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绿色电力交易新规:绿电交易电能量优先结算、月结月清

2024-07-16 10:59:48 能源电力公  点击量: 评论 (0)
能源电力公社获悉,7月11日,华东能源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绿色电力交易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其中提到,绿电交易市...

能源电力公社获悉,7月11日,华东能源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绿色电力交易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其中提到,绿电交易市场成员包括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等市场主体、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以及电力调度机构等。

本文对规则进行解读分享,具体如下:

《上海市绿色电力交易规则》解读

一、背景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严峻挑战和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绿色能源的发展已成为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市,作为中国经济、金融、科技和创新的中心,其绿色电力市场的建设对于推动全国绿色能源转型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促进绿色能源的生产和消费,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上海市结合实际情况,起草了《上海市绿色电力交易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

二、目的

《规则》的主要目的在于规范上海市绿色电力交易市场的运作,确保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推动绿色能源的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通过明确市场成员的权利与义务、交易方式、价格形成机制以及结算规则等,为绿色电力交易提供制度保障,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绿色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主要内容

1. 市场成员

《规则》明确了绿色电力交易市场的成员包括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等市场主体,以及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和电力调度机构等。市场初期,参与绿电交易的发电企业主要为风电、光伏和生物质发电企业,未来将逐步扩大至符合条件的水电、光热发电、地热发电等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

2. 交易方式

绿电交易方式包括双边协商、挂牌等,鼓励市场主体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交易价格。交易价格由电能量价格和绿色环境权益价格两部分组成,市场初期可视情况设置交易价格上下限,待市场成熟后逐步取消。

3. 结算规则

绿电交易电能量优先结算、月结月清

绿电交易电能量部分与绿色环境权益部分分开结算。电能量部分按照上海市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开展结算,而绿色环境权益部分则按当月合同电量、发电企业上网电量、电力用户用电量三者取小的原则确定结算电量,并以绿色环境权益价格结算。。

4. 市场准入与监管

发电企业需自愿申请参与绿电市场交易,并具备发电业务许可证和市场化交易资格,还需在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完成注册。上海市能源主管部门将根据年度交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参与范围和准入条件。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市场交易的监管,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四、影响

1. 促进绿色能源发展

《规则》的出台将进一步激发上海市绿色能源市场的活力,推动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通过市场化交易机制,绿色电力将得到更加合理的定价和更加广泛的应用,有助于实现绿色能源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2. 推动能源结构转型

绿色电力交易市场的建立将促进上海市能源结构的优化和转型。随着绿色电力在电力消费中的比重逐步提高,传统的化石能源消费将逐步减少,有助于实现能源结构的低碳化、清洁化转型。

3. 提升市场竞争力

《规则》明确了市场成员的权利与义务以及交易规则,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加透明、公平的交易环境。这将有助于提升市场主体的竞争力,促进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的形成,推动绿色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4. 增强消费者环保意识

绿色电力交易市场的建立还将增强消费者的环保意识。通过购买绿色电力并获得相应的绿色电力认证证书,消费者将更加关注自身消费行为对环境的影响,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环保的消费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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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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