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电力基础数据标准的研究与制订

2013-11-20 10:55:27 电力信息化  点击量: 评论 (0)
摘要:企业信息化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如何规范应用系统的开发和集成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基于福建电力信息化建设的实践经验,以信息工程原理为指导,提出通过建立基础数据标准体系来指导、控制和协调企业应
标准代码,凡是能够引用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坚决采用。对于细化和制订的企业标准应遵循唯一性、合理性、可扩充性、简明性、适用性和规范性原则[2]。
唯一性:在一个分类编码标准中,每一个编码对象仅应有一个代码,一个代码只唯一表示一个编码对象。
合理性:代码结构应与分类体系相适应。
可扩充性:代码应留有适当的后备容量,以便适应不断扩充的需要。
简明性:代码结构应尽量简单,长度尽量短,以便节省机器存储空间和减少代码的差错率。
适用性:代码应尽可能反映编码对象的特点,适用于不同的相关应用领域,支持应用系统集成。
规范性:在一个信息分类编码标准中,代码的类型、代码的结构以及代码的编写格式应当统一。
代码的类型很多,常用的有顺序码、无序码、缩写码、层次码、矩阵码、并置码和组合码[2]。分类编码应以预定的应用需求和编码对象的性质为基础,研究代码设计所涉及的各种因素,选择适当的代码表现形式。

2.2 数据元标准

数据处理和信息共享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系统涉及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可控制性和可校验性。正确而恰当地使用和解释数据的前提之一,是数据的提供者和使用者都对数据元的含义和表达有一种共同的理解。数据元是最小的不可再分的信息单位,是数据对象的抽象。数据元的统一规范化为整个软件开发生命周期(SDLC)中的数据检索、交换和一致性使用提供的基础。
数据元规范由一组属性描述。基于数据元的规范与标准化[3]和都柏林核心元数据元素集[4],规定了一组基本属性。这些属性分为六类:
标识类属性:适用于数据元标识的属性。
定义类属性:描述数据元语义方面的属性。
关系类属性:描述各数据元之间相互关联和(或)数据元与分类方案、数据元概念、对象、实体之间关联的属性。
表示类属性:描述数据元表示方面的属性。
管理类属性:描述数据元管理与控制方面的属性。
附加类属性:在上面未能描述的其它属性。
其中,标识类属性包括中文名称、英文名称、内部标识符、版本、同义名称和相关环境等;定义类属性包括定义等;关系类属性包括分类方案(被分类成分标识符、被分类成分名称、分类方案类型、分类方案名称、分类方案版本、分类方案条款类型、分类方案条款值)、关键字和参照数据(参照类型、参照约束)等;表示类属性包括数据元值的数据类型、数据元值的最大长度、数据元值的最小长度、数据元值的表示格式和数据元允许值等;管理类属性包括主管机构、主要责任者、其他责任者、注册状态、批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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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和硕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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