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新思维 三】让数据说话,输配电价如何影响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近日,一篇名为“价格机制‘卡’住增量配电改革”的文章,引起了业界的广泛热议,寂静了很久的增量配电“朋友圈”又热闹了起来,纷纷转发、转载,再一次点燃了增量配电改革探路者们的激情和希望。感同身受、热切期盼,总之,大家的心情都比较复杂。在这篇文章中,记者主要从输配电企业在“基本电费”结算方面存在的现实问题,宏观层面上反映配电企业的艰难。下面,我们针对输配电价的电度电价进行数据分析,并引入商业的价值导向方法,测算并尝试推演一下电改探路者们的前途方向,让数据述说存亡盛衰,再吹警示哨音。
首先让我们先简单了解一下电价机制。电力价格主要划分为输配电价、上网电价(发电)和目录电价(销售)等三大类。各类电价机制如表一:
表一:现行电力价格机制简述
其中,各输配电价包含增值税、线损、交叉补贴及区域电网容量电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就以上的电力价格机制,我们收集整理了全国32个省级电网的相关数据,只针对输配电价中的“线损”这一具有自然属性的刚性指标,进行框架性分析,用价值导向法,尝试性的推演其对增量配电试点工作的影响,并抛出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及相应的解决建议。
从输配电价的电度电价数据来测算推演
增量配电业主为了绝地求生,必将再造“转供电”乱象
测算推演采样的要素数据是:2020~2022年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表、各省煤电上网电价基准价、分电压等级的线损率指标异常临界值。其中,线损率指标异常临界值取值如表二:
表二:线损率指标异常临界值取值
一、相关分析用语及其计算规则定义
1、输配电价差价:是指某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减去相邻的上一电压等级输配电价的差值,即为某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差价。
计算公式示例:10kV输配电价差价 = 10kV输配电价 - 35kV输配电价。
2、线损分摊单价:是指某电压等级线损损失电量按上网电价的基准价折算成线损损失的电度电价单价。
计算公式示例:线损分摊单价 = 上网电价基准价*(线损率/(1-线损率))。
3、图表中电压等级后缀说明。电压等级后缀“-1”(10kV-1)表示该电压等级单一制输配电价,后缀“-2”(10kV-2)表示该电压等级两部制输配电价。
二、输配电价及线损情况数据分析
由于输配电价中已经包含了线损,因此我们认为:增量配电业主通过输配电价差价所获得的收益,是否能够覆盖住因线损导致的线损分摊单价所造成的损失(支出),是我们所要分析的重要关注点。由于线损损失是刚性的自然属性,如果输配电价差价收益覆盖不了线损损失,则可直接判定增量配电业主经营亏损,说明该商业模式不成立。基本电费等其它要素只能进一步增大业主的亏损面而已,也就没有再继续探讨的必要了。为此,我们对全国所有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进行了数据采样和分析,现选取六个有代表性的分析数据展示如图一:
图一:输配电价差价与线损分摊单价数据分析示例图
分析的结果:在全国32个省级输配电网的输配电价中,我们计算了各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差价,按照高于、低于线损分摊单价进行了统计分析。在不考虑其它成本的情况下,高于线损分摊单价的收益为正数(盈利),低于线损分摊单价的收益为负数(亏损)。低压(不满1kV)输配电价差价高于线损分摊单价的有3个,盈利占比为9.4%;29个低于线损分摊单价,亏损占比为90.6%;该电压等级亏损可能性极高。10kV-1的输配电价差价高于线损分摊单价的10个,盈利占比为31.3%;22个低于线损分摊单价,亏损占比为68.7%;该电压等级亏损可能性很高。10kV-2的输配电价差价高于线损分摊单价的18个,盈利占比为56.3%;14个低于线损分摊单价,亏损占比为43.7%;该电压等级亏损可能性中等高。35kV-2的输配电价差价高于线损分摊单价的30个,盈利占比为93.7%;2个低于线损分摊单价,亏损占比为6.3%;该电压等级盈利可能性极高。110kV-2的输配电价差价高于线损分摊单价的27个,盈利占比为84.4%;5个低于线损分摊单价,亏损占比为15.6%;该电压等级盈利可能性很高。全国输配电价各电压等级的平均盈利概率如图二:
图二:全国输配电价各电压等级的平均盈利概率分析图
