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关于在CDM下建立我国碳交易机制

2018-04-19 15:37:14 论文网  点击量: 评论 (0)
CDM是《京都议定书》产生的一种双赢机制,是基于项目的配额交易,既解决了发达国家减排成本过高的问题,也有助于解决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

CDM是《京都议定书》产生的一种双赢机制,是基于项目的配额交易,既解决了发达国家减排成本过高的问题,也有助于解决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中国主要通过CDM参与全球碳交易市场。本文从CDM产生的背景和我国CDM项目的发展现状出发,分析了我国CDM市场存在的问题,探讨了我国碳交易市场存在的差距和前景,提出了构建我国CDM下碳交易体系的对策。

碳金融市场自《京都议定书》生效便进入了快速发展期。碳金融市场交易工具和交易平台的多元化也带动了其交易规模的逐年增长。从英国新能源金融公司(New Energy Finance)2009年6月发布的预测报告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碳交易市场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碳排放额度将取代石油成为世界第一大商品。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京都会议)通过的附件I中指出,缔约方(具有强制减排任务的国家)在境外实现部分减排承诺的一种履约机制即清洁发展机制(CDM)。清洁发展机制的目的是协助其他国家地区实现有益于《公约》的最终目标,实现可持续发展。中国作为非附件I国家,在碳金融市场中主要通过CDM机制向发达国家提供经核证的碳信用产品。我国虽然是核证减排量(CERs)的最大提供者,但是碳交易的市场和标准都在国外,为全球碳市场提供的巨大的减排量被发达国家低价购买后,包装、开发成价格更高的金融产品在国外交易。我国碳交易市场刚刚起步,在当前低碳经济发展战略的形势下,探讨CDM下我国碳交易机制的建立、发展的对策和路径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CDM与我国碳交易

(一)CDM概述

CDM的核心是允许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行项目级的减排量抵销额的转让与获得,即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使发展中国家在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进行减排并从中获益,发达国家缔约方亦由CDM取得排放减量权证,以履行在议定书第三条下的承诺。CDM是基于项目的配额交易,其指标减排量是由具体的减排目标产生的,每个项目的完成就会有很多的信用额产生,其减排量必须经过核证。

(二)我国CDM项目的发展现状

截至2011年1月,在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EB)批准注册的全球2744个CDM项目中,5.01亿吨CO2当量的核证减排量已经获得EB的签发,签发总量为2005年的501倍。其中,我国的注册项目占全部项目的42%,共有1168个项目成功注册。其所带来的效益非常明显,减排量被核证签发的约为2.677亿吨,占东道国CDM项目累计签发总量的53%。

碳基金和金融机构推动着CDM项目交易的发展。2006年5月17日,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签署的《能源效率融资项目合作协议》为国际金融公司与首家中资银行合作开展的中国能效融资项目,接着其他中资银行也相继开展了基于CDM的项目融资业务。由财政部牵头、七部委共同运作的中国CDM基金在2007年3月正式运营;2009年7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为陕西两个装机容量合计近7万千瓦的水电项目率先以独家财务顾问方式引进CDM开发和交易专业机构,取得了成功,至少为项目业主带来额外出售碳排放权的收入约每年160万欧元,走在了国内银行的前列。

(三)我国CDM市场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碳产品交易量虽大,但碳信用产品的交易价格却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有些甚至低于同类型的发展中国家,主要原因有两个:首先我国的CDM项目都是以由买家承担全部的风险的“双边项目”为主要方式,这种低风险方式的收益也较低,使得中国在CDM交易的议价上没有多少优势;其次我国产生的减排量交易基本上是在初级市场完成交易的,而发达国家则运用远期合约购买产品在国外进行交易,使得发达国家掌握了定价权的标准和交易市场,我国只不过充当了来料加工厂的角色。

另外,CDM机制本身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CDM的审批标准是发达国家制定的,其审批机构大部分都在国外,所以我国CDM项目往往注册过程复杂、耗时时间长、成功率较低;二是CDM项目机制自身周期滞后和低效,导致交易成本过高、减排量损失严重和市场价值低下等后果。

全球主要碳交易市场的发展概况

(一)欧盟排放交易计划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区域碳市场,涉及欧盟27个成员国,近1.2万个工业温室气体排放实体,还有众多的交易中心,如巴黎Bluenext碳交易市场、欧洲气候交易所(ECX)等。目前,全球总量的3/4以上的碳产品的交易量在欧洲市场中完成。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有两个特点:一是遵约、风险管理、套利和获利了结等的交易目的多样化;二是EUA现货、期货和期权等交易品种多样化,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交易品种的价值超过30亿美元。欧洲气候交易所(ECX)成功运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配额机制使其成为全球最活跃的碳排放权衍生品交易市场。

(二)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

美国虽然没有核准《京都议定书》,但于2003年建立了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它是全球第一个由企业发起的、以温室气体减排为目标和贸易内容的专业市场平台,其交易品种丰富,包括二氧化碳、甲烷、二氧化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和六氟化硫等。荷兰、加拿大、中国等地区都设有该交易场所,如中石油及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共同组建的天津排放权交易所(TCX)。其中,CCX2008年交易量和交易额分别是0.69亿吨和3.09亿美元,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

