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须改变 制度要跟上

2018-05-23 11:06:39 光明日报  点击量: 评论 (0)
生态宜居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之一,但当前在不少农村地区,“垃圾围村”已经成为不能回避的现实。

主持人:

本报记者 吴春燕 本报见习记者 王忠耀

嘉 宾:

广东省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单洪辉

广东省社科院副研究员 郭军

广东省德庆县回龙镇主任科员 李珍

生态宜居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之一,但当前在不少农村地区,“垃圾围村”已经成为不能回避的现实。如何妥善解决好农村垃圾处理问题,当前农村垃圾处理工作还面临哪些困境?记者邀请了广东省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单洪辉、广东省社科院副研究员郭军、广东省德庆县回龙镇主任科员李珍共同对话,建言献策。

如何从源头上减少垃圾污染

主持人:如何引导村民积极响应垃圾分类和处理?

李珍:农村垃圾处理说难不难,说容易也不容易。我们这里很多村子在采用了科学的处理方法后,村容村貌大有改善。但依然有一些村子因为观念没有转变过来,思想上不够重视,工作没有跟上。

郭军:我认为应当把对村民的观念引导放在首位。充分利用村广播、宣传栏等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中小学校开设环卫常识课,大力宣传科学、卫生、环保方面的知识,宣传环境保护的现实意义,宣传垃圾污染的危害性,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引导、促进广大农民转变传统的思想观念,培养环卫意识和新公德观念,引导垃圾分类、妥帖处理、不乱投乱放的行为,并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从而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污染。当然,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要同步跟上。“垃圾围村”从表面上看,是村民环境卫生观念、环保意识的养成赶不上物质生活改善的速度,垃圾处理硬件设施赶不上垃圾生产的规模和速度。从深层次上说,则说明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治理水平还存在明显的短板。

观念改变与制度建设如何同步

主持人:除了提高垃圾分类处理的技术手段,如何从制度保障方面推进农村垃圾处理?

郭军:我认为相关制度建设首先应做到严格监管,长效治理。农村垃圾处理和环境整治工作在有力措施的推动下,短期内实现情况改善也许不难,但如何让农村垃圾处理工作能够进入长效治理和良性循环的轨道,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是一个考验。因此,要在环境的监督管理体系上实现“全网覆盖”,建立县、镇、村三级管理,夯实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基础。同时,建立完善环境问题监管台账,对于上级督查、媒体曝光、群众投诉、自行检查所发现的环境问题,实行限期整改,限期销号。另外,建立每月对各镇街农村环境常态化明察暗访机制,并将明察暗访评比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建立通报制度,及时督促整改,严肃追究问责。

单洪辉:打造标杆,以村带村也十分重要。农村陋习根深蒂固,本质上是因为文明新风在农村还不能形成气候,力量还不够强大,否则农村陋习就不会有存在的空间。因此,农村垃圾处理,建设美丽乡村,关键还需要发挥榜样的力量,通过榜样的引领作用,让农村吹遍文明新风,以村带村。与此同时,地方政府要重点扶持在垃圾处理方面做得好的示范村落,给予教育、就医、就业等多方面“特殊”奖励政策,让村民看到美丽新农村建设所带来的更多的实实在在的“好处”,从而更加主动地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我认为只有这样,农村垃圾处理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垃圾处理还要克服哪些困难

主持人:当前农村垃圾处理工作还面临哪些挑战?

单洪辉:主要困难还是县区政府财力有限,投入不足。目前,肇庆市农村生活垃圾运营管理,主要资金大部分来自政府投入支持,但肇庆山区县多,运营成本相对来说比较高,仅靠政府资金支出,难以保障长效机制有效维持。因此,充分利用乡贤、市场投入、村民一事一议筹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经费,是破解当前资金紧缺的重大突破口。

李珍:由于宣传教育引导不够深入,群众知晓度、参与度还不够高。在很多偏远乡村,部分村民对垃圾处理工作仍然存在不理解、不支持的情况,导致工作难以推进,这也是我们基层政府在下一阶段努力的主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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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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