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改革开放五大金句看云南电力市场化改革
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发展的动力之源,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2018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在这飞速发展的四十年中,电力作为支柱产业一路伴随云南经济不断发展壮大。这其中有过辉煌,也有过迷茫,但我们始终坚持改革开放的道路不动摇。如今,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指出的“云南经济要发展,优势在区位,出路在开放”的正确道路,云南电力行业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开放一系列重要论述,通过市场化改革探索出了一条适合国情省情的改革之路、开放之路、市场之路,云南迎来了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的春天。
改革有阵痛,但不改革就是长痛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组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强调“要认识到改革有阵痛、但不改革就是长痛的道理。”云南电力行业也正是基于这一认识,才有了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在全国率先开展电力市场化改革。
1978年改革开放之初,云南全省发电装机只有130万千瓦。随着西部大开发国家战略的实施,云南省将电力确定为全省支柱产业予以重点培育,电力行业迎来高速发展的历史机遇。截至2018年10月底,云南全省发电装机达9315万千瓦,是改革开放之初的72倍,以水电为主的清洁能源装机比例超过83%,云南成为我国重要的西电东送基地和绿色能源基地。
电力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新问题。“十二五”期间,澜沧江、金沙江流域大型梯级电站集中投产,全省发电装机年均增速高达17%,但同期全省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速仅8%,2015年更是出现了自改革开放以来的首次负增长,供大于求的矛盾日益突出。在装机快速增长和用电增速放缓的双重压力下,云南自2013年开始出现弃水,火电利用小时也从2013年的3260小时逐年下滑至2016年的1264小时,火电企业经营举步维艰。回顾当时电力行业所面临的困境,一方面省内工业企业大量停产,开工率持续走低;另一方面电厂无电可发,只能选择弃水或停机。是继续按部就班,还是解放思想、寻找突破?是摆在政府决策者和广大电力企业面前一道亟待解答的难题。
201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提出了“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安全战略,坚定了各方的改革决心和信心。2014年汛期开始,云南省率先在电力领域推行市场化改革,成立了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电力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省政府领导亲力亲为,就改革关键问题争取各方支持,突破关键环节,动真格、真改革。2015年3月“中发9号文”印发后,云南省积极争取,成为全国首批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推动各项改革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为云南电力行业冲出困境,迎来更高质量发展创造了重要机遇。
改革要做到“蹄疾而步稳”
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组第一次会议上指出“对改革进程中已经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困难要一个一个克服,问题要一个一个解决,既敢于出招又善于应招,做到‘蹄疾而步稳’”。用这句话来形容云南电力市场的建设之路最为贴切。
国外成熟电力市场已有30多年的历史,云南究竟应该建设什么样的电力市场?如何减少水电弃水?火电基本生存空间如何保障?市场主体之间的利益如何平衡?在市场建设之初,这些问题一直是大家讨论的焦点。但我们的实践经验表明,没有任何一个成熟模式可以解决云南的问题,只有以问题为导向,抓住电力行业所面临的痛点、难点,自主设计市场机制,走符合云南实际的自主建设道路,才能有效解决制约云南电力工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实现电力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2014年,云南迈出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第一步,当时针对汛期富余和工业开工不足的两大痛点,推动214家重点工业企业与9家水电厂开展汛期富余水电交易。成交电量178亿千瓦时,带动汛期主要行业平均开工率维持在64%左右;全省西电东送完成电量886.5亿千瓦时,较年度计划增送71.3亿千瓦时;全网发电量2058亿千瓦时,其中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比84.2%,综合减少弃水132亿千瓦时,成效十分明显。
2015年,交易周期扩展到全年,用户和发电企业超过基数电量的部分进入市场交易,同时还建立了清洁能源市场,开展水火发电权转让交易。全年共成交电量320亿千瓦时,同比增加79.8%,全省“西电东送”完成电量945.7亿千瓦时,较年度计划增送60.9亿千瓦时;全网发电量208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清洁能源市场成交发电权82亿千瓦时,帮助火电企业整体减亏5.6亿元,综合减少弃水213亿千瓦时,全网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比达90.5%。
2016年,云南电力市场正式确立“中长期交易为主,日前短期交易为补充”的市场模式,全省全部大工业用户全电量放开参与市场,并率先引入日前电量交易。全年成交电量5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4%,占云南电网公司省内售电量的54%,全省西电东送电量首次突破1000亿千瓦时,达1100.5亿千瓦时,较年度计划增送164.7亿千瓦时;全网发电量2232.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9%,综合减少弃水136亿千瓦时,全网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比达92.7%。同时,市场还首次引入火电长期备用补偿机制,每年提取并分配火电长期备用补偿资金20亿元左右,在火电发电平均利用小时仅1200小时左右的情况下,实现火电企业整体不增亏,创造性地解决了火电长期备用的设备运维和基本生存问题。
