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市制定4个断面水质目标级别

2018-08-02 17:06:30 国际节能环保网  点击量: 评论 (0)
《通知》明确工作目标:列入国家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的4个断面,在扣除天然背景值影响情况下,呼兰河双河渠首断面达到Ⅲ类水体、汤旺河友好断面达到Ⅳ类水体、黑龙江干流嘉荫断面达到Ⅳ类水体,确保晨明出境断面达到Ⅳ类水体;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Ⅲ类。

三、制度措施

(一)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不断提升城镇饮用水水源水质指标监测能力。组织开展河湖水生生物监测及水体生物学评价。(市环保局牵头,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卫计委、市疾控中心参与)

(二)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

1、全面推进河长制实施

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河长制的相关要求,开展“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市水务局牵头,市环保局参与)

2、全面推行排污许可

2018年底前完成钢铁、屠宰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市环保局负责)

(三)严格报送任务实施情况

各县(市)、区(局)人民政府每季度向伊春市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报送当地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情况;各重点工作牵头部门,要定期对各县(市)、区(局)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每季度向伊春市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牵头工作完成情况。(市环保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

大云网官方微信售电那点事儿

责任编辑:任我行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我要收藏
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