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交易:产业创新与政策回应

2018-01-25 13:27:22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刚刚过去的2017年,中国智库不负重托、蓬勃向上;已经到来的2018年,新型智库的新气象新作为值得期待。  作为2017年12月20日举办的

  我国大数据交易的政策环境

  大数据是继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之后信息技术融合应用的新焦点,是信息产业持续高速增长的新引擎,将引发各领域、各行业生产模式、商业模式、管理模式的变革和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及人们生活方式产生深刻影响。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的交汇融合引发了数据迅猛增长,数据已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大数据部署,深化大数据应用,已成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需要和必然选择。

  国际背景

  纵观全球,在大数据领域,早在2012年,美国就发布了《大数据研究与发展计划》,将大数据上升为国家战略,美国奥巴马政府将其称之为“未来的新石油”。欧盟在2015年出台了数字化单一市场战略。在澳大利亚,政府信息管理办公室在2013年8月发布了《公共服务大数据战略》,以“数据属于国有资产,从设计着手保护隐私、数据完整性与程序透明度”等原则出发,推动公共行业利用大数据分析进行服务改革。在日本,安倍内阁于2013年6月发布了“创建最尖端IT国家宣言”,全面阐述了2013年至2020年间以发展开放公共数据和大数据为核心的国家战略,强调“提升日本竞争力,大数据应用不可或缺”。

  国家政策

  就我国而言,自大数据概念兴起后,就受到政府以及企业界的高度关注。大数据作为能够与社会各行业深度融合的技术,在提高生产效率,减少行政管理成本,促进消费升级方面拥有巨大的应用空间。我国在国家层面一直在加强大数据产业的政策支持,加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导向,可以说已经为大数据创新创造了良好氛围与有利条件。

  中央有关部门为扶持和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发布了许多政策性文件。这些文件包括: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促进大数据发展重大工程的通知》,农业部《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促进国土资源大数据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中国林业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等,这些政策文件从顶层设计到具体实施,对从全局到各个领域的大数据发展规划作出部署,为我国大数据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地方政府政策

  自国务院发布《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以来,各地方政府积极响应并制订了区域性的大数据发展计划,包括:《北京市大数据和云计算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广东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方案》《贵州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规划纲要(2014—2020年)》《湖北省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江苏省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上述规划文件均表示要积极拥抱大数据技术,并结合本地区的特点着力打造大数据综合试验田、创新示范区、大数据中心和云服务平台等。

  从大数据建设阶段来看,大数据基础设施的建设是重点,目前贵州省率先完成了大数据基础设施的建设。从政策文件的发布时间来看,贵州省政府在《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发布之前就于2014年2月公布了《贵州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规划纲要(2014—2020年)》,走在了全国前列。随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运用,我国大部分省市已经制定大数据发展规划,以推动数据交易产业的发展。

  未来展望

  从未来趋势来看,全球都在发力大数据产业,不同于美国的以市场创新为主的发展模式,我国在大数据产业发展中应当同时注重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引导。作为技术后发型国家,通过政府的扶持尽快缩小与国际社会在大数据技术创新上的不足是实现弯道超车的重要方式。我们可以看到,国家高度重视大数据产业发展,国务院、工信部都出台了大数据发展规划,习近平总书记从更加宏观的角度强调了大数据战略对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支撑。

  推进我国大数据交易发展的六大路径

  从我国大数据交易的发展现状出发,针对大数据交易中出现的困境,结合我国大数据产业发展政策,课题组提出六大建设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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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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