2017~2018年,我们重点解决市场效率提升的问题,建立了全覆盖的市场主体交易行为评价体系,创新设计了连续挂牌、双边合同互保、用户侧合约转让等交易品种,鼓励市场主体按“基准价格+浮动机制”签订双边合约,以规避价格波动风险。2017年交易电量7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2%,占云南电网公司省内售电量的58%,全年主要行业平均开工率58.2%,同比增长7.1个百分点;全省西电东送电量1242.2亿千瓦时,较年度计划大幅增送276.6亿千瓦时;全网发电量2484.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3%,综合减少弃水262亿千瓦时,全网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比达92.5%。2018年交易电量预计将超过85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超过20.9%,市场规模连续4年保持两位数以上增长,交易电量占云南电网公司省内售电量的比例超过62%,市场化比例全国最高;1~10月全省主要行业平均开工率61.2%,同比增长4.1个百分点,为近五年同期最好水平;全省西电东送电量预计完成1383亿千瓦时,较年度计划增送268亿千瓦时;全网发电量预计完成282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超过13.7%,综合减少弃水超过320亿千瓦时,全网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比约92.5%。
在开展省内市场建设的同时,我们还充分发挥南方电网大平台的优势,配合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建设了跨省跨区交易市场,按照“计划+市场”的模式,实现云南优质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的优化配置。
从以上市场发展进程可以清晰看出,云南电力市场化改革真正做到了“蹄疾而步稳”,呈现出两个特点:一是始终紧抓“牛鼻子”,市场初期的重点是解决水电富余和工业降成本的问题,后期的重点主要是提高市场自身效率的问题,一步一个脚印不断推进市场建设。二是注重机制设计,能够通过“机制”解决的,绝不人为干预。例如火电补偿的问题,我们设计了一系列机制,很好地解决了火电主动停机让电、促进富余水电消纳的问题。
通过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组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提出:“要通过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获得感”从此成为全面深化改革是否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准。经过五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云南电力市场化改革初见成效,改革红利开始逐步释放,形成了“用户降成本、电厂多发电、经济稳增长、人民得实惠”的共赢局面,各方都有了满满的获得感。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发挥市场作用,助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通过电力市场化改革,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交易电价准确反映了电力供需形势变化,并且始终保持在合理区间,有效激发了实体经济活力,为云南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工业开工积极性稳步增加。2017年主要用电行业平均开工率58.2%,同比增长7.1个百分点;2018年1~10月平均开工率进一步增加至61.2%,为近五年来最好水平。云南绿色优质的电力资源和完善的电力市场机制,还吸引众多清洁载能企业纷纷落户云南。
铝材一体化、水电硅材一体化产业链,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的千亿元级“绿色能源牌”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在新动能的带动下,云南电力工业再次驶入发展快车道,电力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例由2014年的14.4%逐年增加至2018年1~10月的20.6%,并有望在“十三五”末期成为云南省的第一大支柱产业。
电厂发电量逐年增长,发电企业迎来更高质量发展。工业的转型升级,带来的是用电市场的蓬勃发展和发电量的快速增长。省内市场方面,2017年云南电网公司省内售电量121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5%,2018年1~10月省内售电量同比增长12.5%,展现出了强劲的增长势头。省外市场方面,2014年至2018年10月底西电东送累计完成电量5398.7亿千瓦时,年均增速19.2%,其中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协议外增送电量825.1亿千瓦时,占总送电量的15.3%。在省内省外两个市场的强劲拉动下,2017年全网发电量同比增长11%,弃水电量由年初预计的550亿千瓦时大幅减少到288亿千瓦时;2018年全网发电量预计将继续实现两位数增长,弃水电量可以控制在180亿千瓦时以内,实现了发电量逐年增加、弃水电量逐年减少。同时,电力市场对发电企业合理投资及产业整合起到了良好的引导作用,多座发电厂主动暂缓开发建设进度,已经建成在运的发电企业纷纷进行整合,企业经营效率大幅提升。
助力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云南电力市场化改革始终坚持节能减排,2017年云南省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92.5%,较2014年改革之初的84.2%大幅提高8.3个百分点。西电东送大量清洁能源的送入,每年折合减少东部省区标煤消耗45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2亿吨,减排二氧化硫110万吨。随着跨省跨区市场化交易机制的不断完善,对东部节能减排的贡献还将继续增加,有助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让东部省区人民共享云南的绿水青山。云南电力市场化改革始终坚持保障民生,通过市场化交易机制,大力实施“以电代柴”“以电代煤”居民电能替代政策,每年为每户居民设立1560千瓦时的电能替代电量,度电优惠9分钱。推出全国首个居民电能替代用电套餐,以此鼓励居民扩大电力消费,减少柴薪和煤炭等一次能源消耗。以市场化采购方式落实全省公共照明和旅游景观亮化工程要求,扮靓七彩云南大地,助力云南全域旅游形象提升和“健康生活目的地”建设。
既当改革的促进派,又当改革的实干家
