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实施最严围填海限批政策

2018-08-22 08:49:20 中国环境报  点击量: 评论 (0)
天津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天津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市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限批政策,自然岸线保有量不低于18公里,保有率不低于5%。

天津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天津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市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限批政策,自然岸线保有量不低于18公里,保有率不低于5%。

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到2020年,全市入海河流水质有所改善,全市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面积比例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湿地面积(含滨海湿地)不低于2956平方公里,湿地面积不减少;海水养殖面积控制在3000公顷左右。

《实施方案》明确了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自然岸线的主要任务。坚决禁止填海造地。暂停审批新增围填海和占用自然岸线的用海项目。加强围填海管理和监督,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严格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审查。坚决保护自然岸线。严禁在现有自然岸线从事可能改变自然岸线属性的开发建设活动。加大沿海滩涂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

坚决整治污染排放。加强陆源污染控制。全面落实河长制。2020年底前,按国家要求完成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严格按证监管。坚决保护海洋生态系统。加强海洋渔业水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实施增殖放流,年度放流各类物种10亿单位以上。到2020年,压减国内海洋捕捞机动渔船60艘,盐田生态养殖面积控制在3000公顷。

优化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加强对2016年和2017年已退出产能的监督检查,严防死灰复燃。推动重大石化产业项目向南港工业区集聚,重点发展石油化工、海洋化工、精细化工、能量综合利用等循环经济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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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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