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刺客”告诉我们,是时候考虑居民电价改革了
1月刚开始,电费账单的话题就冲上了热搜榜。
在各地网友缴纳12月电费的时候,意外发现当月电费比11月高出一大截,不少人甚至高出1倍还多。在2022年的夏天经历了“雪糕刺客”之后,有人戏称冬天又冒出了“电费刺客”。
事情的原委已经被很多人解释了,这当然不是因为居民电价真的莫名其妙上涨,而是大多数居民在12月份增加了取暖负荷,而电量也在12月累计突破了阶梯电价里的第二、第三阶梯,所以单位电价也水涨船高。
说起来这是一则简单的新闻,但却刺激到了公众脆弱敏感的神经——涨电价。从2021年9月开始,电力供需紧张的局面逐渐开始影响到每一个普通人,有些人是公司、企业遭遇停电,有些人是在家里也遭遇了停电。供小于求导致价格上涨,是很多人第一时间的天然想法。再加上媒体时常对工商业电价上涨的报道,无疑加重了公众对于涨居民电价的“恐慌”。
实际上,有关居民电价改革的相关事宜并非空穴来风。那么在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供求关系紧张的大背景下,我们应该如何正确看待居民电价改革?“涨电价”是居民电价改革的必然结果么?
现行居民电价机制
总的来说,现行的居民电价机制是阶梯电价+峰谷电价。电价依照用电量分为三个阶梯,随着电量增加,单位电价增加。在每个阶梯内,不同时间段,还要区分峰谷电价。我们可以看下上海与杭州两地的居民电价:
上海居民销售电价
杭州居民销售电价
熟悉中国电价水平的读者很清楚,在新一轮电改之前,所有电价都受到政府强力管制,工商业用户的需求价格弹性高于居民用户,但工商业电价高于居民电价,居民电价与工商业电价明显倒挂。在2021年之前,电改推进的售电市场改革,发电侧让利给用户侧,实现了工商业用户一定程度的降电价,但依然高于居民电价的水平。2021年之后,电力市场交易电价开始上涨,部分终端用户电价可能还出现了比改革之前更高的情况。
单就居民电价来说,在综合计算了发电侧上网电价、输配电价的情况下,居民用电成本实际上是高于工商业用户的。理论上来说,工商业用户的供电成本相对较低,因此工商业用户的销售电价应低于居民用户销售电价(至少不应该明显高于居民电价)。但实际情况恰恰相反,这就产生了“交叉补贴”的问题。而随着居民用电量增加,交叉补贴无疑会更加严重。
“电费刺客”背后的真相
2021年6月,中国政府网公开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答网民关于“建议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鼓励城乡居民多用清洁的电力资源”的留言。
发改委在回复中提到,与国际上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居民电价偏低,工商业电价偏高。下一步要使电力价格更好地反映供电成本,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
国家电网公司此前曾经刊文,与35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新兴经济体国家、美国相比较,我国电价均处于较低水平。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或许可以得出一个残酷的事实:2022年12月的电费上涨并不是“刺客”,而是我们被较低的居民电价“宠坏了”。
必须强调的是,作为普通消费者,无论是笔者本人还是《能源》杂志,都与居民电价上涨或是下跌没有利益相关,也并不希望上涨居民电价。而且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刚刚实现全面脱贫的国家,保障每一个普通人的用电权利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组成部分。
但我们也必须知道,相对较低的居民电价给电力系统带来了哪些影响。
居民用电带来了什么
2022年1-11月,我国全社会用电量累计785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0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7%;第二产业用电量518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第三产业用电量135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21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0%。居民用电在全社会用电量的比例大约是15%,而且是增速最快的部分。
而在10年前的2021年,居民用电量在全社会用电量的比例大约是12%。
无论是最近2年,还是过去10年,夏季和冬季都是我国电力保供形势最为严峻的时期。原因也很简单,高温天气、极寒天气让居民的降温、取暖负荷快速上升,而且会在较长时间(从3、4天到数周不等)内保持。
居民用电单体负荷量小且极为分散,但在时间维度上,居民用电往往有着很强的一致性。例如说早上上班、晚上下班会是居民负荷快速下降、抬升的一致时间点。而到了23点左右,居民负荷又会再度快速下滑。
现有的储能设备(包括抽水蓄能、电化学储能)都可以在一天的时间段内内通过蓄电、放电实现削峰填谷,但当夏季、冬季这种长时间维度的居民用电高峰来临,电力系统就会缺乏调节手段。因为在长达几天、甚至几周的高温或极寒天气里,储能设备一次放电结束后,几乎没有多少时间充能。
在这种特殊的保供时间段里,居民用电负荷是缺乏(主动的)需求侧响应能力的。低电价让居民降温、取暖的成本降低,因此随着收入提高、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降温、取暖都成为了绝对刚性的需求,只要不断电,在这一时间段内就会一直保持高负荷。
最近两三年的时间里,全国各地的最高用电负荷都在不断地刷新记录,而且刷新记录的时间基本都在冬季和夏季,考虑到负荷最高峰时间段已经采取了部分有序用电、需求侧响应等方案,也就是说居民用电被最大限度的保障,所以每一次用电负荷新纪录,实际上都是居民用电负荷增长带来的。
搞清楚了迎峰度夏和迎峰度冬的核心诉求,我们可以想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到,居民用电量无疑会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电价更低,而且人均用电量也更低。
而居民用电量每攀升一个台阶,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的难度可能就要更增加十分。
居民电价怎么改?
