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碳排放有偿收入项目计划的通知

2018-04-02 19:07:24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点击量: 评论 (0)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碳排放有偿收入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发改气候函〔2017〕6835号广州、珠海、汕头、中山市发展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碳排放有偿收入项目计划的通知

粤发改气候函〔2017〕6835号

广州、珠海、汕头、中山市发展改革局(委)、财政局,南澳县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工〔2014〕150号)的规定和《广东省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粤发改气候函〔2017〕50号)工作安排,现将省级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监督与跟踪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2017年省级碳排放有偿收入资金安排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28日

 

附件

2017年省级碳排放有偿收入资金安排表

 

序号

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

补助金额

(万元)

1

汕头市南澳县近零碳排放区(城镇)

450

2

珠海市万山镇近零碳排放区(城镇)

400

3

广东状元谷近零碳排放区(园区)

375

4

中山市小榄镇北区近零碳排放区(社区)

350

 

合计

1575

 
大云网官方微信售电那点事儿

责任编辑:继电保护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我要收藏
个赞