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匹快马”,河北如何领跑光伏装机市场?
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将以2030年、2045年、2060年作为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战略目标的重要节点,制定新型电力系统“三步走”发展路径,即加速转型期(当前至2030年)、总体形成期(2030年至2045年)、巩固完善期(2045年至2060年),有计划、分步骤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进度条”。
在全国范围,到2030年,将推动新能源成为发电量增量主体,装机占比超过40%,发电量占比超过20%。同时,储能的规模化发展、分散式新能源的就地开发利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新型电力市场体系的建立等都是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发展中的要点。
回顾过去一年,各省也根据各自风光资源条件以及光伏风电装机量及并网情况,并研判现阶段发展问题,在布局新能源项目落地的同时,积极响应国家发改委及能源局等相关主管部门政策,推出了多条地方性风光储政策。透过这些政策也能窥见各省的新能源发展侧重点。
笔者系统整理了2022年各省光伏装机量等数据以及省级政策,望与各位读者从宏观角度统观过去一年各省的新能源发展,共同展望2023年各省新能源的发展变化。
河北:2022年三季度新能源领跑
作为国内分布式光伏发展排头兵的新能源省份,河北2022年前三季度新增并网容量总量为752.2万千瓦,成为新增并网容量最多的省份,其中分布式499.3万千瓦,户用分布式达400.4万千瓦超过山东,仅次河南;而集中式光伏电站新增并网252.9万千瓦,位列全国第一。
据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河北累计光伏发电量为340.1亿千万时,占本地区总发电量比重的13.1%,这一数据在全国范围内也排名前列。但三季度,河北新能源利用率为98.9%,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到了11月,河北光伏利用率仅为97.0%,1-11月平均为98.0%,而风电利用率较光伏还要更低。
取消多个集中式项目指标
2022年的3月11日,河北省能源局启动存量光伏电站占用耕地摸底统计工作,对已列入省年度计划、尚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存量光伏发电项目占用耕地情况进行摸底统计。
到5月,《关于进一步明确存量光伏复合项目占用耕地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确保项目以农为主、光伏为辅,严禁“只有光、没有农、未互补”。在此之后,河北全省范围内未建成的农光互补项目将被调整或取消。
6月,河北省发改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于各市梳理上报的82个、9.415GW的未并网风光项目则具体分为四类进行相关处置或安排,其中420MW项目被取消,到年底要求并网的光伏项目总规模达17.4GW。
9月1日,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意见建议的函》,并公示了2022年度风电、光伏开发建设规模汇总表。根据公示的2022年风光开发建设规模表,河北省2022年拟下达风光项目14.29GW,分布在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等14个市。其中,已取消、调减项目结转规模5.58GW,新增规模规模为10GW。新增指标包括保障性并网规模和市场化并网规模共10GW,其中保障性并网规模约8GW,市场化并网规模约2GW。
同月16日,发改委有下发《关于公布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调整意见的通知》,对受用地政策调整、疫情等因素影响无法继续实施或按期并网的项目调整申请进行了审核、公示。其中取消光伏项目4.1GW,风电项目0.32GW。
11月,针对项目逾期未全容量并网问题,发改委发布《关于暂停申报2022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企业名单的公示》,原则上在全省范围内暂停该项目相关企业当年新增项目申报。根据文件,共有26家风电、光伏企业被暂停申报2022年度保障类、市场化项目,涉及光伏项目总规模1908MW(已申请并网20MW )、风电项目总规模906MW。
分布式光伏承担调峰义务
赶在春节前一个月,河北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做好春节等特殊时段河北南部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电力运行管理部门在12月31日前组织当地电网企业、分布式光伏并网主体签订并网调峰协议,明确分布式光伏参与调峰责任义务、启动条件、技术手段和相关免责条款。非户用分布式光伏需全部签订并网调峰协议,逾期未签订的优先安排其参与调峰;鼓励户用分布式光伏签订并网调峰协议,公平承担调峰义务。
类似的政策也曾出现在山东,2022年春节期间,山东电网也将户用光伏纳入调峰管理范围。
其背后反映出在春节等用电符合较低的特殊时段,仅通过常规火电和集中式新能源调节已无法满足河北省电力系统调峰需求,急需包括分布式光伏在内的全部电源共同承担调峰义务。据悉,河北分布式光伏装机已突破1500万千瓦,占比近四分之一,已成为河北南网主力电源之一。
推动电力系统建设
在分布式方面,2022年3月,河北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推进会议召开,明确到2022年底前,37个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县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250万千瓦以上,完成投资100亿元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年底前全部完成试点任务。
7月,河北省发改委公布关于省级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通知,新增张家口市宣化区、秦皇岛市抚宁区、唐山市迁安市、邢台市宁晋县、邯郸市武安市共5个县(市、区)列为省级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原则上2022、2023年分别完成不低于总装机任务的30%、70%,确保2023年底前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9月河北省重磅印发《关于加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屋顶分布式光伏装机增长迅猛,已成为河北省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文件要求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要坚持就近消纳就地平衡,加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并网管理,电网改造资金优先整县试点区域。
而在集中式方面,2022年6月,河北省发布了2022年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公示,安排项目5个、585万千瓦,其中光伏525万千瓦、风电60万千瓦,加快推进风电光伏规模化、基地化发展。
11月河北省发改委正式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光伏、风电项目按保障性并网规模项目、市场化并网规模项目、储备类并网规模项目三类分别组织申报。其中保障性并网规模10GW,市场化并网规模10GW,储备类并网项目规模15GW,到2025年河北省千万千瓦新能源基地规划建设集中式光伏6.3GW、风电1.5GW。
而此前,河北省发改委发布《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到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4300万千瓦、5400万千瓦。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底,河北省光伏累计装机量为3336.6万千瓦。这意味着“十四五”河北省光伏新增装机量约为2063.4万千瓦。伴随2022年4月发布的《河北省
“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规划》将建设新型储能规模400万千瓦以上,储能的规模化发展与分散式新能源的就地开发利用、新型电力市场体系的建设将推动河北省新型电力系统高速发展。
责任编辑:叶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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