先电厂指由地调/县调调度的并网运行公用中小水电及其他类型电厂、2004年1月1日前已投产的并网运行公用水电厂(以该电厂第一台机组投运时间为准,下同)和跨境电厂。
 

优先电厂称为非竞争性售电主体,暂不参与市场化交易。

市场化电厂指风电场、光伏电厂、火电厂、2004年1月1日及以后投运由总调调度、省调调度、省地共调电厂。

市场化电厂称为竞争性售电主体,须在电力交易中心进行注册,参与市场化交易。

 

购电主体指云南省内所有的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分为竞争性购电主体和非竞争性购电主体。
 

竞争性购电主体是指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用户和售电公司。

非竞争性购电主体是指一产用电,三产中的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行业用户、以及居民生活用户等优先购电用户和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但未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由电网企业统一代理购电,暂不参与市场化交易。 

 

用户市场准入条件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安全、节能减排要求的全部专变工业用户(执行大工业电价的电量),同时根据市场需求及交易技术条件逐步支持工商企业参与市场化交易。
 

 

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用户一旦选择参与市场化交易,三个月内不能退出市场,可采用自行申报、供电单位代报、售电公司代理购电等方式参与市场化交易,所有符合准入条件的电量均按市场化方式进行交易和结算。 

 

售电公司代理的用户必须是符合准入条件且在电力交易中心注册的用户,用户一旦选择某个售电公司,三个月内不能进行更改,不能退出市场。

 

电费未按时缴清的用户、保证金和电费未按时缴清的售电公司,不得参与市场交易。 

 

2、售电公司可以代理哪些客户?要交多少保证金

电力交易中心开通保证金专用银行账户,售电公司需确保每月保证金专用银行账户金额不能少于售电公司注册时核定资产总额的10%。 

 

售电公司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则相应成交合约取消执行。

售电公司未按时支付代理用户的偏差电费,则以保证金抵扣,不足部分售电公司需补缴。若售电公司代理用户未按时缴清电费,则以保证金抵扣用户欠费,不足部分由售电公司补缴,用户缴清电费后,退还售电公司抵扣的保证金。

 

下月保证金在上月保证金剩余基础上进行多退少补,年终清算时全额返还售电公司保证金及相应利息。 

 

3、偏差电量的责任怎么分?

直接参与交易用户和售电公司代理用户的电费分为电能电费、电能偏差电费、输配电费、线损电费、基金及附加电费。其中,输配电费、线损电费、基金及附加电费根据用户实际用电量与政府核定价格标准计算;电能电费、电能偏差电费按照日前电量交易电量结算和偏差电量结算、月度交易电量(含年度交易分月电量)结算和偏差电量结算步骤分项结算。

 

当售电公司代理用户存在少用电量时,用户自身承担少用电量偏差电费的90%,售电公司承担该用户少用电量偏差电费的10%。电力交易中心按照用户少用电量偏差电费的100%向用户出具结算依据,电网公司按结算依据向用户收费,用户少用电量偏差电费的10%由售电公司向其代理用户支付。

 

4、可以参加哪些品种的交易?

现阶段电力市场化交易分为中长期交易和短期交易。中长期交易开展年度交易和月度交易,短期交易开展日前电量交易。

 

购电主体的申报电价为上网侧的绝对价格。售电公司根据其代理用户的用电需求,可整体、分组、单个用户申报购电量和购电价格(上网侧)。

 

(一)年度交易:每年11月份开放一次年度交易,交易主体双边可签订一年或多年双边交易合同。

购、售电主体协商确定年度分月的交易电量和价格后,由其中一方在交易时间内在交易系统中填报,另一方在交易时间内进行确认,在交易系统形成初步的年度交易合同。

月度集中竞价交易前,交易主体可对年度双边合同的分月价格进行协商调整,分月电量不可进行调整。

 

(二)月度交易:可采用自由协商、集中竞价、挂牌等方式进行。

顺序为:省内优先购电量挂牌交易->框架协议内西电东送电量预分配->省内电量市场自由协商交易->省内电量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省内电量市场挂牌交易和框架协议外西电东送电量挂牌交易。

 

其中,省内优先购电量挂牌交易由电网统一代理购电。

框架协议内西电东送电量预分配由拥有西电东送政策电量的竞争性发电厂参加。

省内电量市场自由协商交易售电公司可参加。交易中心每月开启月度协商交易,在交易时间内发电厂填报电量、价格,购电主体确认就可。

省内电量市场集中竞价交易:这个售电公司也可以参加。

 

5、那么,月度集中竞价交易怎么玩?

