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贸易与合作的障碍分析

2018-09-18 11:01:05 毕业论文网  点击量: 评论 (0)
为了实现区域及跨国的资源优化配置,大湄公河次区域开展了电力贸易合作,但 目前 在 政治 经济 、环境制度等诸多方面存在的障碍, 影响 了资源的跨国优化配置。提出要构建政治经济对话平台和协商渠道,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私人投资等作为克服障碍的应对措施。

2 克服障碍的应对措施

2.1 构建 政治 经济的对话平台和协商渠道,积累合作经验

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广和深化经济合作,并不希望在短期内取得显著的经济利益。当然这需要政府的关注、介入与支持。对于中国而言,如何通过次区域合作来有效地消除“中国威胁论”是最大的政治利益。所以,任何可能激发“中国威胁论”的合作项目都要小心谨慎,宁愿牺牲实际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也不能太过冒进。我们要始终贯彻“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方针,坚持互惠互利的原则,促进各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的提高;要充分照顾各方意见,尊重差异,齐心合力,实现共赢;要扬长避短,先易后难,实现可持续发展。

2.2 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私人投资

根据亚行测算,未来十年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至少达100亿-150亿美元。但GMS各国普遍缺乏资金,所以需要大量引进资金,尤其是促进私人 企业 投资,需要进一步改善本区域的投资环境,比如建立公平竞争平台、改善法律框架、增强透明性、减少繁琐的行政程序等。

2.3 加强与各方面的合作

要加强与非政府组织合作。非政府组织拥有丰富的经验,可以与其在次区域合作各个发展阶段中成为有力的合作伙伴。在次区域的电力合作中,加强民间社团的有效参与,加强民间社团与次区域利益相关者进行持续的对话,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同时,还应进一步加大与非政府组织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框架》内探讨问题的深度。为了扩大电力出口,中国需要与更多国家开展合作。目前,云南电力出口仅限于缅甸和越南,和其他国家的合作则正在商讨之中。如2004年,中国与老挝换文,同意承担援助其国家电力规划项目,并已选定具体实施的中国企业。另外,根据南方电网公司和泰国国家电力公司签署的协议,中国将于2013年和2014年分9U以500kV线路向泰国送电150万kW。

2.4 处理好电力开发与环境的关系

由于大湄公河流域 自然 环境极其复杂,在开发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否则既会影响开发国的利益,也会给区域合作带来不利影响。一方面,要将部分河段水电开发的环境安全纳入整个湄公河流域环境安全来考虑。跨国河流上下游各国之间一般总存在着利益上的分歧,分歧的焦点是如何更合理地分配水资源。出于中国力求与东南亚国家建立友好互信关系的角度考虑,澜沧江水电资源的开发应纳入到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这一构想中,纳入到中国大西南国家安全的战略考虑之中。因为一个经济繁荣、与中国相邻为友的湄公河区域所产生的积极作用远大于几个电站所产生的效益。另一方面,要将被动地保护生态安全问题转化为积极的环境保护行动,将水资源的利用所产生的分歧与冲突减少到最低程度。在GMS中对待生态保护问题要本着相互合作、风险共担的原则,在问题研究、政策制定等方面建立真诚的合作关系,形成一个有政府、研究机构和公民组成的“发展研究 网络 ”。

2.5 实现次区域电力贸易安排的法律化

为了使次区域电力贸易与合作高效而有条不紊,要努力实现次区域电力贸易安排的法律化。要以WTO规则和次区域协定为框架、以各国国内法为骨干、以地方立法及地方局部协议为补充,3个层级融为一体。次区域电力贸易安排法律化的路径:遵循WTO规则和各国国内法原则;参照国际惯例和交易习惯;坚持相互平等、相互尊重、协商一致、灵活务实的合作原则,制定和订立以落实、细化、丰富、完善次区域贸易安排的、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地方立法及地方局部协议的法律。

实现和推进次区域电力贸易安排法律化的方式,可以是整体式的,也可以是局部式的,“通过一些边缘法律的创新,使某些维护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法律先执行起来,逐步实现从边缘到核心的突破”。但是,要区分轻重缓急,有所重点,分步实施,采取逐步由“点”向“面”过渡的渐进方式。

2.6 建立一个高效、权威的合作协调机制

由于次区域的电力贸易与合作往往涉及几个国家的利益,需要考虑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协调组织来有效地协调各方利益。虽然目前次区域电力合作有电力论坛、电力联网与贸易专家组、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贸易协调委员会以及大湄公河次区域部长会议与领导人峰会等组织与合作形式,但在权威性、约束力与效率方面仍显不足。

2.7 中国应加快电力产业建设,在竞争中抢占先机

据泰国电力部门预测,东南亚国家对电能的需求到2010年将上升到1160亿kW,2015年将达1630亿kW。为了满足次区域不断增长的电力需求,云南的电力生产和输电设施需要加大建设力度。

3 结语

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贸易与合作是各成员方的明智之举,但正如上文所 分析 ,目前仍存在诸多障碍,这需要各成员方首先认识到这些障碍,在此基础上共同努力克服这些障碍。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应主动地及时采取新的对策,发挥“领头雁”的作用。努力提升参与次区域合作的整体水平,调整参与次区域合作的机制,加强湄公河流域环境的合作治理,做好下游国家的工作。我们清楚地看到,合作开发是主流,互利共赢是目标。可以预见,这条源于中国、蜿蜒流经老挝等东盟5国的“亚洲多瑙河”——湄公河,必将成为一条共同发展之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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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电力交易小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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