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建设金沙江绿色经济走廊

2018-08-30 16:59:24 中国环境报  点击量: 评论 (0)
到2020年,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优良水体(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比例保持在60%以上。

到2020年,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优良水体(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比例保持在60%以上。云南省丽江市委、市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建设金沙江经济走廊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着力优化绿色空间布局,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努力把金沙江绿色经济走廊建设成为生态更优美的黄金经济带。

《决定》提出,到2020年,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河湖、湿地生态功能基本恢复,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优良水体(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比例保持在60%以上,金沙江干流流出丽江市断面水质持续保持优良,森林覆盖率达到69%以上,生态文明建设走在长江流域前列,成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到2035年,金沙江绿色经济走廊全面建成,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到2050年,金沙江绿色经济走廊成为长江中上游地区科学发展、转型发展、绿色发展的典范。

《决定》从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3个方面对建设金沙江绿色经济走廊作了全面部署。从实施乡村振兴“百村示范”行动、生态振兴行动、打造“绿色能源牌”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等9个方面,扎实推进建设金沙江绿色经济走廊建设。

《决定》指出,把生态振兴作为金沙江绿色经济走廊建设的优先任务。加强环境监督,守住环境质量底线,健全完善金沙江流域保护治理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开展联合环境监察,加大对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环境敏感区等重点区域环境监督力度,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将生态创建、绿色创建活动与“三创两提升”行动协同推进,加大对玉龙雪山、泸沽湖、拉市海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排查整治力度,全力打造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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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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