引入了线损指标要素后,从图二的数据分析我们发现,盈利概率基本是随着电压等级的降低而快速降低的,那么,引入线损指标要素后,度电收入又是如何变化的呢?带着这些疑问,我们又对度电收入数据进行了分析。全国输配电价各电压等级电度电价平均度电收入如图三:
图三:全国输配电价各电压等级电度电价平均度电收入分析图
从图二的平均盈利概率数据分析可以得出:随着电压等级的降低,配电的整体盈利概率在极速下降;10kV单一制的盈利概率大约在30%,不满1kV的盈利概率不到10%。从图三的平均度电收入分析来看,不满1kV电压等级度电亏损1分多,10kV电压等级单一制基本上保本。也就是说:引入线损指标参数后,低压和10kV单一制配电,光是线损一项就会直接导致绝大多数业主亏损关门,业主们就根本没有探讨“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机会。因此,从商业价值导向法初步推演,增量配电业主必然采取计量结算向高压侧移动的策略,以规避低压侧结算带来的经济损失,低压配电交由用户自建。
三、当前的输配电价数据将对增量配电试点造成的影响
影响一:对于以低压用电和10kV单一制配电价为主的商业综合体、写字楼区、一般工商业产业园区的增量配电业主来说,“夭折”的风险极大!如果再考虑运营维护等其他成本,10kV及以下的配电没有盈利的空间,洗洗睡最安全。
影响二,对于以高压用电为主和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工业园区的增量配电业主来说,其供电区域内配套建设的商业综合体、写字楼、产业园等,由于价值导向,必将被业主再造成“转供电”以化解自身的经济损失。
再造“转供电”和“夭折”电力改革探路者,这种“按下葫芦浮起瓢”的事情,是电力体制改革最避讳的事情,因此,自2016年启动增量配电试点项目以来,国家发改委和各级地方政府陆续下发了数十个相关指导性文件,积极解决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只是路阻且艰。
问题的关键:输配电价与线损指标没有形成正相关关系
从分析曲线和相关数据来看,输配电价差价与线损分摊单价没有形成正相关关系。线损是电力配送的自然属性、刚性损失,并且有其自身的自然规律。通常情况下,随着电压等级的降低其线损率在不断的增高。输配电价差价与线损分摊单价形成正相关关系,应是电力输配电价的刚性要求。
输配电价规则中,规范、细化和完善线损要素势在必行
建议将线损相关指标明确引入输配电价核准规则之中,具体办法是:一要明确各电压等级的基准线损率,并作为输配电价核定的关键要素;二要明确上网电价基准价与基准线损率的关系和计算规则;最后要明确线损分摊单价的调整机制,并且在输配电价中进行单列核算,以方便其捆绑上网电价基准价同步调整。
综上所述,以刚性的线损自然属性,结合输配电价价格数据测算的显示结果,从商业价值导向法初步推演,增量配电业主为了确保企业的生存,必然会采取计量结算向高压侧移动的策略,摔掉包袱,以规避低压侧结算带来的经济损失,低压配电交由用户自建。如此一来,必将再造“转供电”乱象。此外,相关数据从另一个角度告诉我们:增量配电改革试点项目推进缓慢、市场冷清、热情不高等的真正原因是市场化的价格体系、价格机制、权责界限、结算规则等相关细节,还有待于进一步细化、改进和完善。
【写在最后】
值得点赞的是,贵州省发改委已在基本电费结算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黔发改价格〔2019〕596号《关于配电网配电价格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第六条明确:“配电网企业按照接入省级电网的电压等级,按两部制输配电价支付输配电费。为方便电费结算,支持配电网发展,配电网支付给省级电网的电度电价按配电网接入省级电网电压等级对应的输配电度电价执行,基本电费统一折算为每千瓦时3.2分钱。”,这将使得该文件更易于落地操作。此外,基本电费改为按用电量缴纳,即:多用电量多缴,少用电量少缴,不用电量不缴。这样,一方面可有效帮助增量配电业主度过前期负荷低的难关,另一方面也可减少配电网内具有生产周期性企业、负荷波动大的企业电费支出,最终达成“支持配电网发展”的目标。在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方面,此举可谓是破冰之创新!
电改非易事,且行且思考。“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则未来可期”,以此与增量配电改革试点的探路者们共勉。
作者系大秦电网首席信息官、大云网电改观察专栏作者 王显龙
责任编辑:张桂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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