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2018-03-12 09:10:30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日前,广西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梧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简称《方案》),综合治理梧州市大气污染,推动全市

梧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
防治攻坚战督查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全面深入推进我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2018年大气污染治理考核目标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范围
(一)各城区。
(二)重点督查各空气质量监测站点2公里范围内的建筑工地、道路、重点企业、水泥混凝土行业、港口码头、物料堆场等。
二、督查内容
重点督查各城区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园区管委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一)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情况。重点检查道路清扫、洒水情况,路面是否硬化无破损,道路是否有施工废料乱倾倒、占道堆放现象,道路及花基两旁是否保持清洁,路面是否有积土,道路(含人行道)施工是否湿法作业。〔责任单位:市政园林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各城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东泰公司、市城投公司〕
(二)建筑工地(包括房屋建筑工程、房屋拆除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洪堤岸坡整治水利工程、道路交通施工工程、地质灾害整治工程等)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情况。重点检查工地现场裸露及堆放的土方是否有覆盖措施、工地主要道路及出入口是否硬化及设置轮胎冲洗措施、土石方施工是否采取湿法作业措施、是否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及时清运土方和建筑垃圾、是否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是否密闭存放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及施工废弃物、是否设置工地围挡措施等。〔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园林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市水利局、各城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城投公司、市东泰公司〕
(三)“三车”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撒漏情况,是否按要求加盖挡板或篷布等密闭化措施,是否带泥上路。〔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政园林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各城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四)各园区扬尘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各园区道路及企业厂区道路扬尘防控情况。(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五)禁放烟花爆竹常态化及宣传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销售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各城区政府)
(六)禁止露天烧烤、未经处理往外排放油烟情况。重点抽查重要路段是否存在违规露天烧烤及餐饮店未经处理往外排放油烟现象。〔责任单位:市政园林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各城区政府、市环境保护局〕
(七)严控秸秆、垃圾焚烧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秸秆、垃圾焚烧现象。〔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市政园林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市农委〕
(八)水泥、混凝土行业及港口码头、物料堆场扬尘污染控制情况。重点检查水泥、混凝土企业及港口码头是否设置有物料覆盖、喷淋等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出入口是否有硬化、轮胎冲洗等抑尘措施。〔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园林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市环境保护局、各城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九)工程机械大气污染防控情况。重点检查各类施工工程是否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农用机械等)。〔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园林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市农委、市环境保护局、各城区政府〕
(十)工业污染废气污染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各类工业企业是否正常运行环保设施,生产物料是否露天堆放,是否有偷排漏排等情况。〔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三、督查方式
采取明察暗访、定期或随机抽查方式实地查验,并填写督查记录表。
四、督查机构
(一)第一督查组(7人)。
组长:苏颖副市长
副组长:欧杰市委副秘书长、市委督查室主任
侯雪松市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
成员:梁励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
梁永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长
饶富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管科主任科员(联
络员)
聂泳成市委督查室科员
重点督查范围:云盖小学监测站点(十一中)、市环保监测站点(逸夫小学)周边2公里范围内建筑工地、道路、重点企业、水泥混凝土行业、港口码头、物料堆场等。
(二)第二督查组(7人)。
组长:徐文伟副市长
副组长:莫文静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吕义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成员:廖剑波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宏市政园林管理局市容科科长
梁菁市环境保护局污防科科长(联络员)
岑燮杏市政府督查室科员
重点督查范围:龙新监测站点(市中医院)、龙圩监测站点(苍梧县环境保护局)周边2公里范围内建筑工地、道路、重点企业、水泥混凝土行业、港口码头、物料堆场等。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积极开展工作。
(二)督查实行组长负责制,各督查组开展督查时间自定,督查当日向市大气办报送督查情况、督查记录表,并跟踪上次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责任部门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向市委、市政府提出问责建议。
(三)各督查组成员要自觉遵守有关工作纪律、廉洁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得擅自截留和处置问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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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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