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约谈”地方政府 威力有多大?

2018-05-14 10:24:42 北京青年报  点击量: 评论 (0)
“对于问题通报,我深受教育和警醒,我作为市政府分管这项工作的领导,应该进行深刻检讨,广州市政府作为属地政府负有重要责任,应该进行深刻反省。”

第二种是年度或季度考核不达标或排名靠后。

本月刚被约谈的山西省晋城市、河北省邯郸市和山西省阳泉市就属于这种情况。生态环境部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评估考核结果,确定晋城、邯郸、阳泉3个城市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它们因而被约谈。再往前一些的2015年,作为数月全国大气环境质量倒数前十名的城市,郑州被原环保部约谈。

第三种是中央领导批示或新闻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典型情况如2015年因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约谈甘肃省张掖市,2016年因山西华兴铝业发生矿浆泄漏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约谈山西省吕梁市等。

从这些约谈原因便能看出,环保约谈的主要目的是督政,督促地方政府切实传导环保压力,落实整改具体环境问题。

被约谈的各地市长们如何表态?

从目前约谈的实际情况看,代表当地政府接受约谈的,通常是当地政府的“一把手”,有时是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陪同者包括市政府秘书长和当地环保部门负责人等。

拿最近的两次约谈会来说。

5月3日,代表晋城、邯郸、阳泉市接受公开约谈的均是市长。11日被公开约谈的7市中,除广州为分管副市长,盐城、连云港为代市长,其他4市皆为市长参加。

当然,约谈会上被公开曝光的不仅有各市的环境问题,还有各位市长的名字。

那么这些被约谈对象在现场是什么表现呢?

北青报记者在多场约谈会现场看到,来自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生态环境部有关业务司局的负责人坐在一侧,被约谈地方的政府负责人坐在对面一侧。

约谈会通常由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指出问题,有关司局负责人提出要求,被约谈地方的政府负责人表态和签署会议纪要这四个程序组成。

约谈在严肃而紧张的氛围中进行。在约谈会开始的大约十分钟前,各位市长已经在带有自己名牌的座位坐好,低头看桌上的材料,熟悉自己的发言稿。

约谈开始,在当地存在的环境问题被一一指出时,他们会拿笔飞快地在本子上做笔记。而在接下来的市长们依次发言表态环节,有的发言顺序靠后的市长会继续在自己的发言稿上修改圈画相关的措辞和内容。

整场约谈会没有掌声,有的是市长们的歉意和承诺。“心情沉重”、“触动很深”、“对不起当地百姓”、“压力很大”、“深感自责”、“倍感羞愧”、“痛定思痛”、“知耻后勇”……在接受约谈时,各地方政府负责人的表态充满感情色彩。

除了个别城市因为缺少公开报道,尚不清楚被约谈者的态度和当地整改措施以外,其余城市的政府负责人均当场明确表示,对于生态环境部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回去后认真研究整改落实。

可以发现,大多数市长的表态非常具体,并明确列出了整改举措和整改期限。

值得一提的是,来接受约谈的有时还有刚履新的市长。刚上任就被约谈,他们的触动也很深。

“我到连云港工作两个月,就到生态环境部来了两次,一次是我自己来,一次是今天被约谈,连云港确实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欠账和存在问题很多,我认为约谈指出的问题符合实际情况,我们照单全收,认真整改。”连云港市代市长方伟在11日的约谈中说道。

今年环保约谈力度会加大吗?

不断加码的约谈效果如何,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给出的评价是,“环保约谈这些年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北青报记者发现,接受约谈时,多市市长表态称保证不会有第二次。从公开的约谈名单来看,截至目前,90%以上的城市没有被第二次约谈,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约谈的效果。

再把范围缩小到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生态环境部的评估考核结果显示,曾经被约谈的保定、德州、衡水、安阳4市考核结果为优秀;长治、沧州2市考核结果为良好;郑州、济宁2市为合格,均完成了《攻坚行动方案》中确定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环保约谈是环保部很重要的督政手段,通过约谈,切实发挥了传导压力、推动整改、震慑警醒等效果。”刘长根在去年12月的记者会表示。

据他介绍,约谈工作在今年将会继续加大力度,约谈工作重点围绕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上,约谈对象拟主要聚焦在几个方面:一是力度不够、工作滞后、问题集中的地区。二是没有完成大气、水、土壤三个“十条”目标任务,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的地区,特别是造成了不好影响、不良影响的情况。三是整改不力、问题反弹,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地区。

不过,刘长根坦言:“约谈是手段不是目的,也不是越多越好。”重点是发挥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督促当事者加大工作力度,警示其他地方以此为鉴,查找不足,主动作为。通过约谈一个,推动一片工作,这才是目标,所以约谈要加强针对性、典型性。

与此同时,作为督政的两柄利剑,约谈正在和量化问责紧密结合。

除了约谈之外,5月3日,生态环境部还致函山西、山东、河南省人民政府,要求对有关责任人依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实施量化问责。根据有关规定,具体问责工作由相关省委、省政府组织实施,并应于2018年6月15日前完成,问责结果应征得生态环境部同意,并向社会公开。

以晋城市为例,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PM2.5平均浓度下降3.7%,仅完成任务目标的37%,低于60%的下限要求,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晋城市分管副市长及有关人员实施问责。

约谈与问责的紧密结合无疑将持续传导环保压力,让环保不是“一阵风”,而是地方政府工作的常态。

内存

环保约谈

2014年,原环境保护部出台《环境保护部约谈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约谈是环境保护部约见未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依法进行告诫谈话、指出相关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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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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