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体制及相关问题杂谈(之二)——农村水电的属性、特点及其对机构职能建设的要求

2018-02-12 09:52:37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十四)水利电业。水利电业是指水利系统建设和管理的电站电网,包括发供一体以及自发自供兼转供的电力公司,转供为主自发自供为辅的电力公司

 


2.实施联网的必然性。水能资源和电力负荷之间存在着不平衡性;同时就一个行政单元来讲,电源的增长呈阶梯形,而负荷的增长一般呈斜线,叠加在座标图上则反映为缺电---平衡---余电---平衡,再缺电---再平衡---再余电---再平衡,这是推动电力工业发展的内在规律。这一规律突出反映了实施联网的必然性,要求农村水电走联网之路,实施县内联网、跨县联网、与更大的区域电网联网、与国家大电网联网,以及打破省际之间的市场壁垒,实施边境地方小电网跨省联网,交换交易电能,优化资源配置。只有这样,才能比较好地实行余缺调剂、适应和满足负荷需求、发挥效益,才能建立比较深厚的技术经济基础,保障和促进农村水电巩固发展,并在此基础上更好地实施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地实行公司制改组、商业化运营、法制化管理。

 


(二十)农村水电具有突出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比较优势。我国水能资源十分丰富,其中可供开发利用的农村水电资源1.55亿千瓦,居世界第一位,现仅开发3120万千瓦,占可开发量的20%,继续开发农村水电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农村水电资源遍布全国各地,主要集中在长江上游、珠江上游和黄河中上游的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这些地区地域大、人口少、负荷分散,不适宜大电网长距离输送供电,而农村水电具有分散开发、就地成网、就近供电与投资省、成本低、工期短、见效快的特点,特别是农村水电资源丰富的地区多属退耕还林还草区、天然林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因而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开展农业、水利、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中,农村水电有着突出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比较优势。

 


(二十一)历代党和国家领导人都十分关怀、重视农村水电,农村水电在农村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建国5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和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13年来,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怀、重视下,我国农村水电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单站发电到联网运行,从建设县电网到建设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从小、散、弱到资产重组、结构调整、制度创新和建设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的中国水电农村电气化,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已由建国初期星星点点的农村“夜明珠”,发展到现在农村水电装机3120万千瓦,年发电量954亿千瓦时,水电资产现值3000多亿元,担负着全国1/2地域、1/3县、1/4人口供电任务的水利系统农村水电行业。我国发展农村水电、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突破了单纯依靠常规电源长距离送电建设电气化不经济、不可能的旧模式,不仅在边远山区、少数民众地区和革命老区比较好地解决了发展中国家共同面临的能源、环境和消除贫困的问题,而且还在增强民族团结、促进边疆繁荣稳定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在农村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历史作用,得到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和支持,被老百姓誉为光明工程、致富工程、德政工程,同时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赞誉。

 


(二十二)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的基本经验。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表明,我国农村水电力及电气化建设发挥了重要的扶贫作用、生态作用、多功能作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一是党和国家领导人亲自倡导,国务院政策扶持,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市、县政府认真组织实施,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

 


二是坚持大小电网并举共存、各有侧重、协调发展,稳定和完善农村水电管理体制,有一个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的行业管电机构和一支稳定并不断提高水平的技术与管理队伍。

 


三是结合江河开发治理兴水办电,发挥水资源综合利用优势和功能,发电、防洪、灌溉、水保、供水相结合,以水发电,以电养电补水,以电促农兴工,以电代柴代燃料和治理水土,统筹协调资源、环境、生态、扶贫和水电电气化建设。

 


四是分散布点、就地开发、就近成网、成片供电,建立地方独立配电公司,符合中小水电资源分布状况,适应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符合电力工业体制改革方向。

 


五是坚持执行“自建、自管、自用”、“ 谁建、谁有、谁管、谁受益” 和“小水电要有自己的供电区”、“以电养电”等方针政策,调动了各级各方面办电的积极性。

 


(二十三)农村水电机构职能建设。1998年下半年以来在电力垄断体制的严重影响下,我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受到建国以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挫折,直到现在还没有得到根本消除。一些地方仍在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撤销水电管理机构、划出水电管理职能;仍在继续实施对地方小电网的代管、上划;仍在按照电力垄断体制的要求布置农电体制改革的验收。

 

我们仍在不断为排除人为造成的困难而消耗精力和时间,艰难地进行工作,特别是行业基层迄今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思想、工作、队伍混乱,影响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顺利发展和社会稳定。农村水电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属于基础性、公益性、生态性工程,要求对它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履行政府职责。我们应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遵循水利事业改革发展的客观实际和内在规律,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加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农村水电机构职能建设,恢复行政建制,肩负起对农村水电资源、农村水电工程、农村水电资产实施行业管理的责任。

 


农村水电职能建设和行业管理职责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⑴组织编制农村水电资源规划;监督管理农村水电资源开发、利用和使用权转让。

 


⑵研究拟定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农村水电建设;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和送电到乡工程建设。

 


⑶组织实施水利系统农电体制改革、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和城乡同网同价。

 


⑷监督管理水利行业水电国有资产,组织指导水利行业水电管理,组织指导农村水电产权制度与体制机制改革,组织指导水利行业电站、电网和企业管理现代化建设,组织指导农村水电企业改革发展和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与全员培训。

 


⑸组织指导地方中小水电基地建设和农村水电资产重组、股份制集团化改革,实行集约开发、规模经营。

 


⑹组织指导农村水电及电气化政策研究和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制订农村水电及电气化条例、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⑺负责农村水电设计市场、建设市场、设备市场和产品市场的规范、监督和管理。

 


⑻负责农村水电站水工建筑物安全监督;指导农村水电发供电生产安全,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⑼组织开展农村水电及电气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⑽负责全国水利系统电力工业及农村电气化统计工作。

 


⑾指导农村水电行业协会工作,加强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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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电力交易小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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