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跟进固体废物倾倒长江案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2人

2018-03-29 08:54:33 检察日报  点击量: 评论 (0)
今年以来,安徽省检察院高度关注长江流域跨省运输、倾倒固体工业废物污染环境事件,不断加强与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的沟通协调,4次组织

     今年以来,安徽省检察院高度关注长江流域跨省运输、倾倒固体工业废物污染环境事件,不断加强与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的沟通协调,4次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专案督导组现场督导,主动督促环保部门采样鉴定,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目前,公安机关共立案3件21人。其中,检察机关督促公安机关立案2件2人,批捕9人。
  2017年10月,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侦办了李某等人涉嫌污染环境案。经查,2017年5月,姜某在明知李某、涂某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委托两人处置浙江某公司产生的酸洗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李某、涂某伙同他人联系车辆,从该公司装运酸洗污泥,将60余吨酸洗污泥非法倾倒在安徽铜陵的长江堤坝内,严重污染环境。同年12月,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涂某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发现,有大量船舶从江浙地区通过长江流域向安徽境内运输、倾倒固体废物,现已查实铜陵上江村江滩被倾倒不明固体废物2700吨。公安机关和海事部门还在长江铜陵段江面上扣留装满不明固体废物船只7艘,不明固体废物约7000吨。
  安徽省检察院接到情况通报后,致函环保部门,要求其迅速开展检测鉴定工作,同时派员会同省环保厅、省公安厅赶赴铜陵,查勘固废倾倒现场和7艘船只载运固体废物情况,了解具体案情,提出指导意见。先后4次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充分交换意见,在案件管辖、侦查取证、采样鉴定、人员稳控、废物溯源、废物处置等方面形成共识。目前,安徽省检察院与该省公安厅已就固体废物跨省倾倒长江系列案进行了联合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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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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