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推行企业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

2018-06-22 15:16:58 国际能源节能环保网  点击量: 评论 (0)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理念,树立先进典型,加强政策激励,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各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积极贡献。

国际能源节能环保网日前获悉,河北印发了《河北省推行企业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冀环评〔2018〕264号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等四部门

关于印发《河北省推行企业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财政局、发改局、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环保部《关于印发<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15〕501号)通知要求,实施差别化环境政策,加快我省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现将《河北省推行企业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落实。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6月4日

河北省推行企业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

为实施差别化环境政策,加快我省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根据2015年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环保部《关于印发<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15】501号)精神,按照《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支持省重点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优化我省投资和营商环境,现在我省重点行业实施企业环保“领跑者”制度。为加快此项制度顺利推进,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理念,树立先进典型,加强政策激励,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各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企业自愿为前提,通过提升标准、底线约束、先进带动、制定指标,在广泛征集、遴选的基础上,优选出行业环保“领跑者”企业。以环保“领跑者”企业管理、技术指标为基础,逐步建立符合法律法规的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通过环保“领跑者”制度的实施,政策激励,引导企业实施高水平的节能减排和资源环境效率目标,以及实施绿色供应链、绿色产品认证,在行业内树立绿色低碳和节能减排对标标杆,引领行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三、遴选、推荐工作程序

环保“领跑者”遴选和发布工作,由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组织,委托第三方机构配合开展,每2年遴选发布一次,动态更新。按照分行业、分批遴选的总体思路稳步推行。河北省境内相关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自愿申报,按照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同行业企业参与等方式,遴选评定出本行业环保“领跑者”企业名单。

(一)由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发布公告或文件,公开征集。企业根据自身内部管理体系和标准,自愿决定参加;可通过互联网或其他便捷方式报送、上传参评资料,不设立预审等程序。

(二)由第三方机构负责收集、承接申报材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第三方机构负责申报材料收集、整理,以及邀请行业协会、专家参与初步评审,征集同行业企业意见等具体工作。

(三)现场核实。由第三方机构会同委托行业协会或专家现场核查,并提出核查报告和意见,确定初步企业名单。

(四)公开公示。将初步入选的环保“领跑者”企业申报内容在网上公示,广泛听取意见,特别是同行业企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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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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