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三个并重压实各方责任

2018-05-08 15:22:06 中国环境报  点击量: 评论 (0)
因生态环保工作滞后被约谈,既给当地打造的城市品牌带来了负面影响,也给城市建设所需的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各项工作带来负面效应,可谓得不偿失。

因生态环保工作滞后被约谈,既给当地打造的城市品牌带来了负面影响,也给城市建设所需的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各项工作带来负面效应,可谓得不偿失。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是巩固当前大气污染治理成果,确保污染不反弹,空气质量切实改善。因此,被约谈城市应引起高度重视,按照约谈要求,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为避免被约谈或二次约谈,笔者认为,大气污染治理应做到三个并重。

一是将落实环境政策措施与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并重。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已经制定的宏观调控政策,坚决落实环境政策治理措施,从源头控制大气污染物产生。同时,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直接检查的工作程序,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对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设施擅自停运等行为,要用足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公安等配套办法,不断提高环境执法的震慑力。

二是将明确部门任务分工与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并重。大气污染防治涉及住建、公安、生态环境、城管、交通等多部门,且有的部门之间职责有交叉,如餐饮油烟污染,城管和生态环境部门都有管理职能。因此,在制定政府环境保护年度目标过程中,要明确各环境管理部门职责分工,做好任务分解、落实,消除部门管理之间存在的脱节与“三不管地区”。要形成环境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环境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

三是将激励措施与责任追究并重。不断完善环保考核机制,把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对环境政策落实不到位、环境问题整改不到位、污染治理不尽职履职的,予以“一票否决”,取消年度评先创优资格。对切实完成环境保护目标、大气治理任务的部门和干部,在评先创优、提拔任用上,要优先考虑,让想干事的有舞台,让有能力的有更大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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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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