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利剑二号”力求精准有效

2018-05-29 10:24:23 中国环境报  点击量: 评论 (0)
深圳市益益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近日因楼顶酸雾处理塔加药箱内液体的pH值呈中性,涉嫌废气未经处理直排被执法人员抓了现形。这是深圳市开展“利剑二号”执法行动时发现的。

深圳市益益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近日因楼顶酸雾处理塔加药箱内液体的pH值呈中性,涉嫌废气未经处理直排被执法人员抓了现形。这是深圳市开展“利剑二号”执法行动时发现的。

与“利剑一号”行动不同的是,此次在严查涉水企业的同时,对涉气污染源也实施了体检式排查、休克式整治、一证式监管、点穴式执法等四大措施。为更有效检查执法,此次行动还发布了“VOCs企业排查整治指引”和“污染锅炉企业排查整治指引”。

“有了指引,一线执法人员更能够有的放矢地精确执法。” 深圳市环保局大气处副处长谭清良说,拿VOCs企业排查整治指引来说,大气处首先整理出需要全面排查的省控和市控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交与执法人员,并提出具体排查要求:

一是对于关闭、搬迁或拆除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艺的无VOCs排放的企业,现场核实后登记备案;二是对已完成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方案改造的企业,检查是否完成改造后报告评估工作并报环保部门备案。三是对未实施低挥发性原辅材料生产线改造、未完成或尚未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合整治的企业,责令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开展“一企一策”综合整治工作。

“有了专业指导,我们执法时心里更有数了。”参与此次行动的一名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现场检查企业涉VOCs工艺车间时,会重点检查以下方面:相关工艺是否按要求在密闭空间内进行;工艺是否安装有污染防治设施(收集设施、末端处理设施),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企业是否按要求建立原辅材料台账,清楚完整保存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检测报告,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等。

截至5月13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8273人次,检查6372厂次,共排查涉水工业污染源等7类污染源5042家,其中:涉水工业污染源2396家、水质净化厂21家、散乱污企业1249家、服务类污染源145家、涉VOCs企业498家、涉锅炉企业186家、施工工地547家。

排查共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污染源386家,均已下达整治任务,目前完成整治72家;共立案查处308宗,拟处罚金额3850万元,其中取缔关闭28家,实施查封扣押45宗,限产停产6宗,移送行政拘留4宗,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2宗,企业登报道歉5家,媒体曝光企业违法信息1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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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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