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强调,“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大力弘扬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精神,理解改革要实,谋划改革要实,落实改革也要实,既当改革的促进派,又当改革的实干家。”云南电力市场化改革也是政府部门、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交易机构等各方团结协作、共同落实推进改革的一个成功典范。
改革之初,部分企业一时难以从传统的计划模式转变为市场模式,经历了改革的阵痛,对市场充满了迷茫。但各方始终以大局为重,通过招募组建成立了多股东电力交易机构和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把各方最大限度地团结在改革的旗帜下,为改革积极建言献策,群策群力抓好市场建设。在不懈努力下,市场最终形成了“电量稳步增长,电价保持稳定”的良好态势;也赢得了国家部委有关负责人“各方在改革上讲政治、行动上顾大局、协调上明事理、进程上重协同,改革起步早、力度大、有亮点、成效好”的高度评价,省委主要领导也先后两次作出批示,充分肯定云南电力市场建设成绩,这是对各方共同参与改革、维护改革、推动改革的高度肯定和赞誉。
总结改革经验,在改革过程中,各方始终注重平衡好五个方面的关系,确保了市场建设的不断深入。一是遵循规律,确保安全,协调好市场建设与电网安全的关系。各方始终将电网安全作为改革的红线,在交易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安全面前不讲条件,主动维护电网安全。二是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协调好市场供求与建设进程的关系。始终按照云南的实际稳步推进市场建设,不贪多求大,行稳致远。从2014年开展市场化交易以来,云南电力供应平稳有序,市场价格保持稳定,未出现大幅波动。三是强化监管、合理调节,协调好市场手段与政府作用的关系。政府部门充分发挥监管和调节作用,在市场初期积极疏导市场主体不理解、不参与的思想,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做到“监管不干预,协调不命令,引导不强制”,在改革中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四是多方兼顾、和谐共赢,协调好市场机制与利益分配的关系。首先,重点兼顾了化石能源和清洁能源之间的利益关系,确保清洁能源充分消纳的同时,也通过市场机制确保火电企业的基本生存空间。其次,兼顾了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之间的利益关系,通过价差出清、价格上下限等机制,避免在汛期出现过低价格损害发电企业利益,确保电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再次,高度重视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将市场主体失信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信用云南”,营造了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良好市场秩序。五是搭建平台,重在监管,协调好市场建设与电网平台的关系。输配电价改革后,电网企业不再是市场中的利益主体,承担着为各级电力市场提供“公共服务平台”的重任,电网企业的营销管理、调度运行、计量结算等专业平台成为电力市场可靠顺畅运行的重要保障。
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2014年4月,习近平主席在布鲁日欧洲学院的演讲中指出“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中国已经进入改革的深水区,需要解决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这个时候需要‘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不断把改革推向前进。”云南电力市场化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矛盾,改革永远在路上。
随着宏观经济形势逐步向好和“三张牌”项目相继落地,省内外电力需求持续旺盛,2018年全省电力供应开始由原来的“全年富余”向“汛期富余,枯期紧张”转变,对我们的市场化改革提出了更大的挑战,还需要各方以更加高超的改革智慧来妥善应对。
在这样的背景下,进一步深化云南电力市场化改革,就是要进一步突出市场优势、区位优势、资源优势,提升云南电力市场的核心竞争力,重点协调好水电与火电、省内与省外、汛期与枯期的关系,确保电力市场平稳有序运营,更好服务云南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一是协调好水电与火电的关系。“枯期紧张”与“汛期富余”将成为一段时期内云南电力供应的新常态。枯期不足的电力供应主要依靠火电来弥补,但同时汛期又需要火电停机备用,以充分消纳清洁能源。枯期发电、汛期停机的生产方式对火电企业的生产经营提出更高要求,同时电煤的生产、存储也需要同步调整适应。另外,需要重点考虑火电与水电在发电成本上的明显差异,设计相应的市场机制,防止水电与火电在同一市场参与竞争时造成市场的不稳定。
二是协调好省内与省外的关系。对省内市场而言,水电铝、水电硅项目落地后,省内市场对电力的消纳能力大幅增强,但载能产业受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较大,增加了电力消纳的不确定性。对省外市场而言,在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广东对云南送电的需求日益增长,后期云贵联网后“云电送黔”也有较大的市场空间,云南绿色电力资源的价值正在日益显现。因此在市场建设过程中,要协调好省内与省外的关系,一方面要优先确保省内用电和西电东送框架协议履约,另一方面也要在更大范围内推动云南绿色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是协调好汛期与枯期的关系。云南省以水电为主,且大部分为径流式电站,建议后期我省能源产业政策制定、招商引资、市场机制设计等方面均要慎重考虑枯期与汛期的差别,分类施策。枯期应以“保供应”为主,枯期发电能力提前过快释放必然导致后期缺电,电力运行上的大起大落,也将对全省经济运行带来不利影响。汛期应以“促消纳”为主,我省汛期的弃水短期内难以全额消除,在进一步完善跨省跨区交易机制增加汛期外送的同时,还可考虑多扶持与云南电力供应特性相匹配的清洁载能产业,多方位共同促进汛期水电的消纳。
2018年4月博鳌亚洲论坛开幕式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将改革进行到底”,向世界宣示了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心与意志。云南电力市场化改革已历时五年,“中长期交易为主,日前短期交易为补充”的电力市场“云南模式”逐渐成熟,市场发展进入快车道。我们将继续团结各方,以步步为营、久久为功的韧劲,逢山开路,遇水架桥,不断把改革推向前进,共同谱写云南电力行业发展的新篇章,为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电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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