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一轮跨省、跨区输配电价有望向社会公布

2018-02-17 22:07:33 电力大数据 作者:王安琪  点击量: 评论 (0)
2018年,在省级电网核定输配电价全覆盖的基础上,跨省、跨区输配电价核定将提上日程。随着输配电价的进一步明晰,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预期将继续扩大,预计2020年市场化交易电量将达到5 5万亿千瓦时。
2017年,首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已经全面完成,各个省份输配电价已陆续向社会公布。  
 
1)2014年12月,输配电价改革首先在深圳电网和蒙西电网“破冰”。
2)2015年上半年,在云南、贵州、安徽、宁夏、湖北五个省级电网开展了第一批试点工作,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之后,输配电价改革由点及面、逐步扩大。
3)2016年3月,在北京、天津、山西等12个省级电网开展了输配电价改革,当年9月,又在全国剩余的14个省级电网推开,实现了全覆盖。
2018年新一轮跨省、跨区输配电价有望向社会公布
中电传媒电力传媒数据研发中心跟踪数据显示
从已经公布的输配电价数据上看,我国输配电价区域差异较大,东部地区总体高于西部地区,北京、上海等地输配电价处于全国较高水平,而山西、青海、云南、贵州等地则处于全国较低水平。
 
中电传媒电力传媒数据研发中心预计 
2018年,在省级电网核定输配电价全覆盖的基础上,跨省、跨区输配电价核定将提上日程。日前,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和《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我国输配电价改革进入新的阶段。由于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核定已经积累大量经验,跨省、跨区输配电价核定速度或将加速。
 
2018年,新一轮跨省、跨区输配电价有望向社会公布。
 
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全覆盖
目前,我国输配电价分为容量电价和电度电价两部分。从已经公布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上看,我国新核定输配电价不管是容量电价,还是电度电价普遍低于前期水平,这对降低部分企业成本压力有着重要的作用。 
 
大工业用户容量电价方面
最大需量电价和变压器容量电价均为北京最高,分别为48元/千瓦•月和32元/千瓦•月;天津最低,分别为25.5元/千瓦•月和17元/千瓦•月。全国大工业用户基本电价80-90元/千瓦时•月有1个,70-80元/千瓦时•月有5个,60-70元/千瓦时•月有10个,50-60元/千瓦时•月有8个,40-50元/千瓦时•月有5个。
 
分区域看,西北区域大工业用户基本电价总体水平较低,省间差距不大。陕西和宁夏大工业用户基本电价(最大需量电价加变压器容量电价)相对较高,均为55元/千瓦时•月,而甘肃、青海最低,均为47.5元/千瓦时•月。华北地区大工业用户基本电价总体水平相对较低,但是省间差距较大,全国大工业用户基本电价最高的北京、最低的天津均在华北地区,基本电价分别为80元/千瓦时•月和42.5元/千瓦时•月。华中地区差距较大,湖北最高、河南最低,分别为70元/千瓦时•月和48元/千瓦时•月。华东区域普遍较高,省间差距不大。 
 
大工业用户电度电价方面
综合数据显示,上海在各个电压等级均为最高,1千伏~10千伏电压为0.2782元/千瓦时;35千伏电压为0.2298元/千瓦时;110千伏电压为0.1874元/千瓦时;220千伏电压为0.1874元/千瓦时。1千伏~10千伏电压青海最低,为0.1023元/千瓦时;35千伏电压和110千伏电压均为山西最低,分别为0.0888元/千瓦时和0.0688元/千瓦时;220千伏电压云南最低,为0.052元/千瓦时。
 
分区域看,华东区域大工业用户电度电价居于全国最高水平,南方区域大工业用户电度电价相对较低,华北、华中、西北区域省间差距较大,东北区域差距较小。
 
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的核定完成,对省内电力市场建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数据显示,2017年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大幅增长,交易电量累计1.6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市场化的电量比重从7%提高到25%。随着输配电价的进一步明晰,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预期将继续扩大,预计2020年市场化交易电量将达到5.5万亿千瓦时。 
 
2017年输配电价改革大事记 
2017年1月4日国家发改委颁布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明确了输配电价定价原则和方法,标志着我国初步建立了科学、规范、透明的输配电价监管体系。
 
2017年3月山西发改委公布山西电网2017-2019年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通知。
2017年5月江西省发改委公布江西电网2017年至2019年首个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同时将输配电价改革的降低电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大工业用电价格,每年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17亿元。
 
2017年6月我国首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已全面完成,实现了全国省级电网全覆盖。这是2015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来,第一项取得重大突破性成果的电改任务。
 
2017年7月重庆市物价局发布《关于重庆电网2017—2019年输配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年8月浙江省物价局和山东省物价局分别发布了浙江电网和山东电网2017-2019年输配电价有关事项,对输配电价标准、输配电价监管、配套改革措施等有关事项进行了公布。
 
2017年9月江苏省物价局和甘肃省发改委分别发布了江苏电网和甘肃电网2017-2019年输配电价有关事项。甘肃同步释放输配电价改革红利,降价空间用于降低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
 
2017年10月上海市发改委发布《上海电网2017-2019年输配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年11月广东省发改委公布广东省各价区输配电价的通知,对除深圳市外(包括广东电网公司和广州供电局营业区域,不含深圳供电局营业区域)各价区2017年-2019年的具体输配电价进行了公布。
 
2017年12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和《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电传媒电力传媒数据研发中心、各电力交易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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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沧海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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