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建设超低排放燃煤机组等量替换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关停机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释放新信号!

2018-07-04 14:01:58 北极星电力网  点击量: 评论 (0)
日前,国务院印发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计划》明确要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以下称重点区域)为重

日前,国务院印发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计划》明确要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以下称重点区域)为重点,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计划》要求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

在《计划》的第三部分“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国务院对调整能源结构以促进良好的生态环境发展列举出了一些新的方向和举措:

1、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力用煤比例,2020年全国电力用煤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达到55%以上。

2、要制定专项方案,大力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对于关停机组的装机容量、煤炭消费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允许进行交易或置换,可统筹安排建设等容量超低排放燃煤机组。重点区域严格控制燃煤机组新增装机规模,新增用电量主要依靠区域内非化石能源发电和外送电满足。

3、加大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现有多台燃煤小锅炉的,可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锅炉。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全部关停整合。

从以上3点目标举措来看,国务院在加快调整能源结构的同时,将“清洁”、“低碳”、“高效”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不再仅仅聚焦于煤电“去产能”,而更倾向于以优质产能置换落后产能。

众所周知,近年来煤电“去产能”一直是我国能源结构调整中的重要话题,电力装机过剩、煤电占比较高是使我国电力结构遭人诟病的一大因素。

在“十二五”期间,我国就已持续推进燃煤机组淘汰落后产能,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超过2800万千瓦。而2016年底发布的《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也在持续提出力争淘汰火电落后产能2000万千瓦以上及到2020年煤电装机力争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 占比降至约55%等目标。

但是,自今年能源局发布的《2021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以来,我国煤电装机限制正在逐步放宽的信号越来越多。

据微信公众号“能源大嘴”分析,从指标层面来看,2018年发布的《2021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与2017年发布的《2020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相比,除天津、宁夏的煤电建设经济性预警等级有所上升以外,辽宁、山西等6个省份的煤电建设经济性预警等级均有下降。煤电装机充裕度的预警等级则全部呈下降趋势,资源约束指标保持不变。

从煤电规划建设的最终风险预警结果来看,由于最终风险预警结果的评估方法发生了改变,今年采用装机充裕度指标和资源约束指标作为评估的“双重保险”,资源约束的红色预警从原先强制要求“缓核、缓建自用煤电项目”的严格要求下放开了,只需要跟相关部门“统筹研究煤电项目的规划建设问题”,可见指标权重下降了。那么,与2017年相比,有8个省份的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等级有所下降,这也意味着这几个省份的煤电规划建设限制将有一定程度的放开。更值得注意的是,陕西、湖北、江西、安徽4个省份的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等级直接从红色或橙色下降至绿色。也就是说,这4个省份去年还被要求缓核、缓建的煤电项目,今年已经可以有序核准和开工建设了。

紧接着,《2021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发布之后,5月31日,能源局又发布了《关于印发2018年分省煤电投产项目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提出天津、河北、山西等11省(市、自治区)要综合本地区电力、热力供需形势,电网调峰需求、项目建设实际等因素,统筹安排2018年投产的煤电项目,并会同国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再次确认2018年投产煤电项目的合规性,对列入2018年投产的2017年停建、缓建项目,按上述要求确认其合规性后,移出《关于印发2017年分省煤电停建和缓建项目名单的通知》确定的2017年停建、缓建项目名单。

目前,内蒙古已经依据《关于印发2018年分省煤电投产项目的通知》,将华能呼和浩特和林新建60万千瓦机组、蒙能锡林浩特热电新建35万千瓦机组、京能五间房新建2×66万千瓦机组移出了2017年停建名单。

日前,国务院发布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的一系列提高电力用煤比例、统筹安排建设等容量超低排放燃煤机组置换关停机组的装机容量、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锅炉以替换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地区的燃煤小锅炉举措无疑是给了我国能源结构调整,给了煤电“去产能”一个新的或者可以说一个更完善、更合理的发展方向。

煤电作为我国基础电源的定位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会改变,国务院日前印发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给了煤电向清洁、高效的方向发展规划出了一些具体的举措,这无疑给我过的煤电产业打了一针强心剂。只要是清洁、高效的能源,不在乎出身,同样可以为国家发展做贡献。

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节选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节选)

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以下称重点区域)为重点,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二)目标指标。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的省份,要保持和巩固改善成果;尚未完成的,要确保全面实现“十三五”约束性目标;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应在“十三五”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三)重点区域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等;长三角地区,包含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等。

三、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

(九)有效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保北方地区群众安全取暖过冬。集中资源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散煤治理,优先以乡镇或区县为单元整体推进。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的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山区,积极推广洁净煤,并加强煤质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煤行为。燃气壁挂炉能效不得低于2级水平。(能源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市场监管总局等参与)

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力争2020年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0%。新增天然气量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和大气污染严重地区的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重点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实现“增气减煤”。“煤改气”坚持“以气定改”,确保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管理。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限时完成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打通“南气北送”输气通道。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2020年采暖季前,地方政府、城镇燃气企业和上游供气企业的储备能力达到量化指标要求。建立完善调峰用户清单,采暖季实行“压非保民”。(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牵头,生态环境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参与)

加快农村“煤改电”电网升级改造。制定实施工作方案。电网企业要统筹推进输变电工程建设,满足居民采暖用电需求。鼓励推进蓄热式等电供暖。地方政府对“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应给予支持,统筹协调“煤改电”、“煤改气”建设用地。(能源局、发展改革委牵头,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参与)

(十)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20年,全国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58%以下;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五省(直辖市)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10%,长三角地区下降5%,汾渭平原实现负增长;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力用煤比例,2020年全国电力用煤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达到55%以上。继续推进电能替代燃煤和燃油,替代规模达到1000亿度以上。(发展改革委牵头,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参与)

制定专项方案,大力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对于关停机组的装机容量、煤炭消费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允许进行交易或置换,可统筹安排建设等容量超低排放燃煤机组。重点区域严格控制燃煤机组新增装机规模,新增用电量主要依靠区域内非化石能源发电和外送电满足。限时完成重点输电通道建设,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到2020年,京津冀、长三角地区接受外送电量比例比2017年显著提高。(能源局、发展改革委牵头,生态环境部等参与)

(十一)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进一步加大淘汰力度。重点区域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能源局等参与)

加大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现有多台燃煤小锅炉的,可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锅炉。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全部关停整合。(能源局、发展改革委牵头,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参与)

(十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重点区域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引导有条件地区和城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进一步健全能源计量体系,持续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重点推动北方采暖地区有改造价值的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牵头,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参与)

(十三)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5%。有序发展水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基本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能源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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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仁德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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