(三)印度碳交易市场的发展

发展中国家真正的碳交易所在印度。CDM生效之初印度采用双边开发,从2005年起其双边改为单边碳策略,通过储存注册成功的CDM项目所签发的CER来控制市场的波动及降低减排成本。由于金融机构、企业和民间组织的大力参与,印度碳交易市场的成交量稳定并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我国碳交易市场现状及其前景

(一)碳交易现状

中国虽然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却没有被《京都议定书》纳入到强制减排计划,一直通过CDM参与全球的碳交易市场活动。我国的实体经济企业为世界碳交易市场创造了众多减排额,大部分是CERs。随着全球碳交易市场的发展,我国也在大力发展碳交易市场,现在已经形成了以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为主的多家环境交易所,但是尚未形成一套规范统一的市场规则和法律制度来约束碳交易行为,而且碳交易产品比较单一,交易量也比较小。

(二)碳交易前景

具有强制减排任务的国家2008~2012年的减排义务在《京都议定书》中有详细的规定。根据国际权威机构有关数据,我国碳交易前景非常诱人。根据世界银行2010年的报告,只有2009年第一季度CER的输出量超过了需求量,而在2008年年底到2009年五个连续季度中的其余的四个季度均为需求量大于输出量(见下表)。这四个季度的供求缺口表明,我国CDM存在巨大的发展潜力。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预计,发达国家2012年要完成的50亿吨温室气体减排中一半要以CDM的形式出现。彭博新能源金融预测,只有CERs的预测供应量在《京都议定书》的有效期内是12.92亿吨的情况下才能够保证2012年的充足供应量,而截至2011年1月只有约5.01亿吨被签发,产生的巨大缺口也会给我国CDM项目的发展带来巨大的空间。

虽然现在还没有2012年以后的相关强制减排的法规出台,但是不可否认,碳交易的发展前景依然很乐观。据世界银行碳基金预测,如果2050年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550ppm,全球碳市场的需求将达到2008年的10倍,约为500亿吨,这说明碳市场发展空间很大。即便CDM在2012后发生改变,依据我国碳信用市场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发达国家强制减排的需要,也会有类似CDM的机制依据这种需要而产生。

建立和完善我国CDM下的碳交易对策

我国必须在低碳经济战略中建立自己的碳交易市场,从而使我国的碳交易市场逐渐成熟起来,交易平台、工具、产品融入国际市场,形成自己的市场定价机制和价格理论,从而能够参与世界的碳交易市场规则的制定,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低碳时代的国际碳交易竞争。

(一)加强对CDM项目的引导

1.加强CDM的宣传,重视人才队伍建设

对CDM进行广泛宣传,让企业转变传统观念,认识CDM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意义。组织专门机构总结我国CDM项目注册过程中的问题,让企业了解CDM如何运作,给我国CDM项目的开发提供借鉴。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CDM的人才应该是金融、环境、能源等专业的复合型人才。我国处于碳交易市场发展的初期,应该加大对相关人才的培养,使之熟悉国家产业政策,能源政策和法规、CDM的开发和运作过程等。

2.提供专业的CDM咨询服务

CDM项目下的碳减排是一种虚拟产品,开发程序和交易规则都比较复杂,只有专业的机构具备此类项目的开发和执行能力。应该大力发展中介机构的分析、评估、规避项目风险和交易风险等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体系来帮助企业。另外,政府作为CDM项目的倡导者,应该为清洁发展机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倡导金融机构为CDM项目提供配套的金融服务体系,给碳交易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加强碳交易的制度构建

政府需要把发展碳金融切实纳入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框架内,积极引导各级市场规范有序地发展,达到合理配置环境资源的目标。我国碳交易尚处于试点阶段,排放权交易的审批和制度都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应完善有关碳排放权交易的各层级法律、法规,规范碳排放权交易的运行,奠定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律基础。

(三)建立和完善碳交易市场

一是中国的环境交易所应加强与先进国家或地区同行的交流合作,将我国从国际碳市场及其形成的价值链中的低端角色释放出来,加大我国在国际碳市场交易的活动力度,逐步掌握国际碳交易市场的主动权,最终将我国碳市场发展成为国际化的交易平台。

二是处于市场的起步阶段碳排放减排系统应主要围绕基于项目的CDM和资源减排VER展开产品供应市场。政府应鼓励企业展开自愿减排并在资金、技术和碳税方面给予优惠。在有效的激励下,推动碳减排的理念和行动有机结合。

(四)创新碳交易产品

相比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碳金融市场,我国碳金融产品比较单一,多以基础产品出现,缺乏衍生产品的创新。因此,我国应大力鼓励金融机构推出适合国情的多种碳产品,如碳债券、碳基金理财产品、以CERs为质押的贷款、碳交易保险及碳期权、期货等的碳产品,以丰富碳产品市场,增加市场的流动性和效率。

(五)以CDM为契机,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一国货币的崛起,通常与国际大宗商品、特别是能源计价和结算绑定权紧密联系。目前,欧元在国际碳产品的结算中占据主要地位,美元和日元是仅次于欧元的结算货币,这些国家为使本国货币成为未来碳交易的主要结算货币都在积极构建与碳交易相关的货币体系。

在新一轮能源经济发展中,我国应以碳交易发展为契机,努力向国际碳交易市场看齐,加快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步伐,使人民币国际化并在结算中获得一席之地,最终使人民币成为新的“碳本位”国际货币体系的重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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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继电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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