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排污染是犯法不只是不讲卫生

2018-05-03 10:28:00 中国环境报  点击量: 评论 (0)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两起涉及环境公益诉讼案,为当地依法行政、保护环境起到了有力的推动。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两起涉及环境公益诉讼案,为当地依法行政、保护环境起到了有力的推动。

方城县北关村王某开办的生猪养殖场,长期将养殖废水、粪便直排。环境公益组织河南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南阳市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认为被告未妥善处置污染物,污染水源和生态环境,给周边居民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4月17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某承认环境污染事实,并回复业已自行整改。但鉴于双方对整改事宜未达成一致,此案将择期宣判。

镇平县素有“中华玉都”的美誉,地方传统玉石雕刻工艺品全国闻名。齐营村杨某等三名村民看到玉石行业的巨大商机,便购买机械在家中生产石杵销售。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废石渣、废石材和冲洗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倾倒、排入该村池塘内,导致池塘原20余亩的水域面积,现仅剩下1/3面积,同时泄洪口也被废物堵塞。

涉案池塘是齐营村集体所有的财产,同时作为自然地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地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此外对于调蓄洪水、涵养水分、保持自然景观、维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构建生态人居环境等具有重要意义。

三名被告为了个人利益,不惜损害生态环境。环境公益组织河南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决定到案发地的池塘边巡回审理该案。

最终案件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三名被告停止向涉案池塘内倾倒固体废物、排放污水等侵权行为,同时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月内,将已倾倒塘内的固体废物共同清理干净,标准由环保部门审核。逾期未清理的,由人民法院选定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代为清理,清理费用由被告共同承担,并互负连带责任。

“之前,我们老百姓认为他们倾倒污物脏水,只是不讲卫生,好好教育一下也就算了,不知道这事还犯法,法院还要判决。”村民对法院审判纷纷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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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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