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启电力体制改革:深化是难题

2013-10-16 15:40:37 人民政协网  点击量: 评论 (0)
即将于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产生重大的经济决策和方向,其中,资源品价格的改革被寄予更多的预期,包含电价体制改革在内的电力体制改革即是备受期待的内容之一。近日有媒体报道,新的电改草案已经形成

此前,关注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的一些人士期待通过大力推进大用户直接交易,以此作为电力体制改革的一个突破口,加快电力市场化建设的进程。

在周衍长看来,此次报道的新方案中提出的推进大用户直购电改革,是打破电网垄断,开放用户选择权,推进电力市场化的一种良好手段。


他认为,电力体制改革一直以来进展较为缓慢,主要是由于发电侧激励不够、输配电价不透明、电网阻碍推行,存在变相优惠电价现象。其中,输配电价不透明、电网阻碍是直购电推行受阻的最重要原因,因此不是一两年就可以完成的。而对于电网企业不再买卖电力,电网企业的收入将由国家核定,其所有收入来自政府核定的过网费,目前来看推行的难度可能有点大。

实际上,直购电试点已经进行了多年,但各地试点情况并不好。有业内人士认为,电改十多年来,电力工业有效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持续发展机制还没有形成,电力垄断经营的体制性障碍也没有完全消除,电力市场秩序仍然比较混乱,电量计划分配、项目行政审批、电价计划管理方式仍然在起主导作用。

“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都由政府审批。当前,电厂不允许直接向企业售电,只能通过电网。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的价差是电网企业的收入来源,电网企业有动力维持足够的价差。”林柏强表示,在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市场发育的不成熟,类似电力这样的重要能源由国有企业来“一统天下”,是有其合理性的,但这种体制的一个最大问题是遏制了市场的竞争机制,使电力企业一方面可以在垄断的市场中获取稳定利润,另一方面又可以向国家伸手索取补贴。

中投顾问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大用户直购电制度是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产生之初便被赋予了推动售电端改革的重要使命,之前在广东、吉林等地开展的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好效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开来已经是水到渠成。不过,灰色利益链条、行政干预等因素阻碍了这一良好政策的推广普及,破垄断、去行政化的工作异常艰巨。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王禹民早在今年3月就已经为电改绘下蓝图:电改在于体制和机制上的双重改革突破。即由政府制定出台输配电价,电网企业负责把电网这条“公路”建好,按输配电价收取“过路费”,用于电网投资建设和维护。同时逐步放开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

“逐步形成市场化的电价形成机制;对电网企业改革,电网企业的收入将由国家核定,不再承担买卖电力的角色,这是电改的大方向,目前看来,电力改革正在朝这个方向前行,但如何破解各方利益的阻力,如何推进才是关键。”林柏强表示。

据悉,在9月中旬国家能源局召开的干部大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在谈到下一阶段工作时,重点谈到了要“进一步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创新能源管理机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市场公平性、电力安全、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工程和能源相关法律法规、规划、政策落实情况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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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生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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