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实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选择和评价(一)

2018-12-28 20:54:05 《合同能源管理实务》;作者:孙红  点击量: 评论 (0)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是指节能服务公司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在用能单位内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

第四章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选择和评价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是指节能服务公司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在用能单位内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

虽然节能服务公司的经营模式是基本相同的,但不同的节能服务公司都有其自己的特点和特长。有的以技术见长,拥有专有的设备或技术;有的以市场见长,拥有良好的用能单位关系;有的以综合服务见长,拥有整合资金、技术等方面的经验和实力。不同的节能服务公司对项目和用能单位的具体要求不同,选择、评价项目和用能单位的标准也不同。

用能单位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凡是存在节能潜力的用能单位,包括工业用能单位,商业、公用事业、政府机关等,都是节能服务公司的潜在用能单位。这些潜在用能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信用情况等千差万别。因此,节能服务公司要在开展业务前,针对合同能源管理基本运作模式的特点,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项目选择原则和评价标准。

节能服务公司在实施项目前,必须从项目和用能单位两个方面进行充分的考察和论证。正确选择项目是节能服务公司业务成功的基础,正确选择用能单位是节能服务公司业务成功的保证。

第一节 项目和用能单位选择

目前我国节能市场广阔,潜力很大,节能项目很多。有些项目节能技术措施先进成熟,节能量显著,投资回收期较短,易于实施;有些项目因节能技术措施不成熟,导致项目运行不稳定,难以达到预期的节能量;有些项目采用的节能技术措施,节能量不明显,投资回收期太长;还有些项目虽然技术措施成熟,节能量显著,但涉及的环节太多,实施难度较大,风险高。如果项目节能量难以确认,或者在项目正常运行过程中,影响节能量的可变参数过多,致使项目节能量难以预测,即使用能单位信用和经营状况良好,节能服务公司也应慎重实施此类项目。

用能单位是节能服务公司的服务对象。根据实践经验,大多数情况下,选择用能单位重于选择项目。节能服务公司只有正确选择用能单位,才能保证项目成功。如果用能单位不符合评价标准,即使项目再好,建议节能服务公司慎重考虑,若无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最好放弃项目。

一、项目选择

节能服务公司在选择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时,应优先选择那些节能量好且易于确认、技术改造方案成熟可靠且易于实施、节能设备先进适用的项目。

1.选择节能效益好的项目

节能效益是评价节能项目的重要指标。对于舍同能源管理项目来说,项目的收益主要来自于能源费用的节约,项目的节能量越高,节能效益就越好,投资回收期越短,合同双方实施节能项目的积极性越高。因此,要选择那些节能效益好的项目。

2.选择技术措施成熟的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某种意义上是一种节能投资服务,节能服务公司享受投资成功产生的收益,同时也要承担投资失败造成的损失。为了避免由于技术措施不成熟、不可靠而无法达到预期的节能量,可能给合同双方造成损失的风险,节能服务公司应该对项目拟采用的技术措施进行深入的分析论证,选择那些技术成熟的项目。

3.选择易于实施的项目

大多数情况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由节能服务公司负责实施,包括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和安装,直至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交由用能单位负责运行。易于实施的项目建设周期短,不可预见的费用4,投资成本易于控制,项目边界清晰,易于调试和投入运行,风险较低。因此,项目是否易于实施,是选择项目时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之一。

4.选择节能量易于确认的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节能服务公司的收益与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挂钩,因此,节能量是否易于确认是节能服务公司避免纠纷、保证收益的关键。

通常,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谈判阶段,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之间会就项目节能量进行磋商。节能服务公司根据项目拟采用的节能措施,提出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项目成功实施后可能达到的节能量。双方可以约定预计的节能量即为项目实际的节能量;也可在项目实施完成后,通过计量、测量或统计等方法,验证项目的节能量。但是由于节能改造比较复杂,节能改造的效果经常受到各种可变参数的影响,诸如环境温度、设备负荷、运行时间等方面的变化,这些变化均可以使预测的效果与实际情况产生差异。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节能量确认方法和标准,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权威机构也很少,一旦合作双方对节能量产生争议,很难有有效的解决办法。另外,如果节能量确认方法比较复杂的话,对进行节能量确认的仪器仪表的要求比较高,对进行节能量确认人员的技能要求比较高,有时还不得不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节能量进行测量、验证和确认,不但耗时费力,还会增加项目成本和费用,相应降低项目的收益,实际上会影响合作双方的利益。因此,节能服务公司在实施项目时,应尽量选择节能量易于确认的项目。

5.选择国家鼓励和支持的项目

节能服务公司应及时了解掌握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和淘汰落后产能等有关信息。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时,应该优先选择国家鼓励和推广的节能项目,切忌选择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项目。国家鼓励和支持的节能技术和产品,主要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工信部发布。自2008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第一批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以来,至今已经公布了三批,共计推广各种先进成熟的节能技术115项。工信部自2009年11月至今,公布了两批《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第一批涉及内燃机、工业锅炉、电动机、通用设备等共四大类35项设备(产品);第二批涉及工业锅炉、压缩机、泵、风机、变压器、内燃机、热处理等七大类59项设备(产品)。

二、用能单位选择

节能服务公司选择用能单位时,应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考虑。宏观方面主要包括用能单位所属行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是否获得有关监管部门的许可,是否存在行业政策限制或环保问题等;微观方面主要包括用能单位本身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等。

1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用能单位

国家产业政第对用能单位的生存有决定性的影响。如果用能单位生产的产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生产过程不能满足国家环保政策的要求、生产规模达不到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标准,用能单位经营就会受到影响,轻者为按政策要求实施整改,重者为关停并转,直接影响用能单位的生存。因此,节能服务公司必须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用能单位,避免因政策因素而产生的风险。

2.选择经营状况良好的用能单位

一般情况下,经营状况良好的用能单位产品适销对路、资金周转速度快、现金流充裕、信用好。经营状况不好的用能单位,往往因资金紧张而把有限的资金用于保证生产经营上,造成拖欠节能服务公司的账款。因此,节能服务公司应选择经营状况好的用能单位,以避免信用风险。

3.选择发展前景良好的用能单位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期较长。节能服务公司仅关注用能单位目前及前几年的经营状况是远远不够的,应该把着重点放在用能单位未来几年的发展潜力上,至少应从市场、成长阶段、在行业内的地位、管理层素质以及发展战咯等几个方面分析用能单位的发展趋势,选择那些发展前景良好的用能单位,以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4选择公用事业领域的用能单位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公用事业耗能星上扬趋势。近年来,我国政府越来越重视公用事业领域的节能,不断出台政策鼓励政府部门节约能源。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要求“政府机构要带头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发挥模范表率作用”。我国各省、直辖市政府相继出台专门文件,或召集会议,要求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积极采取节能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因此,公用事业蕴含了一个巨大的节能服务市场,节能服务公司应该重视该市场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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