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细化2018年5-12月空气质量改善工作

2018-08-02 17:34:40 国际节能环保网  点击量: 评论 (0)
《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把扬尘污染防治作为首要任务,把限煤减排、治企提标、禁燃禁放、管车限行作为重要手段,全面实施强制减排措施,加强联防联控,严格执法监管,强化督察问责,推进空气质量加快改善。同时,《方案》明确了全市PM2 5平均浓度目标和全市空气质量优良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地方政府是大气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市直各部门、单位是直接责任人,要按照工作计划要求,逐项任务制定细化落实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重视、亲自推动,抓好推进和落实。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强日常协调督促,每月通报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对改善不力的地区及时预警、定向督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市大气办牵头,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

(二)强化执法监管。牢固树立全面从严的监管执法理念,铁腕打击超标排污、弄虚作假等恶意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工业企业、建筑工地、渣土运输、烧烤摊点以及机动车等各类大气排放源的执法监管,综合运用“媒体曝光”、“经济处罚”、“停产关闭”、“查封扣押”、“移交司法”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排污行为,保持对大气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市大气办牵头,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

(三)强化督查考核。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会同市“26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区、各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问题突出的予以曝光。同时要对各地、各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加强检查和督查并进行记实,其结果纳入地区和部门党政正职考核、生态文明考核或绩效考核。(市大气办牵头,市“26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参与)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畅通公众参与渠道,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全社会营造理解环保、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提升环保意识,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环保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市环保局牵头,市文明办、扬州报业传媒集团、扬州广电传媒集团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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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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