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走出去”中的专利布局策略

2018-03-14 15:08:57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宏观战略层面——紧跟国家战略2015 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充分体现了国家对科技成果转化问题的重视,这将对提升

宏观战略层面——紧跟国家战略

2015 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充分体现了国家对科技成果转化问题的重视,这将对提升我国知识产权运用水平产生深远的影响。国务院2015 年底发布的《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是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俨然,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水平和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已成为现阶段国家重要战略导向。

核电作为国家高端制造的名片,相关企业紧跟国家战略,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国际合作,打造国际品牌,开拓国际市场,建成知识产权强企,是维护国家名片的必要要求。

目前,国内核电企业正在积极开展具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核电强国的建设工作,构建了国内核电专利集群,开展核电标准化与专利技术融合工作,实施了核电“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

行业竞争层面——参与国际竞争

强国必然先要强企,核电产业作为国家战略产业,在核电强国建设目标指引下,正在积极“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

目前,核电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有传统强国美、法、俄,也有后起之秀韩国,这些国家的核电企业积极开展海外专利布局工作,借助专利先行,抢占海外核电市场,这给我国核电“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鉴于专利权的独占性,积极在拟定出口国进行专利布局工作,不仅有助于我国核电企业突破竞争对手的技术壁垒,在国外取得专利权,而且有助于我国核电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的位置。

经验汲取层面——实现技术保护

目前,美国、俄罗斯、法国等核电企业在制定核电出口策略时,首先考虑拟定出口国核电发展政策和发展前景,其次考虑其核电技术基础能力和水平,同时考虑其对核电技术许可或转让需求等因素,通过对上述因素评估来制定拟定出口国专利布局策略及其核电出口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等等。

从相关数据可以看出,在核电技术领域,除俄罗斯未在我国进行针对性核电技术专利布局外,美、法、日、韩等国均长期持续性地在我国进行核电技术专利布局。这些国家采用“专利先行”的策略,抢先在我国核电技术领域进行专利布局,通过知识产权手段,在我国形成专利技术壁垒,为其进入我国核电市场提供有利条件。

因此,在拟定出口国专利布局时,应汲取上述核电企业的专利布局经验,在开展核电潜在市场国家或地区评估的基础上,开展海外专利布局工作,为我国核电技术产业的国际品牌建设和更大范围的利益获取奠定前期基础。

微观操作层面——专利布局途径

国内核电企业应组建专利联盟,集结研发设计、制造建造、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技术领域企业,构建核电技术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形成核电全产业链“专利池”。

核电拟定出口国或地区如已加入《巴黎公约》,采用12 个月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优先权原则,使得申请人在首次提出申请后,不必担心该发明创造在其他成员国丧失新颖性。但由于该途径优先权时间只有12 个月,在进行本国专利申请时,应提前调研拟定出口国或地区的专利申请程序和审查条件,做好海外专利申请的准备。

核电拟定出口国或地区如已加入《专利合作条约(PCT)》。申请人采用了一次国际专利申请,在受本条约约束和被申请人指定的国家均具有法律效力。PCT申请一经提出,申请人会收到国际检索报告和国际初步审查报告,获得其发明授权前景的有价值信息。自优先权日起30 个月内决定在哪些被指定的国家里继续进行申请,同时PCT 统一、精简了取得专利权的程序,并降低了费用。

 

 

大云网官方微信售电那点事儿

责任编辑:售电小陈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我要收藏
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