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体制改革50年

2018-09-20 10:46:06 毕业论文网  点击量: 评论 (0)
电力 工业 是国民 经济 的重要的基础产业,又是资金最密集、技术密集型和 网络 性行业,是 社会 公用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3、能源部时期(1988-1993年)

1988年5月,七届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撤消水利电力部,把电力工业管理工作并入新成立的能源部,能源部承担电力行政和 企业 管理职能。1988年5月22日,能源部正式成立,同年12月成立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网省电力管理局、电力工业局的基础上成立电力集团公司和省电力公司。由此,实现了电力工业的行政管理、企业管理和行业自律性管理职能的初步分开,在电力管理体制改革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最早组建的集团公司是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是全民所有制的实业、 金融 、贸易、 科技 和服务相结合的多功能、综合性的企业集团。是由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华能发电公司、华能精煤公司、华能原材料公司、中国(华能)工程技术开发公司、华能科技发展公司、华能金融公司、华能综合利用公司、华能实业开发服务公司等九个公司以及原水电部归口管理的华电技术开发公司、华电综合利用开发公司、华电工程建设公司、华电南方(集团)等四个公司的基础上联合组建的。这个公司由能源部与国家计委共同管理,以能源部为主,是我国电力工业1988年组建的第一个集团公司。

大区和省电力工业的公司化改组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是从1988年开始到1990年止,将大区电业管理局改组为联合电力公司,将省电力工业局改组为省电力公司。国务院电力工业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明确规定:省电力公司和联合电力公司都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实体,具有法人地位。电网内各发供电单位的资产关系不变。联合电力公司由能源部归口管理,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非跨省电网的省电力局,要逐步改建为省电力公司,独立经营,由能源部和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并接受委托行使所在地区电力工业行业管理职能。改革方案要求各公司要落实,健全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逐步实行股份制,采用售电量和物质消耗工资含量包干办法。独立电厂均可独立核算,与电网订立经济合同,接受电网统一调度,非独立电厂按现行规定执行。这项改革到1990年6月基本完成。

第二步是1991年底到1993年初,组建大型电力企业集团。1991年12月14日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批试点的55个大型企业集团中,能源部有7个,其中电力占6个,即华能集团、华北电力集团、东北电力集团、华东电力集团、华中电力集团和西北电力集团,全部都是跨地区的电力企业集团公司。1992年10月10日,能源部向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务院经贸办上报关于同意组建中国东北、华东、华北、华中电力集团的函,随后又报送了同意组建西北电力集团的函,经批准后,于1993 年1月11日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五大电力集团宣告成立。

随着南方四省联合办电和“西电东送”取得一定成效的情况下,能源部于1990年5月决定,撤消华南电网办公室,经与有关省区商议后,决定由云南、贵州、广西、广东四省区出资成立中国南方电力联营公司,目的是为了实现四省联网,开发西部水电,实现“西电东送”,这是一种新型的大区电网管理机构,成为我国第六个管理跨区电网的电力公司。能源部成立后,为了主业实现减人增效,安置企业富余职工和待业青年,十分重视发展多种经营,1992年中共能源部党组提出了坚持依靠改革来加速多种经营的发展,坚持多种经营与主业协调发展,坚持安置与效益并重,坚持发展多元化产业等四条原则,并提出加速职工队伍由主业向多种经营的战略转移。多种经营的发展对电力工业的稳定和减人增效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论文网 http://www.lw54.com

4、第三次成立电力工业部(1993-1997年)

1993年3月,八届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撤消能源部,第三次成立电力工业部。国务院批准的组建电力部的指导思想是:“政企职责分开,大力简政放权,由部门管理转向行业管理,加强规划、协调、监督、服务职能;精简内设机构和编制,合理配置职能,提高宏观管理水平;实事求是,平稳过渡,合理分流富裕人员。”要求在坚持“政企分开,省为实体,联合电网,统一调度,集资办电”和“因地因网制宜”的方针指引下,下放和转移对企业人、财、物及经营管理的职能,加强宏观管理的职能,由于国务院批准的文件明确要求支持办好五大电力集团,各电管局和省电力局仍维持现行体制,所以在电力工业部时期,电力工业体制改革没有显著的变化。

电力工业部成立后,继续保留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作为全国电力企业、事业电位的联合组织,其性质不变,由电力部归口管理。华能集团实行以电力部为主与国家计委双重领导的体制。另外,在葛洲坝工程局的基础上,成立了葛洲坝集团公司。

为确保三峡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1993年1月3日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同时成立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全面负责三峡工程建设和经营。1994年12月14日,三峡工程正式开工建设。

电力工业部成立后,根据国家体改委等部门有关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的规定,于1993年9月印发了《电力行业股份制企业试点暂行规定》,规定明确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都可以进行股份制改造,具备条件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到国(境)外发行股票,债券;但电网公司(指发、供电一体的电力企业)实行股份制应以公有制为主体,保证电力集团公司、省(区、市)电力公司在企业中的控股地位。1994年8月4日,山东华能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中国首家直接去美国纽约上市的大型电力企业,随后中国有一大批发电企业在国内外上市。

《电力法》以 法律 形式规定了我国的电力工业体制模式,一是电力行政管理由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和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管理和监督。《电力法》第三条规定:“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不设立电力管制委员会。二是电力生产企业模式只有发电企业和发电、输电、配电和售电分开的电力企业模式。《电力法》第七条规定:“电力建设企业、电力生产企业、电网经营企业依法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接受电力管理部门的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释义》中所作的权威解释是:“电力生产企业,又称发电企业,是管理发电设备、生产电能的经济组织。电网经营企业,是管理发电、供电、售电业务的电力经营综合管理经济组织,其中包括具体管理输变电设备、负责经营供电和售电业务的供电企业。”

中国电力工业在经过进20年的改革探索时期,终于走上了电力生产企业和电网经营企业并存的道路,由于多渠道、多模式、多元化的集资办电,全国拥有了大批大中小型的独立发电企业,中央电力企业与独立发电企业几乎达到平分秋色的饿程度;由于这段时期对发电企业给予征收电力建设基金和还本定价的优惠政策,而对输电、配电、售电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输配电的发展受到投资的制约,不少省(市、自治区)将原来属于直属,直供的供电企业转变为趸售电企业,到1996年全国 农村 供电企业,中央电力企业只拥有1/3的县供电企业,2/3成为趸售县和自发自供县。在电源建设上出现了小型燃煤电厂和无调节小水电的迅猛发展,出现了上网电价高,发电能源浪费严重,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在农电建设和管理上,出现了缺乏对农电的投资,农电管理体制不顺,农村电网技术装备水平落后、线损高,农村电价电费的管理、检查、监督不到位、乱加价、乱摊派、乱受费和权利电、人情电、关系电视象严重。这些问题都有待进一步的电力体制和发展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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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电力交易小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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