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体制改革:改革自南方发端——云南、贵州率先开始试点
2015年11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复函同意云南省、贵州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由顶层设计进入了试点落地的新阶段。
一、云南电力体制改革试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批准云南省作为全国第一批电力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省,云南省电力体制改革进入全面落实阶段。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云南省电力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省长担任组长,分管副省长担任副组长,12家政府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作为成员,统筹推进云南电力体制改革。
(二)出台改革方案
2016年4月,云南省委、省政府印发《云南省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云发[2016]10号),这是全国第一个地方党委、政府联合发文的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随后,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有关部门参与,及时制订了相配套的6个专项实施方案《云南省电力市场建设方案》、《云南省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方案》、《云南省售电侧改革方案》、《云南省电力交易机构组建方案》等。
(三)输配电价改革先走先行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在广东省对云南省进行成本交叉监审的基础上,云南省根据国家正式批复的云南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认真核定输配电成本,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输配电价水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审批同意后,于2016年3月15日正式实施核定的输配电价成本,比2014年电网企业的上报成本核减了30.36亿,核减比例达到13.4%。云南电网2016~2018年监管周期内的输配电价标准与目录电价的购销价差相比,每千瓦时降低1.65分。通过输配电价改革有效约束电网企业不合理的成本上涨,为云南省电力市场化改革和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组建成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平台
2016年4月,云南省委、省政府印发《云南省电力交易机构组建方案》,昆明电力交易中心进入组建筹备阶段。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创新性的采用公开招募方式,选取电力交易中心股东和市场管理委员会理事,得到市场主体的热烈响应。
2016年8月25日,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正式成立(见图1)。这是全国首家由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电力交易机构。昆明电力交易中心由云南电网公司相对控股50%,华龙澜沧江水电公司、华电金沙江中游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公司、云天化集团公司、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保山电力股份公司共同参股组建。
图12016年8月25日,云南省省长陈豪为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授牌,左二为作者
云南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同步组建,共有11家理事单位组成,包括发电企业、用电企业、售电公司、地方电力和第三方机构。市场管理委员会是市场主体的议事协调机构,成立的目的是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充分体现各方意愿,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昆明电力交易中心由云南电网公司委派董事长、总经理及1名副总经理,云南省委派监事长及1名副总经理,作为昆明电力交易中心的法人治理结构。由云南省委派市场管理委员会主任,云南电网公司派出的副总经理兼市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五)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
云南省在全国积极开展电力市场交易,2015年全省工业企业市场化成交电量为320.3亿千瓦时,占全省工业用电量45%。参与市场化交易的企业,用电价格降低了0.108元/千瓦时,共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36亿元。
2016年1~8月,云南省内市场化交易电量达到360.5亿千瓦时,占全省工业用电量的59%,占全省用电量的41%。2016年全年市场化交易电量超过500亿千瓦时,在全国交易量最大,交易清洁能源比例最高。
(六)推进售电侧改革
按照简政放权的原则,《云南省售电侧改革方案》明确售电侧从准入到参与市场交易监管等各环节的流程,简化配售电侧的市场主体准入制度,鼓励包括民营资本、个人资本在内的社会资本参与配售电侧改革,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鼓励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配售电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成立,截至2016年8月,全省共成立33家配售电企业,极大地激发了电力市场的活力。
(七)积极协调跨省跨区电力交易
2016年8月,云南省与广东省签订《云电送粤十三五框架协议》,提出计划加市场的模式实施云电送粤,在增量送电市场交易基础上,两省主管部门就新的增量送电市场机制开展交流和研究。在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成立后,云南省针对其提出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规则和市场主体注册问题,积极反馈意见建议。
(八)做好改革宣传培训,形成良好改革氛围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批复云南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后,及时在云南省政府网站、云南日报等媒体刊载云南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解读,接待各方媒体采访。2016年云南省共组织6轮百余家电力企业、上千人次开展培训,邀请电力体制改革知名专家以讲座讨论等形式宣传电力市场建设、售电侧改革和电力市场交易专栏:云南公开向社会招募电力交易。
责任编辑:电力交易小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