1、报价

发电厂报价:本竞价环节发电厂可以采用单段或多段(不高于3段)电量申报方式,申报总量不得大于其发电能力。每段电量申报两个意愿价格,第一意愿价格不低于第二意愿价格,校核时按撮合时采用的申报价格从高到低的顺序削减电量。

用户及售电公司报价:申报单段电量,每段电量申报两个意愿价格,第一意愿价格不高于第二意愿价格。

 

2、成交规则

购、售电主体申报电量首先以双方第一个意愿价格撮合成交,剩余电量采用第二个意愿价格撮合成交。

撮合成交规则如下:

按购电主体申报电量从大到小确定用户侧的成交顺序,申报电量相同时,申报电价大者优先成交;计算该购电主体与所有售电主体价差,按价差从大到小的顺序确定成交对象、成交电量、成交价格,价差为负不能成交。

 

这条规定,为争议最大之处。“按申报电量大小成交,量大优先,显然有为某些大用户量身定做之嫌。”一位电力资深人士告诉壹条能。

 

价差相同时,按以下原则成交:

一个购电主体与多个电厂价差相同,当购电主体申报电量大于(或等于)电厂申报电量之和时,按电厂申报电量成交;当购电主体申报电量小于电厂申报电量之和时,按照电厂申报电量比例分配购电主体申报电量。

多个购电主体与多个电厂价差相同,当电厂申报电量之和大于(或等于)购电主体申报电量之和时,按电厂申报电量比例分配购电主体申报电量;当购电主体申报电量之和大于电厂申报电量之和时,按购电主体申报电量比例分配电厂申报电量。

 

3 、成交价格

价差=购电申报价-售电申报价。

售电成交价=售电申报价+K1×价差,购电成交价=购电申报价-K2×价差。其中,K1=K2=0。购电成交价和售电成交价之间的价差收益按结算平衡机制处理。

 

如果集中竞价未成交,售电公司最后还可以参加省内电量市场挂牌交易。框架协议外西电东送增送电量挂牌交易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发电厂参加。

 

6、除了以上中长期交易,售电公司可以参加日前交易码?

可以。

日前电量交易是指发电厂和用户、售电公司进行次日发用电量交易。现阶段日前电量交易仅在工作日开市(节假日在前一个工作日进行申报交易)。

 

请注意,售电公司只能代理有日前电量交易资格的用户逐个参与日前电量交易。

电厂和用户均只申报单段电量和单一价格。

用户次日用电需求超出日前电量交易申报基准值的部分,方可参与日前电量交易。售电公司以单个用户为单位代理用户参与日交易,按月度交易预分成交电量作为计算该用户日前电量交易申报电量的基准值。

按价差从大到小原则确定成交对象、成交电量和成交价格,价差为负不能成交。

 

7、怎么结算呢?

购电主体交易成功后,直接进入市场交易的用户和售电公司代理用户须在交易月10日前缴纳成交电量与成交价格(或预分成交电量与成交价格)计算电费的20%,作为交易预付电费;在交易月20日前缴纳成交电量与成交价格(或预分成交电量与成交价格)计算电费的30%;电力交易中心出具交易月实际结算单后,用户缴纳剩余电费。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用户欠交当月电费的,将取消交易资格,并立即启用预付费装置。

 

电网公司依据电力交易中心出具的结算单向直接参与交易用户和售电公司代理用户收取电费,开具电费发票;电网公司依据电力交易中心向售电公司出具的电费结算单,向售电公司支付或收取电费,开具电费发票。售电公司与用户之间的费用问题由双方自行解决,与第三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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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大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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