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软件产业发展战略研究报告

2014-06-12 10:16:53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报告目录前言 1研究方法 3第一章 研究对象 41 1研究对象 41 1 1软件 41 1 2软件企业 51 1 3软件产业 61 2全球软件产业发展历程和现状 71 2 1全球软件产业的发展历程 71 2 2全球软件产业的发展
受免税优惠的,可按10%的减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重点软件企业实行逐年认定制度,年度重点软件企业未通过下一年度认定的,下一年度则不再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重点软件企业除了要经认定机构认定以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软件年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人民币且当年不亏损;年出口额超过100万美元,且软件出口额占本企业年营业收入50%以上;在年度重点支持软件领域内销售收入列前五位。
2011年4月,科技部、发改委、商务部、信息产业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国软件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促进我国软件企业在操作系统、大型数据库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开发平台、信息安全、嵌入式系统、大型应用软件系统、构件库等基础软件和共性软件领域的突破,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和系统,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软件骨干企业,形成我国自主的软件产业体系。
l       保护政策
为了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权益,2002年1月国务院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加强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调整计算机软件在开发、传播和使用中发生的利益关系,鼓励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应用,促进软件产业和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发展。
2001年10月,国家版权局、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部门应带头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积极推动软件正版化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维护软件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
2003年9月,国家版权局制定《国家版权局关于开展打击盗版软件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通过治理行动,坚决打击非法制作、销售盗版软件和通过互联网进行的非法传播软件行为,严厉整治非法进行软件预装的硬件生产、销售和提供系统集成服务的企业,深入查堵盗版软件的流通渠道,增强版权执法的威慑,有效遏制软件侵权盗版的势头,规范软件制作、销售、预装市场秩序,形成一个良好的软件版权保护社会环境。
2012年3月,为了尽快发挥政策扶持在软件市场上的作用,财政部与信息产业部发布《软件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其宗旨在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扩大电子政务国产软件应用范围,推动国产软件的标准与协同作业。
2013年4月上旬,信息产业部、版权局、商务部、财政部等四部委接连下发了《关于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的计算机,出厂时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进口计算机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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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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