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全文 | 江苏省南通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

2018-08-02 17:24:51 国际节能环保网  点击量: 评论 (0)
健全应对气候变化的统计核算、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深化低碳城市、低碳城镇、低碳园区和低碳社区等试点示范建设。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营造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良好社会氛围。

九、积极参加国际和区域合作

学习借鉴国际成功经验,加大技术引进力度,提升低碳发展水平。积极参与省、国家与国际项目合作和交流活动。结合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促进低碳项目合作,推动海外投资项目低碳化。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区域交流与合作,借助长三角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推动节能与能效提升、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利用、燃料替代、碳捕集与封存等领域的区域合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外侨办)

十、强化保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长负责,各分管副市长牵头,市政府秘书长,市发改、经信、财政、建设等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参与的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监督落实控制温室气体各项工作职能。各县(市)、区将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工作机制,逐步健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监督和管理体制。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本工作方案,落实重大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及重点工程。(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估、考核,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市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评估机制。市人民政府或市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每年组织开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级财政要围绕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统筹相关各类专项资金,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提高应对气候变化各项措施的保障力度。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绿色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等募集资金用于低碳发展。加大对低碳企业融资服务,积极宣传绿色金融政策,依托全省项目融资库,开展绿色债券、绿色基金、挂牌上市、兼并重组等融资对接活动,拓展低碳产业的直接融资渠道,鼓励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投资于低碳产业的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引导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低碳产业,确保本方案各项任务的落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办、发改委)

(四)做好宣传引导。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和科普教育,利用好全国低碳日等重要节点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提升全民低碳意识。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传播培训,提升媒体从业人员报道的专业水平。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公众参与机制,在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工程决策等领域,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营造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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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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