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电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主要职能与组织形式分析

2017-02-13 20:39:12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建立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的电力交易机构,推进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落实《实施意见》要求,加快


六、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的体系框架
 
《实施意见》指出,“有序组建相对独立的区域和省(区、市)交易机构。区域交易机构包括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依托国家电网公司组建)、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依托南方电网公司组建)和其它服务于有关区域电力市场的交易机构。鼓励交易机构不断扩大交易服务范围,推动市场间相互融合”。
 
结合相关配套文件可以看出,电力交易机构的体系架构有几个关键点:一是市场之间不分级,交易机构之间不分级别,不同层面的交易机构主要在业务功能上进行区分。这是因为分级的电力交易机构容易造成上下级关系,影响电力交易公平开展,不利于未来市场间的相互融合;二是职能上有所区分。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承担在全国较大范围内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主要负责落实国家指令性计划,跨区域送电的组织;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主要负责政府间框架性协议的组织,如西电东送。未来两个交易中心要承担期货交易职能。其他区域、省(区、市)电力交易机构的组建要与现货试点相结合,在试点区域、省(区、市)可组建交易机构,通过组织开展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承担在相应范围内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三是未开展试点的地区原则上保持现有模式不变。
 
七、关于交易机构与调度机构的关系
 
由于交易机构与调度机构合作密切,相辅相成,因此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根据《实施意见》,交易机构主要负责市场交易组织,调度机构主要负责实时平衡和系统安全。日以内即时交易和实时平衡由调度机构负责。日前交易要区别不同情形,根据实践运行的情况和经验,逐步明确、规范交易机构和调度机构的职能边界。日前交易由交易机构还是调度机构组织,《实施意见》为今后实践留有空间,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试点方案予以明确。
 
从业务衔接方面,交易机构按照市场规则,基于安全约束,编制交易计划,用于结算并提供调度机构。调度机构向交易机构提供安全约束条件和基础数据,进行安全校核,形成调度计划并执行,公布实际执行结果,并向市场主体说明实际执行与交易计划产生偏差的原因。交易机构根据市场规则确定的激励约束机制要求,通过事后结算实现经济责任分担。
 
八、交易机构组建和运营带来的机遇
 
电力交易机构的组建和规范运行为电力供需两侧市场的有序开放及“多买多卖”市场格局的形成创造了必要条件,为提高电力市场竞争公平性与效率提供了有效途径,对电力企业、相关研究机构等的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
 
一是创造了让更多市场主体参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运营管理的机遇。一方面,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辅企业、民营企业、研究机构及电力用户等多方可以通过股权参与公司制交易机构的组建,为其发展赢得新的契机;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参与交易机构重大事项的议事机制,即参与市场管理委员会,为交易机构发展建言施策,为营造交易机构公平、公正、透明的环境提供更有利的保障。
 
二是创造了让更多有能力的企业为交易机构建设和运行提供重要技术保障的机遇。交易机构作为电力全产业链的重要一环,在建设功能健全、运行可靠的电力交易技术支持系统方面,需要企业提供充分的技术支持,支撑市场主体接入和各类交易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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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大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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