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安全员不再要求考证

2018-04-09 09:52:29 北京日报  点击量: 评论 (0)
  本报讯(记者 曹政)近日,市住建委修改了《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最新版本取消了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经市住房城乡建

    本报讯(记者 曹政)近日,市住建委修改了《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最新版本取消了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考试合格、取得《考试合格证书》的要求。
  2012年,《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加强了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管理。该文件至今已发布五年多,根据当前的实施情况,部分条款已不适用。
  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首先包括落实管理单位对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管理责任,取消了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考试合格、取得《考试合格证书》的要求,也再次明确了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应具备的条件及配备标准。同时,取消了原来由北京市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组织实施的对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的继续教育的规定;将本市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信息纳入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管理。
  根据新办法,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馆、商场、影剧院、宾馆、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建筑,每个物业管理区域或自管房项目建筑面积≤150000平方米的,应当配备房屋建筑结构和房屋建筑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员各一名;建筑面积>150000平方米的,应当配备房屋建筑结构和房屋建筑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员各两名。
  如果是居住建筑,每个物业管理区域或自管房项目建筑面积≤250000平方米的应当配备房屋建筑结构和房屋建筑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员各一名;建筑面积>250000平方米的应当配备房屋建筑结构和房屋建筑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员各两名。

大云网官方微信售电那点事儿

责任编辑:任我行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我要收藏
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