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线路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新安规)

2018-09-07 16:03:04 国家电网  点击量: 评论 (0)
电力线路安全工作规程

5.1.2在10KV及以下带电杆塔上进行工作,工作人缘距最下层带电导线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7m。

5.2临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路的工作

5.2.1停电检修的线路如与另一回带电线路交叉或接近,以致工作时人员和工器具可能和另一回导线接触或接近至表5-2安全距离以内时,则另一回线路也应停电并予接地。如临近或交叉的线路不能停电时,应遵守5.2.2-5.2.4条的规定。工作中应采取防止损伤另一回线的措施。

5.2.2临近带电的电力线路进行工作时,有可能接近带电导线至表5-2安全距离以内时,应做到以下要求;

1)采取有效措施,使人体、导线、施工机具、牵引绳索和拉绳等与带电导线符合表5-2安全距离规定;

2)作业的导、地线还应在工作地点接地。绞车和牵引工具应接地。

5.2.3在交叉挡内松紧、降低或架设导、地线的工作,只有停电检修线路在带电线路下面时才可进行,应采取防止导、地线产生跳动或过牵引而与带电导线接近表5-2安全距离以内的措施。

停电检修的线路如在另一回线路的上面,而又应在该线路不停电情况下进行放松或架设导、地线以及更换绝缘子工作时应采取可靠的措施。安全错施应经工作人员充分讨论后,经工区批准执行。措施应能保证:

1)检修线路的导、地线牵引绳索等与带电线路的导线应保持表5-2规定的安全距离;

2)要有防止导地线脱落、滑跑的后备保护措施。

5.2.4在变电站、发电厂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相互靠近的平行或交叉线路时,要求:

1)每基杆都应有双重名称;

2)经核对停电检修线路的双重名称无误,验明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地线后,工作负责人方可宣布开始工作;

3)在该段线路上工作,登杆塔时要核对停电检修线路的双重名称无误,并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有点线路杆塔。

5.3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的工作

5.3.1在同杆架设的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应在工作人员对带电导线最小距离不小于表5-1规定的安全距离时,才能进行

严禁在有同杆塔架设的10KV及以下线路带电情况下,进行另一回线路的登杆停电检修工作。

5.3.2遇有5级以上的大风时,严禁在同杆塔多回线路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工作。

5.3.3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对停电检修线路的称号应特别注意正确填写和检查。多回线路中的每回线路都应填写双重称号(即线路双重名称和位置称号,位置称号指上线、中线或下线和面向线路杆塔号增加方向的左线或右线。

5.3.4工作负责人在接受许可开始工作命令时,应与工作许可人核对停电线路双重称号无误。如不符或有任何疑问时,不得开始工作。

5.3.5为了防止在同杆架设多回线路中误登有电线路,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5.3.5.1在同杆架设多回路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应在工作人员对带电导线最小距离不小于表5-1规定的安全距离时才能进行。

严禁在有同杆塔架设的10KV及以下线路带电情况下进行另一回线路的登杆检修工作。

5.3.2遇有5级以上的大风时,严禁在同杆多回线路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工作。

5.3.3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对停电检修线路的称号应特别注意正确填写和检查。多回线路中的每回线路都应该填写双重称号(即线路双重名称和位置称号,位置称号指上线、中线或下线和面向线路杆塔号增加方向的左线或右线)。

5.3.4工作负责人在接受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时,应与工作许可人核对停电线路双重称号无误。如不符或有任何疑问时,不得开始工作。

5.3.5为了防止在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误登有电线路,还应采取下列措施:

5.3.5.1每基杆塔应设识别标记(色标、判别标志等)和双重名称;

5.3.5.2工作前应发给作业人员相对线路的识别标记;

5.3.5.3经核对停电检修线路的识别标记和双重名称无误,验明线路已停电并挂好地线后,工作负责人方可发令开始工作;

5.3.5.4登杆塔和在杆塔上工作时,每基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

5.3.5.5作业人员登杆塔前应该对停电检修线路的识别标记和双重名称无误后,方可攀登。登杆塔至横担处时,应再次核对停电线路的识别标记与双重称号,确实无误后方可进入停电线路侧横担。

5.3.6在杆塔上进行工作时,不的进入带电侧横担,或在该横担上放置任何物件。

5.3.7绑线要在下面绕成小盘再带上杆塔上使用。严禁在杆塔上卷绕或放开绑线。

5.3.8在停电线路一侧吊起或向下放落工具、材料等物体时,应使用绝缘无极绳圈传递,物件与带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保持表5-2的规定。

5.3.9放线或撤线、紧线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导线或架空地线由于摆(跳)动或其他原因而与带电导线接近至危险距离以内。

在同杆架设的多回线路上,下层线路带电,上层线路停电作业时,不得进行放、撤导线和地线的工作。

5.3.10绞车等牵引工具应接地,放落和架设过程中的导线亦应接地,以防止产生感应电。

5.4邻近高压线路感应电压的防护

5.4.1在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带电线路杆塔上及变电站构架上作业,应采取穿着静电感应防护服、导电鞋等防静电感应措施(220KV线路杆塔上作业时宜穿导电鞋)。

5.4.2带电更换架空地线或架设俄耦合地线时,应通过金属滑车可靠接地。

5.4.3绝缘架空地线应视为带电体。作业人员与绝缘架空地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4M。如需在绝缘架空地线上作业时,应用接地线或个人保安线将其可靠接地或采用等电位方式进行。

5.4.4用绝缘绳索传递大件金属物品(包括工具、材料等)时,杆塔或地面上作业人员应将金属物品接地后再接触,以防电击。

6一般安全措施

6.1一般规定

6.1.1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应戴安全帽。

6.1.2工作场所的照明,应该保证足够的亮度。

6.1.3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维护、消防通道的配置应遵守DL5027-19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规定。

6.1.4电气工具和用具应由专人保管,定期进行检查。使用时,应按有关规定接入漏电保护装置、接地线。使用前应检查电线是否完好,有无接地线,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6.1.5杆塔上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在工作中遇有6级以上大风及雷暴雨、冰雹、大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工作。特殊情况下,确需在恶劣天气进行抢修时,应组织人员充分讨论必要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6.2高处作业

6.2.1凡在离地面(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为做高处作业。

6.2.2高处作业时,安全带(绳)应挂在牢固的构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并不得低挂高用,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如避雷器、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刀闸)、互感器等支持不牢固的物件]。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6.2.3上杆塔作业前,应检查根部、基础和拉线是否牢固。新立杆塔在杆基未完全牢固或做好临时拉线前,严禁攀登。遇有冲刷、起土、上拔或导地线、拉线松动的杆塔,应先培土加固,打好临时拉线或支好杆架后,在行登杆。

6.2.4登杆塔前,应先检查登高工具和设施,如脚扣、升降板、安全带、梯子和脚钉、爬梯、防坠装置等是否完整牢靠。禁止携带器材登杆或在杆塔上移位。严禁利用绳索、拉线上杆塔或顺杆下滑。

上横担进行工作前,应检查横担连接是否牢固和腐蚀情况、检查时安全带(绳)应系在主杆或牢固的构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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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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