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江苏电力市场风险分析之一:大多数购电侧主体即将失去市场议价权
今日话题
大多数购电侧主体即将失去
市场议价权
并非猜猜危言耸听,而是大多数购电侧主体即将面临的真实问题。之前的文章中,其实猜猜已经呼吁过很多次,奈何人微言轻并无甚作用。但随着进入四季度,有一些风险正在积聚。
(来源:微信公众号“淼爸评书”作者:淼爸评书)
按照目前江苏省的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对购电侧主体参与交易,有诸多限制。年度限制姑且不谈,月度交易中最重要有两条,一条是参与月竞交易必须按照三段式报价,每段不少于总申报量的30%。另外一条是月内中旬和下旬挂牌交易的购买上限是对应月份年度交易分计划+月竞中标量之和的10%(只有在月竞交易中出现卖方全部卖完的情况时,才会在月中挂牌时取消,下旬挂牌则始终有这个10%的限制)。
这两条中任意一条对购电侧的交易,都有非常大的影响,而两者叠加后,就会出现:不考虑允许偏差±3%的影响,当购电侧主体的年度交易分计划占预测电量的70%以下时,购电侧主体在月竞交易中就完全失去议价能力。具体见以下计算。
以临界值70%为例计算
假设对应月份预测总电量为10000MWh,年度分月计划电量为7000MWh,对应月份月竞必买量为2100MWh(计算方式为:100%÷1.1≈91%,91%-70%=21%,10000×21%=2100)。此时,剩余的900MWh就可以作为议价电量参与月竞,无论这一段电量是否成交,都不会造成后续交易买不足或超买的现象。具体申报如下:
(第一段和第二段分配电量只要满足大于总申报量的30%且≤40%即可,为了方便计算两段取相同值)
为了确保第一段和第二段必定成交,按照目前规则必须申报在469.2元/兆瓦时及以上,否则就可能买不到。如果第三段成交,则正好达到100%的预测值,如第三段不成交,剩余的900MWh电量可以在后续月内交易中购买且购买量在月内购买限额以内(900÷9100≈9.9%)。
而一旦年度交易分月计划少于预测电量的70%,则购电侧主体将失去议价能力。比如按照年度分月计划占比69%为例:
以临界值69%为例计算
假设对应月份预测总电量为10000MWh,年度分月计划电量为6900MWh,对应月份月竞必买量为2200MWh(计算方式为:100%÷1.1≈91%,91%-69%=22%,10000×22%=2200)。此时,剩余需求为900MWh。但为了满足申报条件具体申报如下:
(第一段和第二段分配电量只要满足大于总申报量的30%且≤40%即可,为了方便计算两段取相同值)
此时第一段和第二段还是为了确保成交必须报469.2元/兆瓦时及以上价格,而第三段如果冒险成交则总计划电量超过预测总值,所以为了安全起见,只能申报一个抗偏差也可以成交的值,来确保安全。也就是说,事实上失去了议价权利。
而今年尚未交易的三个月总共的年度交易分计划剩余值为677.35亿千瓦时,按照去年同期交易电量(同期交易电量+10%国网代购电量估算值=1070.65亿千瓦时)作为今年预测电量,那占比仅为63.3%,已经远低于70%这个临界值。(有看官可能要说,那是前期市场主体自主行为导致。那猜猜要说,姑且不论为啥大家都要把年度分计划前置来使用,光说售电量60%是发电侧背景的售电公司签的,现在这个情况说明这种前置使用的方法,是所有购电侧主体的共同选择,这还不足以说明规则存在优化空间么?而且这个数字跟去年的35%相比,已有极大的提升。)
分析有了结果,再来说说可能带来的风险:
01
1、后续电力市场交易将变成发电侧单边市场博弈。
作为月度主能量市场,购电侧失去议价能力后,后续市场完全由发电侧把控,其发现价格的能力、优化资源配置的能力,是否留存多少,各位看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简单来说,购电侧只能躺平看发电侧表演了。
02
2、对购电侧偏差控制存在系统性风险。
现在的规则,最大的系统性风险,就是默认购电侧主体实际用电量不能低于预测电量的88.35%(计算方式为:100%÷1.1 ≈ 91%,91%÷1.03 ≈ 88.35%),一旦低于这个比例,则购电侧陷入硬吃偏差的阶段。但是目前经济形势不明朗,天气情况也很难估算,以10月份为例,出现寒潮和秋老虎的概率都存在,叠加国庆长假对电量的影响。有多少购电侧主体能确保自己的预测值可以达到这个要求??
03
3、该条限制条款是在2019年9月月竞交易公告中首次提出的,并非是售电改革伊始就有的。
当时也是根据彼时彼刻的市场环境增设的,鼓励购电侧主体更多参与月度集中竞价交易。可现在购电侧倒是遵守了,发电侧是否遵守了呢?详见下表。
四年过去了,时过近迁,这么多对购电侧的限制真的有必要么?没有波澜的市场才是好的市场么?没有波澜的市场还是市场么?发售市场主体应该尽量实现通权,尽快取消对购电侧交易的诸多限制,给市场带来更多活力。
最后猜猜想说,这个市场是所有参与主体的共同参与建立的,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使其越来越好。对部分主体,特殊时期的扶持和帮助,是应有之义,但因此让这些主体对此产生依赖,甚至认为是理所当然,真的合理么?学过游泳的人都知道,带着救生圈下水是很难学会游泳的,只有勇敢抛开救生圈,靠自己去拼才能快速学会。圈内人可以参考一下光伏行业530新政之后,行业发展是越来越好,还是越来越差呢?
该系列还有后续文章,敬请期待。猜猜非常热爱我们江苏的电力市场,也非常庆幸能参与这场注定要载入史册的改革,所以更愿我们的电力市场越来越好,也愿有能力的市场主体越来越好。
责任编辑:叶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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