改完真有用?
具体怎么改,其实上文中提到的发改委回复已经写的很明确了:“使电力价格更好地反映供电成本,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
既然居民用电成本低,那么自然要面临涨电价的可能性。但电力还有时间属性的,从电力现货市场的角度来看,电能量在不同时间段中的市场价格是不同的,甚至是差异很大的。因此与其说改革会导致涨电价,不如说改革是要让居民用电更好地实现“随行就市”,进而还原商品属性。
居民电价当然不能直接与批发价格挂钩,因此将售电引入到居民用电当中是十分有必要的。这一方面是让居民用电价格实现市场化,另一方面是为居民用电上了一道保险,避免了过大的电价差额影响民生。
但直接将我们在工商业售电上的经验移植到民用电领域,显然也是不可能。在新一轮电改开启售电市场后,各类乱象丛生,包括但不限于:欺瞒用户、不诚信欣慰、偏差电量过大、不履行合约、恶意捆绑等等。
在居民用电领域开放售电,其价格(套餐)必须依然接受政府的审批和强力监管,电网公司也可以继续向居民用户售电或提供兜底保障服务。如果政府担心居民用电价格过高影响民生,可以实行有限度的价格补贴,例如最低用电保障,在红线以下的用电量可以享受电价补贴,红线以上电量无补贴等等。
对于售电公司来说,居民售电的利润空间显然不大,而且居民负荷的不可调节性,参与需求侧响应、调峰也不是可以盈利的方法。无利可图显然不可能吸引市场主体参与。
考虑到开放居民用电的售电服务必然伴随着更成熟的(以现货市场为基础的)电力市场建设,那么用户侧储能、光伏等商业模式可能会成为售电公司的突破口。如果在配电网改革方面能够更进一步,那么居民用电的市场空间将会变得更大。
前文我们提及了较低的居民电价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用电负荷增长,为迎峰度夏和迎峰度冬带来了压力。在居民电价改革之后,也许无法根治这一问题,但相信有很大概率能够实现缓解。
市场化条件下,用电负荷尖峰时段的电价肯定会有所反应。对于居民来说,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电价水平,更灵活的调整用电。而且当电价成本实现一定程度的上浮之后,地热能等其他原本受限于经济竞争力的多元化能源类型(还有以天然气为一次能源、居民自行安装的地暖等等)也可以在城市范围内实现更大发展。这也可以减少居民用电负荷的增速,降低负荷尖峰值。
至于价格本身的问题,在理想状态下,居民用电向售电公司开放,那么居民电价会更市场化,在供需偏紧的状态下,电价上涨似乎是必然的。然而无论是政府的行政手段,或是售电公司通过商业开发(光伏、储能、配电网),都是有可能控制上涨幅度的。我们完全可以不用为此过分担忧。
而且市场化的居民电价本就不只是涨价,在市场宽松的时期或者低电价时段,我们依然可以享受低电价。当我们熟悉了高低有序、随行就市的电价机制,“电费刺客”的想法也就随之远去了。 文 | 武魏楠
责任编辑:叶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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