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还需加把劲

2018-06-06 14:41:52 中国能源报  点击量: 评论 (0)
2015年,81个新能源示范城市中新能源最终消费占城市(市区、园区)能源消费的比例超过国家能源局设定目标的也只有24个城市,不到新能源示范城市数量的一半。

2015年,81个新能源示范城市中新能源最终消费占城市(市区、园区)能源消费的比例超过国家能源局设定目标的也只有24个城市,不到新能源示范城市数量的一半。并且,这24个城市在2014年到2017年之间并没有出台明确的配套政策以支持新能源应用推广。

2014年1月18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的文件发布,意图从整个城市角度综合推动新能源在更高层次的发展,这对中国新能源长远发展,乃至中国能源结构大转型、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等都可能具有深远影响,意义不可谓不重大。但现在来看,这些新能源示范城市的行动力度和内容还需进一步强化、优化。

在《通知》公布后,许多被列入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名单的城市地方政府纷纷出台相应的支持政策。据不完全统计,新能源示范城市在2014年至2017年期间发布的相关配套政策文本样本共有104份。如甘肃省敦煌市编制了《敦煌100%可再生能源利用城市规划》《敦煌十三五新能源发展规划》和《敦煌新能源城市发展规划(2016—2020年修编)》,设定在“十三五”期间实现“两大基地、四个城市”的发展目标,积极打造100%可再生能源城市。合肥市在《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中,提出基于对光伏企业、产业集聚、企业合作、产业转型、技术创新以及产品管理的支持来加快光伏产业制造端的发展;同时强调完善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实施各项应用工程、建设“互联网+”智慧能源平台、开展碳排放交易以及光伏电站资产证券化试点等多项支持内容,以促进光伏的推广应用。

在新能源推广应用的过程中,有的城市拥有强大的综合发展能力,可以“跳出能源发展新能源”。许多新能源示范城市将分布式新能源的应用与其他行业领域相结合,如光伏建筑一体化、“光伏+”、“+光伏”等模式。在81个新能源示范城市中,有11个城市出台了有关支持绿色建筑或可再生能源建筑发展的政策文件。

但新能源城市建设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各个新能源示范城市的工作也参差不齐。依据对81个新能源示范城市2014年到2017年出台的与新能源城市建设相关政策进行统计的结果,可以发现,新能源示范城市出台的配套政策主要形式包括“规划计划”“通知”“意见”“办法”和“方案”等。在这些政策形式中,“通知”所占据最高比重,达到60.6%,其次是“意见”(14.4%),“规划计划”(10.6%)和“方案”(11.5%),“办法”所占比例最低,只有2.9%。新能源示范城市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主动性、力度都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新能源示范城市出台政策的时间分布也非常不平衡、缺少政策的长效性。81个新能源示范城市绝大多数配套政策的发布主要集中于2014年,即国家能源局正式公布第一批新能源示范城市名单之后,随后政策总数呈现出波动性下降的趋势;即使2016年出现一次小高峰,但随后的2017年又出现下降。另外,出台政策的新能源示范城市也表现出严重的“冷热不均”。所统计到的104件新能源示范城市配套政策文件仅仅涉及到37个示范新能源城市,其中安徽省合肥市以18个政策文件位列首位;但是,有高达44个新能源示范城市没有查找到对相关新能源应用和发展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新能源城市建设工作的重点存在偏差,结构尚需优化。新能源示范城市地方政府存在很多政策目标,并且这些政策目标具有偏好排序。就新能源领域来说,新能源示范城市发展新能源的目标可以概括为:侧重生产供给的新能源产业发展和侧重终端需求的新能源应用推广两个方面。侧重生产供给的新能源产业发展对这些城市的GDP、产值、就业、技术创新具有很高而又直接的价值,可以提高城市竞争力;侧重终端需求的新能源应用推广可以优化城市能源结构、改善生态环境等,可以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态环境福利和宜居水平。但是,相对侧重生产供给的新能源产业发展,侧重终端需求的新能源应用推广给这些城市带来的生态环境价值具有公共物品和外部性,城市地方政府进行新能源应用推广在理论上存在内在激励不足、积极性不高的限制。

同时,国家能源局对于新能源示范城市也只是规定了2015年的最终消费比重目标,规定2015年相关城市新能源最终消费占城市(市区、园区)能源消费的平均比例为10.75%。但在2015年,81个新能源示范城市中新能源最终消费占城市(市区、园区)能源消费的比例超过这个平均值的也只有24个城市,不到新能源示范城市数量的一半。并且,这24个城市在2014年到2017年之间并没有出台明确的配套政策以支持新能源应用推广。

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应超越能源领域的局限,通过更综合的发展新能源,提高新能源在城市中的渗透力、整合力。换言之,要不仅为新能源的全面协调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良好机制,还要为中国未来如何进入后化石能源时代的能源领域方式乃至城市运行提供探索性经验。总体来看,新能源行业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还有巨大发展潜力、优势还没有显现和得到充分的觉察与认识;而新能源城市建设的相应体制机制还不太健全。所以,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还需要更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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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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