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概论》电力市场基本理论及总体结构—电力市场化的由来

2018-06-08 15:08:29 《电力市场概论》  点击量: 评论 (0)
近年来,“电力市场”在电力工业的系统理论中无疑是个热门和时髦的关键词。即使从电力工业市场化的雏形一一智利的电力工业私有化开始算起,电力市场不过才有二十年左右的历史。

前言

近年来,“电力市场”在电力工业的系统理论中无疑是个热门和时髦的关键词。即使从电力工业市场化的雏形一一智利的电力工业私有化开始算起,电力市场不过才有二十年左右的历史。但是,在这短短二十年中,电力工业的市场化进程却改变了电力工业的生产方式,这种改变对传统的电力系统运行理论和管理方式带来了新的挑战。这正是本书希望向大家揭示的内容。

近年来,随着电力市场理论的日趋成熟,介绍电力市场理论的教材也逐步问世。笔者也从这些著作中汲取了丰富的营养。在我国电力工业市场化进程如火如荼的今天,笔者深深感到,我国的电力市场建设亟需大量的专业人才。笔者希望本书的编写能够帮助从事电力行业的工程人员和高等院校的莘莘学子认识电力市场,了解电力市场,并最终参与到电力市场的建设中去。

本书在讲述中采用了理论讲授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致力于把基本原理应用于对机制的分析,特别着重介绍我国的电力市场建设已取得的经验和成果。书中涉及到的一些其它学科的理论知识都在本书的相应章节给予了介绍,以期给读者提供更加便捷的阅读环境和更加直观的理解方式。在部分热点问题和具有争议性的问题上,本书推荐了一些参考文献,并提出了一些具有启发性的思考题,知识性,实用性和启迪性兼容并蓄正是本书努力的方向。提出了一些启发性。

任何理论都必须经受市场的考验,对待科学更应有与时俱进的态度!笔者热忱欢迎广大读者的批评与建议。

第一章 电力市场基本理论及总体结构

在介绍电力市场的基本理论之前,我们首先简单回顾一下电力市场发展的历程。电力市场理论的萌芽最早可以追溯到美国麻省理工学院( MIT)教授提出的节点电价理论,节点电价理论的核心价值在于由电力商品的价格来引导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则始于英国的电力工业私有化。1990年英国政府撤销了中央发电局( CEGB),解除政府对电力工业的管制(De-regulation),推动了电力工业的私有化革命。自此,从网厂分离、输配分离到配售分离,从美国东海岸、西海岸到澳大利亚,电力工业市场化的风潮席卷全球。

自20世纪90年代电力市场的概念进入我国,电力市场的相关理论和实践探索便蓬勃的开展起来。从最初的集资办电,电力企业产权多元化,到两大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的成立,电力工业的市场化改革步步深入。近年来,国内各区域电网公司及省电力公司也积极的开展了有益的尝试。南方大区电力市场于2005年呜锣开市。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已经运行两年,但由于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目前已暂停运营。结合了美国PJM系统和澳大利亚的差价合约模式的华东区域电力市场也已全面开展了日前市场的调电运行,随着2 006年国家电网公司自上而下电力交易中心的成立,我国电力市场改革已全面启动。随着电力市场的开展,学术界对电力市场的理论研究也逐步深入,那么,究竟什么是电力市场,其核心理念又是什么呢?这正是本章所要介绍的内容。

第1节 电力市场化的由来

传统的电力工业普遍采用的是发、输、配、售垂直一体垄断经营的方式,发电厂、输电网、配电网都是属于垄断经营的电力公司。这种经营方式的特点是:集中规划、集中管理、集中调度、分区垄断。在电力工业发展过程中,这种方式为社会提供了稳定可靠的电力资源,并且为电力工业自身的发展壮大做出了巨大贡献。而电力工业在这种方式下已经经营了100多年,自然有其合理性。

首先,电力工业是规模效益明显的行业,在达到其最优规模效益点之前,垄断经营方式有利于其提高效益;同时,相当长的时期内,人们根据其规模效益的特征,认为在任何规模下,电力工业的垄断运营方式都有利于电力工业提高效益,具体而言,我们以电网建设为例:在一个区域中建设两个独立电网并开展竞争是不现实的,这回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这也是电力工业在达到相当大的规模后仍然保持垄断经营方式的一个原因。

经济学中的规模效益( scale effect)是指当垄断经营的成本低于引入竞争机制时;应保持垄断经营的模式;反之,则应引入竞争机制。

其次,电力工业是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行业,这使得电力工业存在进入壁垒。由于投资电力工业需要巨大的资金,使中小投资者长期以来被排除在电力工业的门槛外。

第三,电力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有巨大的影响,并关系到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安全和政治安全,各国(地区)政府出于促进经济发展或者维护安全的考虑,均对电力工业采取了程度不同的管制。电力投资往往由政府出面组织或者直接进行,电力系统的运营也由政府管制;电价往往是由政府制定或者由政府指导制定。大量的政府行为是电力工业不得不采用垄断的经营方式。

最后,白于电力商品的特殊性,电力不能大量存储,必须维持瞬时平衡,否则可能造成大面积的停电,带来巨大的损失。这使得电力工业在规划、投资、运营等各个环节具有非常强的计划性和协调性,即使是在市场制度健全、市场机制在国民经济和生活中起绝对主导作用的国家和地区,电力工业的生产、销售无一不体现高度的计划性。

以上原因促使了电力工业长期采取一种垄断经营的计划经济体制。简言之:电力工业的垄断经营是由电力商品的特殊性决定的。

既然电力商品的特殊性质决定了电力工业适合垄断经营,那么为什么还要对电力T业进行市场化改革呢?

电力工业在垄断经营的计划经济形式下完成了发展和壮大的过程,但是这种体制也逐渐使得电力工业缺乏活力,垄断经营的弊端逐步显现。

垄断经营最根本的特点是缺乏竞争。电力行业的期垄断经营剥夺了电力用户的选择权。由于缺乏竞争,电力行业没有降低成本的动力,政府对企业的管制行为,形成了政企一家,成本缺乏监控的局面,最终导致了电力行业的成本居高不下。

政府的管制导致了电力工业投资效率过低,并且加重了政府的财政包袱。随着电力工业规模的扩大,如果仍然由政府单独完成对电力的投资,将需要越来越多的资金,对政府财政带来越来越大的压力。因此,电力工业迫切需要引入市场机制,以提高电力工业的效率。

电力工业与国民经济难以协调发展,由于是政府控制电力企业,市场的经济信号不能第一时间传导到电力投资领域,我国“十五”期间全围大范围的缺电正反映了这一点。

垄断的电力行业是典型的计划经济模式,资源优化配置有政府决定,政企不分,导致经营管理因循守旧,技术更新缓慢,难以提高电力工作的效率。

电力行业从业人员不思进取,服务意识单薄。“电老虎”恶名在外。

随着电力工业规模的扩大,以上垄断经营的种种弊端,越来越制肘电力工业的健康发展,电力工业市场化已势在必行。

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认为电力工业的垄断过分扩大了本行业生产者剩余,剥削了他人的消费者剩余,是“对公共利益的侵犯”。

经济学上对生产者剩余(producer surplus)的定义是:生产者所生产的产品的市I !场价格之相与成本之和之间的差额。

经济学上对消费者剩余(comsumer surplus)的定义是:消费者愿意为某一商品;支付的数量与消费者存购买该商品时实际支付的数量之问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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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继电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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