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其位必须谋其政尽其责

2018-04-08 09:38:38 中国环境报  点击量: 评论 (0)
 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7省(市)公开移交案件问责情况日前公布。深入分析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可以发现,高达95%的比例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

 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7省(市)公开移交案件问责情况日前公布。深入分析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可以发现,高达95%的比例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失职失责问题。这充分表明,中央环保督察以问责促尽责、环保不履责便问责的工作导向正在强化。
  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占七成
  此次移交的91个生态环境损害问题中,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推进不力、监督检查不到位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比较突出,占比约40%。涉及违规决策、违法审批等乱作为问题占比约30%。涉及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推诿扯皮,导致失职失责问题占比约25%。
  从一些典型案例可以看出,不作为、慢作为影响大,后果严重。如练江水质长期重度污染问题。广东汕头市、揭阳市贯彻落实决策部署不力,导致练江治理计划连年落空,每天约62万吨生活污水直排环境,约3600吨生活垃圾未得到妥善处置,致使练江成为目前广东省污染最重的河流之一。
  而乱作为危害大,性质更恶劣。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局部生态破坏严重,渭南市居然违规出台阻碍环境执法“土政策”,明确规定每月在渭南市工业园区设立25天“宁静日”。
  失职失责则会影响生态环境计划目标的完成。如北京市发改委相关部门未能正确履职,导致北京市实际外调电比例不升反降,从2013年63.8%下降至2015年56.5%,给全市大气污染治理带来不利影响。
  从中央环保督察问责情况来看,目前仍有一些地方、职能部门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发展理念存在偏差,执行政策不坚决,监督管理不到位,甚至违规决策、违法审批,造成生态环境受损。
  党政“一把手”成问责重点
  此次问责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针对这些问题,问责对象主要是地方党委、政府及所属部门人员,其中,负有领导责任的党政“一把手”成为重点问责对象。这是此次问责的一个鲜明特点。
  记者统计发现,北京共问责98名责任人,党政“一把手”就约占11%。重庆共问责79人,党政“一把手”约占14%。湖北省共问责221人,党政“一把手”约占18%。
  领导干部因决策失误、政治站位不高等问题,对生态环境损害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重点问责理所应当。
  问责层级之高、人数之多,是另一个鲜明的特点。甘肃省此次共对21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而涉及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的就有100人,占比高达46%,包括省部级干部3人,厅级干部21人,处级干部44人,科级及以下干部32人,给予党纪处分39人,政纪处分31人,诫勉谈话16人,组织处理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其他处理形式10人。
  终身追责渐成常态
  习近平总书记曾明确指出:“不能把一个地方环境搞得一塌糊涂,然后拍拍屁股走人,官还照当,不负任何责任。”
  此次问责情况通报中,官员职务前出现“时任”两字的比例很高,重庆问责的79名责任人中,就对36名“时任”负责人追责,占比46%。陕西被问责的“时任”负责人占比36%。北京被问责的“时任”负责人占比31%。湖北、广东、上海被问责的“时任”负责人占比分别为25%、23%、10%。
  如因陕西省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开发问题,时任韩城市委书记,现任渭南市政协副主席杨炳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韩城市水务局局长、现任陕西水务集团韩城分公司执行董事程鹏飞被诫勉谈话等。
  可见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正在有力落实,对生态环境和资源造成严重破坏的,不论你是否调离、提拔或退休,当初欠的生态账总有一天要还,是躲不掉、赖不掉的。
  此次中央环保督察问责,给各地党委、政府及所属部门负责人敲响警钟,在其位,必须谋其政、尽其责,否则迟早会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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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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