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再被大秦售电公司起诉

2023-10-20 08:27:07 今日头条  点击量: 评论 (0)
近日,贵州盘北大秦售电公司起诉贵州电力交易中心一案,已获贵州贵阳法院受理。这是继去年11月以来,大秦售电第二次起诉贵州电力交易中心。

近日,贵州盘北大秦售电公司起诉贵州电力交易中心一案,已获贵州贵阳法院受理。这是继去年11月以来,大秦售电第二次起诉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同一电力交易中心被售电公司起诉2次,将争议起诉到法院、交由司法机关依法予以裁决,据了解在全国尚属首例。

据悉,大秦售电公司本次主张其是符合《贵州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的合法售电公司,与300余家用电企业签订有峰平谷售电合同,明确约定了峰段、平段、谷段零售电价;并向某发电企业购电,明确约定了峰段、平段 、谷段购电价格;大秦售电以零售价格与购电价格的差价作为利润来源。同时依据贵州省电力交易中心的要求,缴纳了460万元见索即付的银行履约保函,保证大秦售电公司2023年全年批发合同、零售合同的履约。然而2023年8月,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未按照大秦售电与发电企业、用电企业签订的合同出具《2023年8月售电公司交易结算依据》,而是将零售侧峰平谷合同价格按平段价给进行结算,导致大秦售电仅8月份就损失128余万元。大秦售电公司的批发侧、零售侧合同未经合同双方协商变更,仅履行了7个月。

大秦售电认为,交易中心作为电力交易服务公司,违法变更大秦售电与零售侧的合同价款,严重侵犯了大秦售电的合同权利和财产权益,为此,向法院起诉,要求贵州电力交易中心赔偿损失128余万元。

10月13日,国家能源局、自然资源部发布《矿产资源和电力市场化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简称《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行政手段干预矿产资源和电力市场化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本次专项整治聚焦2023年1月1日以来全国矿产资源和电力市场化交易行为,重点治理干预电力市场准入行为、干预电力市场交易组织行为、干预电力市场价格行为等问题。

其中涉及电力市场化交易领域的有:

干预电力市场交易组织行为。包括出台与现行交易规则相违背的交易方案,以交易方案、会议纪要、有关通知等文件或领导批示代替交易规则,以行政手段违规干预交易机构交易组织和电网企业调度运行,随意调整交易结果,违规减免偏差考核责任,干预信息公开和信息披露,干预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的市场监管行为和对违规企业的查处、督促整改行为等。

干预电力市场价格行为。包括违规干预价格形成,指定交易对象、交易电量和交易价格,采取分割市场电量、隐形确定供需比等方式限制市场竞争、人为造成供需失衡;未执行市场交易价格,针对不同地区、特定类型的主体规定歧视性价格,组织以各种名目限定价格或者变相限定价格的强制专场交易,强制分配低价电等。

2015年3月1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标志着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拉开序幕。2016年,被视为新电改方向之一的售电侧改革率先落地,当年发布的《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进一步引入竞争,让更多的用户拥有选择权,提升售电服务质量和用户用能水平。

售电侧甫一放开,就被认为是一个规模达万亿级别的“大蛋糕”,各路资本纷纷入场。但是,对交易过程配套的管理政策,却在五年后才进行调整。2021年3月1日,国家发改委向社会公开征求《售电公司管理办法(修订稿)》,称要持续深化售电侧改革,进一步规范售电公司运营。

相较2016年版本,《售电公司管理办法(修订稿)》增加了服从电力调度和有序用电管理以及消纳责任权重等义务条款,但对售电公司享有的权利方面表述不清,彼时曾经引来业内质疑。这也埋下了各路“有形之手”频繁干预售电公司业务的种子。

此次售电公司控告电力交易中心,就是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之后的爆发。为电力交易市场更加严格、合规、合法的监管敲响了警钟。公正、平等的市场环境建设,对市场主体合法利益的保护,是万亿售电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基石。

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此举是否干预电力市场价格?司法部门怎么看,会做出怎样的裁决?让我们拭目以待。

电改非易事,且行且观察。

大云网官方微信售电那点事儿

责任编辑:雨田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我要收藏
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