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2家企业各被罚10万元,3名责任人被拘留

2018-05-03 10:30:48 中国环境报  点击量: 评论 (0)
“桃源诚信建材公司、桃源恒通造纸厂各处罚款10万元”。湖南省桃源县环保局日前对上述两企业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决定。

“桃源诚信建材公司、桃源恒通造纸厂各处罚款10万元”。湖南省桃源县环保局日前对上述两企业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决定。

桃源诚信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杨溪桥镇。4月初,桃源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例行检查时,发现其脱硫池水呈中性,表明脱硫设备未加药剂正在空转。同时还存在布袋除尘器损坏、收尘器吸管脱落等环境管理问题。

4月中旬,桃源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桃源恒通造纸厂开展突击夜查时,发现其临时设置潜水泵及直径8公分软管1条,正将大量废水通过下水道直排外环境。执法人员当即对偷排行为进行证据固定,并责令立即停止偷排违法行为。

“以上两家企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3条第3款‘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规定情形。”桃源县环保局有关人员向记者表示,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县环保局立即立案,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并依法向桃源公安局移送上述两案件。公安部门于近日对相关责任人张某、肖某和杨某等3人实施了行政拘留。

据悉,为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桃源县环保局在4月份积极开展工业、企业达标排放专项执法行动,共计出动环境监管执法人员300余人次,累计排查企业100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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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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